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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多家法院发出“悬赏令”

2020-09-26 17: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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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江西各级法院

不断探索财产调查的新措施

通过悬赏方式

鼓励社会公众

将其了解到的

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提供给人民法院

以破解“执行难”问题

执行悬赏公告

01

执行法院: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联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7797760-6;被执行人 2:江西聂氏实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5845942-7;被执行人 3:张荣华,3601211968****0059;被执行人 4:胡芬,3601111983****0926;被执行人 5:万波,3601111981****1812;被执行人 6:张海,3601211987****0017;被执行人 7:聂官勇,3601111977****1831;被执行人 8:聂廷龙,36011111952****1819;被执行人 9:涂金香,36011111954****1823。未执行到位金额:722.1万元。执行案号:(2017)赣7101执10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赵法官

举报电话:0791-87031825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2

执行法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南昌华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8854826-8,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698号创业大厦A区08-06室,法定代表人:凌峰;被执行人2:江西德诺实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8347135-3,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何坊西路15号17栋3单元602室,法定代表人:陈伟;被执行人3:江西宝华担保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6975759-0,地址: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83号,法定代表人:张华凤,被执行人4:张华凤,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231958****0048,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繁荣巷5号802室;被执行人5:陈伟,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031987****0355,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渊明南路84号;被执行人6:许志强,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25011971****2010,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环城西路41号。未执行到位金额:906.37万元。执行案号:(2017)赣0102执1794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周法官

举报电话:0791-86839191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3

执行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军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义坊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696085267T,法定代表人:刘艳艳;被执行人 2:江西赞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京川村京冶路3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5761458860,法定代表人:涂国仁;被执行人 3:江西省龙轩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昌东南大道中段,机构代码:69607328-2,法定代表人:邹正英;被执行人 4:江西众志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南昌县八一乡甫下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571184878B,法定代表人:万龙伟;被执行人5:江西奥卡威纺织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南昌县八一乡甫下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576106764P,法定代表人:万斯文 ;被执行人6:熊勇军,男 ,汉族,住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义坊村熊魏自然村62号,身份证号码:3601111977****3516;被执行人7:刘艳艳,女,汉族,住南昌市洪都中大道299号金域名都12栋22楼,身份证号码:3601041982****2262;被执行人8:涂国仁,男,汉族,住南昌市县青云谱区建设路430号1栋4单元501室,身份证号码:3601211979****0033;被执行人9:熊焰红,女,汉族,住南昌市青云谱区建设路430号1栋4单元501室,身份证号码:3601111978****1826;被执行人10:万龙伟,男,汉族,住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谢埠白兰徐村112号,身份证号:3601111986****1054;被执行人11:邹正英,女,汉族,住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义坊村前万自然村98号,身份证号:3601111959****3527;被执行人12:万斯文,男,汉族,住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义坊村前万自然村45号附1号,身份证号:3601111977****3579;被执行人13:魏国花,女,汉族,住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义坊村前万自然村45号附1号,身份证号:3601111977****3525;被执行人14:胡涛云,女,汉族,住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李巷村墅胡村自然村37号,身份证号:3601111987****2128。未执行到位金额:1918.53万元。执行案号:(2018)赣01执294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李法官

举报电话:0791-88162702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4

执行法院: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镇江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城路103号国豪·水岸城商务中心1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6571181212K,法定代表人:刘德福;被执行人2:景德镇市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为宇路(为民培训楼),组织机构代码:70562061-3,法定代表人:李华;被执行人3:刘德福,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4281968****2230,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陶玉路商住楼4栋505号;被执行人4:邵冬娥,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4281975****2221,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陶玉路商住楼4栋505号。未执行到位金额:1600万元及利息。执行案号:(2020)赣02执恢11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不属于本案抵押物并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戴法官

举报电话:07988389692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5

执行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南昌市宝丰物资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南昌市宝丰物资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南钢冶金大道459号,法定代表人:秦宪红;被执行人2:南昌市宝富钢铁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冶金大道433号,组织机构代码:58656955-1;被执行人3:秦宪红,男,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秦坊村涂坊秦自然村9号,身份证号码:3601111968****3550;被执行人4:秦大眼,男,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秦坊村涂坊秦自然村13号附1号,身份证号码:3601111951****3512;被执行人5:李淑民,女,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秦坊村涂坊秦自然村9号,身份证号码:3601111968****362X;被执行人6:李木香,女,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秦胜村散户004号,身份证号码:3601111967****216X。未执行到位金额:1395万元。执行案号:(2020)赣01执恢112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万法官

