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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恶意举报!黑龙江为67人澄清正名,通报典型案例30个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号
2020-09-2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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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号9月24日消息,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通报。“我会调整自己,继续努力工作,回馈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厚爱。”在井绪江所在单位召开的澄清正名专题会议上,井绪江如释重负。

为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行为,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黑龙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从今年5月开始,集中开展惩治恶意举报行为活动,同时集中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截至目前,共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恶意举报行为8人,为67人澄清正名,通报澄清正名典型案例30个。

据介绍,去年3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建立了惩戒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机制。去年9月至12月,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惩治恶意举报行为活动。

为不断强化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零容忍”的震慑,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在总结之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今年新施行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启动了新一轮集中惩治工作。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按照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综合举报性质、情节、后果等内容,采取合理有效方式及时进行澄清正名。同时,各级纪委监委通过媒体通报澄清正名与恶意举报典型案例,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伊春市查处了今年首例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案件。该市友好区居民潘某军今年6月向伊春市纪委监委举报,称被举报人收受贿赂,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并存在生活作风问题。伊春市纪委监委调查发现,举报人反映问题并无实据,只是因其妻子被工作单位辞退,为泄愤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随即,当地纪委监委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潘某军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按照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梳理排查恶意举报问题线索。七台河市纪委监委对今年以来处置的所有问题线索进行逐一过筛,重点排查实名举报但经核查问题不实的线索;鹤岗市纪委监委对今年以来受理的600余件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进行集中梳理、分析研判;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所有谈话函询和初核了结的问题线索大起底。

“在不断加大惩治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的同时,注重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依法举报、如实举报、负责举报,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力,不断规范检举控告秩序,提升信访举报质量,努力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社会氛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原题为《查恶意举报!为67人澄清正名》)

    责任编辑:柴敏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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