举报电话:0791-88162706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6

执行法院:进贤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289号A座1501号,法人代表:曾梅英,职务:经理,组织机构代码证:26178979-1;被执行人2:南昌市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南昌县澄湖东路东侧,法人代表:万玉菊,职务: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75420435XP;被执行人3:万玉菊,女,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住南昌市西湖区广润门住宅三区37栋1单元401室,身份证号:3601211965****2428;被执行人4:胡春来,男,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住南昌市西湖区广润门住宅三区37栋1单元401室,身份证号:3601211967****2416;被执行人5:胡龙,男,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住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昌东镇楼厂村楼下自然村63号,身份证号:3601211991****2415;被执行人6:江西龙昂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万福寺19号3栋201室,法人代表:黄小魏,职务:经理,组织机构代码证:68853087-7;被执行人7:黄小魏,女,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住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村黄村自然村7号,身份证号:3601111988****6053;被执行人8:胡娟,女,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住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昌东镇尤口街491号,身份证号:3601211987****2448;被执行人9:欧阳宣文,男,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住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昌东镇阳门村老村自然村108,身份证号:3601211980****2430;被执行人10:永丰县盈保硅矿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永丰县鹿冈乡贯前,法人代表:张衡中,职务: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690976712F;被执行人11:张衡中,男,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住南昌市西湖区松柏路45号,身份证号:3601031985****0032;被执行人12:曾梅英,女,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住南昌市西湖区松柏路45号,身份证号:3601031964****0026;被执行人13:曾腊梅,女,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住南昌市西湖区松柏路49号,身份证号:3601031960****0020。未执行到位金额:559.94万元。执行案号:(2016)赣0124执447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冯法官

举报电话:0791-85664568

进贤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7

执行法院:安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任亚龙,身份证号3601041976****1516,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建设路173号3栋1单元502户;被执行人2:王进伟,身份证号4129291975****0713,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168号15栋3单元402室;被执行人3:陈雪,身份证号3601021984****2421,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256号1单元702室;被执行人4:江西宝华担保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6975759-0,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83号;被执行人5:南昌市东湖区中建建材商行,组织机构代码:L3814171-7,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中山路197-199号第六层;被执行人6:江西赵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9098800-0,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路569号青云佳苑小区12栋1单元202室。未执行到位金额:300万元。执行案号:(2018)赣0123执恢160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陈法官

举报电话:0791-83422273

安义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8

执行法院: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萍乡市绍辉实业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300723926157Q,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河州村白果树下24号,法定代表人:邓绍辉;被执行人2:邓绍辉,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3131963****0017,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东路凤形巷3栋4单元201室;被执行人3:文招萍,女,汉族,身份证号:3603131962****0047,住址:江西省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东路凤形巷3栋4单元201室; 被执行人4:邓宗宇扬,男,汉族,身份证号:3603131988****0013,住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锁匙巷4栋16号;被执行人5:欧阳露,女,汉族,身份证号:3603121988****0045,住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跃进北路218号7栋1单元502室;未执行到位金额:704.17万元。执行案号:(2019)赣0302执恢67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叶法官

举报电话:17779919520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9

执行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省三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波 机构代码:61301387-5,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289号三星大厦C座1401室;被执行人2:南昌化工农资大市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波,组织机构代码:75113714-7,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莲塘北大道1399号;被执行人3:张波,男,汉族,身份证号:3601021967****3332,住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住宅区43号楼2单元302室;被执行人4:江西省拓维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琛,组织机构代码证:77881253-6,地址: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1号;被执行人5:欧阳琛,男,汉族,身份证号:3601041983****1010,住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95号1栋1单元701室,通讯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中山路221号新龙基广场1302室;被执行人6:江西省悦来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卫彬,组织机构代码证:73918487-2,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182号南侧天御大厦2-2店面;被执行人7:曾培辉,男,汉族,身份证号:4405251961****0316,住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华飞燕豪苑26号,被执行人8:南昌新蓝海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继元,组织机构代码证:66976182-1,地址: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173号6楼;被执行人9:邓继元,男,汉族,身份证号:3601031972****0732,住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85号1单元401室,通讯地址:南昌市二七南路183号;被执行人10:江西永享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津,组织机构代码:68346642-3,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173号;被执行人11:李津,男,汉族,身份证号:3601211981****0572,住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大士院街85号,通讯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朝阳小区;被执行人12:刘卫彬,男,汉族,身份证号:4452021971****3872,住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山东兴马牙居委东山广德住宅区东四幢405号。未执行到位金额:4685万元。执行案号:(2018)赣01执209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李法官

举报电话:0791-88162751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10

执行法院: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九江盈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浔阳路2号金贸大厦1310室,组织机构代码:05441512-1,法定代表人:陈强;被执行人2:九江市久泉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沿江工业基地中天钢材市场,组织机构代码:56382128-3,法定代表人:刘海政;被执行人3:九江市远卓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沿江工业基地中天钢材市场,组织机构代码:56382133-9,法定代表人:徐思;被执行人4:万仁政,男,汉族,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33栋1单元5楼501室,身份证号:3601031973****4716;被执行人5:徐思,男,汉族,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金盘路1号2楼3号,身份证号3601021985****0018;被执行人6:刘海政,男,汉族,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苏圃路59号,身份证号:3601021984****3819;被执行人7:陈强,男,汉族,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铁河乡东分场河口自然村,身份证号:3601221988****6334。未执行到位金额:519.45万元。执行案号:(2017)赣04执103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熊法官

举报电话:0792-8537629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11

执行法院:新建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红歌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国映,组织机构代码:79476154-8,住所地:南昌市长堎工业区(二期)物华路东;被执行人2:江西创明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丽华,组织机构代码:71654123-2,住所地:南昌市民营科技园766号五联村工业园A栋1楼厂房;被执行人3:江西华嘉食品一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应华,组织机构代码:78146135-1,住所地:南昌市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二期);被执行人

4:钱丽华,女,汉族,生,住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号华府御园1栋1单元101室,身份证号码:3622011974****5429;被执行人5:熊国映,男,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389号4号楼,身份证号码:3601021969****3331;被执行人6:周应华,男,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住宅区高新住宅区11栋3单元401室,身份证号码:3601211975****3534;被执行人7:葛敏,女,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389号4号楼,身份证号码:3605021970****0925。未执行到位金额:791.14万元。执行案号:(2016)赣0112执395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于法官

举报电话:0791-83732016

新建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12

执行法院:南昌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昌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机构代码:77587718-2,法定代表人:程涛,地址:南昌市迎宾大道222号;被执行人2:南昌旭达电源有限公司,机构代码:68597037-5,法定代表人:陈铣义,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长堎镇工业五路59号1栋;被执行人3:江西省顺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35662691054,法定代表人:徐昭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凤凰山工业开发区;被执行人4:江西宝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机构代码:55089782-8,法定代表人:艾小珍,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南大道国际汽车城品牌专卖2号B4 B5 B6;被执行人5:徐昭凤,身份证号码:3601221986****2725,住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双岭城镇97号;被执行人6:陈晶晶,身份证号码:3601221983****2718,住所:南昌市新建县望城镇小桥城镇户67号;被执行人7:程涛,身份证号码:3625311979****001X,住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孝岗镇市场街张家巷29号;被执行人8:华祖萍,身份证号码:3604231985****1025,住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孝岗镇市场街张家巷29号;被执行人9:詹敏,身份证号码:3625311985****0010,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三店西路788号35栋1901户;被执行人10:柯秋秋,身份证号码:3604231986****1020,住所:南昌市东湖区葡萄架7号703室;被执行人11:艾小珍,身份证号码:3625311972****006X,住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孝岗镇市场街张家巷25号;被执行人12:徐伟,身份证号码:3625311973****0030,住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孝岗镇市场街张家巷25号。执行案号:(2016)赣0121执370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周法官

举报电话:15979036698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13

执行法院: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弋阳县富通商贸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9849015-1,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南岩镇工业园区道口小区。法定代表人:叶贵富,执行董事;被执行人2:叶贵富,男,汉族,身份证号:3623011978****5010,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李家村叶家247号;被执行人3:刘小美,女,汉族,身份证号:3623011976****4524,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李家村叶家247号;被执行人4:张康生,男,汉族,身份证号:3623211966****521X,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张家村石塘019号附1号;被执行人5:叶菊莲,女,汉族,身份证号:3623211971****0222,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张家村石塘019号附1号;被执行人6:汪金贵,男,汉族,身份证号:3623261958****2117,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曹溪镇曹溪村沿河路3号;被执行人7:邵金花,女,汉族,系被申请人汪金贵之妻,身份证号:3623261961****2122,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曹溪镇曹溪村沿河路3号。未执行到位金额:346.61万元及后续利息。执行案号:(2015)饶中执字第79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吴法官

举报电话:0793-8253356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14

执行法院: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南昌市玖海纸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67798374X4,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649号,法定代表人:黄军;被执行人2:南昌市禧祥鹏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6809039588,地址:南昌市东湖区贤士街78号,法定代表人:杨志幽;被执行人3:江西华舟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698464412H,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中心大厦A栋2305室(第23层),法定代表人:姚小华;被执行人4:黄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25021986****2499,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大岗镇和丰村黄家组;被执行人5:姚小华,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75****0032,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北大道107号支路40栋304号;被执行人6:陶玉明,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021974****3349,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387号9号楼;被执行人7:黄望升,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25021978****2417,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大岗镇镇大岗粮管所小区;被执行人8:付慧华,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25021976****3244,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荆公路167号3栋。未执行到位金额:851.64万元。执行案号:(2014)洪中执字第288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黄法官

举报电话:0791-86793214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15

执行法院: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创达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左德芳 ,工商注册号:360100210123272,地址:南昌市湾里区南堡路39号;被执行人2:江西省赣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辉,工商注册号:360100210034938,地址:南昌市洪都中大道18号;被执行人3:江西仁新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志仁,工商注册号:360121210001563,地址: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玉湖路;被执行人4:吉安市申江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猛,工商注册号:360824210004867,地址:新干县河西工业区;被执行人5:唐辉,证件号码:3601021970****5816,住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919号2号楼6单元501户;被执行人6:左德芳,证件号码:3623021975****8526,住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佘山路166号2号楼3单元302室;被执行人7:万苏文,证件号码:3601211977****4915,住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佘山路166号2号楼3单元302室;被执行人8:杜志仁,证件号码:3601111969****0914,住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谢埠街111号;被执行人9:杜猛,证件号码: 3601211992****0093,住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莲武路226号欧美嘉园2栋1单元201室;未执行到位金额:998.66万元。执行案号:(2015)西执字第166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熊法官

举报电话:0791-86783351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16

执行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久旭实业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056866757XA,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131号。法定代表人:余珊;被执行人2:江西众唐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360102210021588,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602号。法定代表人:万翠英;被执行人3:余定桃,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021956****3321,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右营街146号;被执行人4:余珊,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021983****3361,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387号;被执行人5:万翠英,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211953****392X,地址:江西省南昌县泾口乡泾口街商业55号。未执行到位金额:1108.17万元。执行案号:(2013)洪中执字第134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梁法官

举报电话:0791-88162703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17

执行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玉树临峰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日光,统一社会代码证:9136070075423740XN,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黄金大道博德山庄南区A型46号;被执行人2:李日光,身份证号码:3501111972****0438,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葛屿村葛屿8号;被执行人3:蒋扬红,身份证号码:3621261976****0049,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葛屿村葛屿8号;被执行人4:江西起来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起来,统一社会代码证:91360700705706839W,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黄金大道博德山庄南区A1型10号;被执行人5:李起来,身份证号码:3501111970****0473,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葛屿村葛屿8号;被执行人6:林院金,身份证号码:3501111969****0381,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葛屿村葛屿8号;被执行人7:赣州洪茂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扬诗,统一社会代码证:913607022677968806,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西郊路29号5楼;被执行人8:蒋扬诗,身份证号码:3621261974****0033,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中山南路191路。未执行到位金额:1400万元。执行案号:(2019)赣07执恢50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赖法官

举报电话:0797-8078929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18

执行法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南昌壹号文化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7610986-9,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365号艺术剧院(第-1-6层),法定代表人:谢华;被执行人2:江西清华阳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7585383-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A-043号,法定代表人:徐桂根;被执行人3:谢华,男,汉族,身份证号:3625011962****021X,住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3号;被执行人4:王磊静,女,汉族,身份证号:3601031962****382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湖路3号3号楼2单元1楼;被执行人5:涂相华,男,汉族,身份证号:3601111962****0015,住所:江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戴家路24号;被执行人6:徐桂根,男,汉族,身份证号:3601031951****3439,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润门住宅二区18栋19单元401户;被执行人7:胡彬,男,汉族,身份证号:3601211979****0534,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向塘镇合气村黄家山自然村25号;被执行人8:杨小华,男,汉族,身份证号:3601211965****5833,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岗上镇岗上村铁炉巷自然村6号;被执行人9:胡玉秀,女,汉族,身份证号:3601051953****0526,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润门住宅二区18栋19单元401户;被执行人10:胡海秀,女,汉族,身份证号:3601111964****212X,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十字街567号;被执行人11:杨涛,男,汉族,身份证号:3601111991****2119,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89号台湾花园5号楼10单元1003室;被执行人12:彭素云,女,汉族,身份证号:3601021963****3869,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戴家路24号。未执行到位金额:367万元。执行案号:(2017)赣0102执1465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朱法官

举报电话:86807550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19

执行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博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360100210192186,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892号,法定代表人:裘有伙;被执行人2:南昌洪森物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360102210021588,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786号,法定代表人:杜凤莲;被执行人3:余定桃,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021956****3321,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右营街146号;被执行人4:裘有伙,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51****0511,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双港河下村54号附1号;被执行人5:杜凤莲,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031959****4746,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马家池152号。未执行到位金额:1104.86万元。执行案号:(2013)洪中执字第135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梁法官

举报电话:0791-88162703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20

执行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隆臣钢管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5602995-X,地址:南昌市英雄开发区英雄7路13号。法定代表人:杨南生;被执行人2:江西东升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0739199441A,地址:南昌市建设西路中段江西联信大市场C区4栋33-37号。法定代表人:刘金平;被执行人3:江西飞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0775871012U,地址:南昌市右营路146号2单元201室。法定代表人:余定桃。被执行人4:江西汇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4197048-5,地址:南昌市象山北路215号第四店面。法定代表人:余定桃。被执行人5:刘金平,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021963****2013,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关马祠4号702室。被执行人6:黄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021978****3319,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389号4号楼;被执行人7:余定桃,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021956****3321,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右营街146号;被执行人8:余定梅,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021963****0720,地址:昌市东湖区关马祠4号702室。未执行到位金额:1003.230396万元。执行案号:(2014)洪中执提字第6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王法官

举报电话:0791-88162768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21

执行法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置地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81457416R,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昌东二路,法定代表人:官文建;被执行人2:江西永佳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697758849,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镇联胜村,法定代表人:熊小明;被执行人3:江西新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81452877M,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昌东二路,法定代表人:张伟英;被执行人4:江西真力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578777334R,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镇联胜村,法定代表人:秦军辉;被执行人5:德兴市嘉亿置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7877599-6,地址:德兴市银城镇银城南路85号,法定代表人:陈军军;被执行人6:江西宝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69752391X,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昌东二路7号,法定代表人:官水华;被执行人7:官水华,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78****1429,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沈桥村熊村自然村8号;被执行人8:秦军辉,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75****1453,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镇联胜村秦村75号;被执行人9:樊凤莲,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211980****3921,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针织厂宿舍1栋3单元702室;被执行人10:陈红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78****1435,地址:江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沈桥村熊村自然村8号附2号;被执行人11:陈军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74****141X,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沈桥村熊村自然村8号。未执行到位金额:940万元。执行案号:(2016)赣0102执632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朱法官

举报电话:0791-88681259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22

执行法院: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国英腾岳微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荣华,组织机构代码:56629330-8,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被执行人2:杜荣华,证件号码:3624011964****2033,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友谊路2号2单元302室 ;被执行人3:周艳,证件号码:3624011972****1526,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白塘乡马铺前路97号;被执行人4:江西创新泡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贻文,组织机构代码:58920465-4,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工业园凤凰园区;被执行人5:万贻文,证件号码:3601211983****4612,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幽兰镇枫林村魏家自然村50号;被执行人6:吉安市金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爱丽,组织机构代码:55353145-0,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35号附1栋(吉福大厦二楼);被执行人7:付爱丽,证件号码:3601221981****3920,住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樵舍镇蔓湖村田半支自然村47号。未执行到位金额:195.09万元。执行案号:(2015)吉中执字53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陈法官

举报电话:0796-8210986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23

执行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上海沪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青龙,机构代码证:75697644-1,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南路60号48室;被执行人2:福建新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家守,机构代码证:76617792-6,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天王路5号15号楼204室;被执行人3:上海松江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家守,机构代码证:75570546-3,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砖路103弄;被执行人4:上海新日钢结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家守,机构代码证:76965459-9,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振长施公路88号;被执行人5:肖家守,男,汉族,身份证号:3522301969****0311,住址: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兴业街152号;被执行人6:朱莉丽,女,汉族,身份证号:3308231973****572X,住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8888弄54号201室;被执行人7:叶青龙,男,汉族,身份证号:3522301975****0319,住址:福建省周宁县浦源镇端源村五家底75号;被执行人8:刘位平,女,汉族,身份证号:3522301976****0029,住址: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洋庄村10号;未执行到位金额:1123.71万元。执行案号:(2016)赣01执311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姚法官

举报电话:079188162751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24

执行法院: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新余市展翔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2796985094D,住所地: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法定代表人:李宝华;被执行人2:新余唯泰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586574692A,住所地:新余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富塘管理处大院内 ,法定代表人:廖带根;被执行人3:新余市祥华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769790945C,住所地:新余市渝水区毓秀大道718号,法定代表人:李谷根;被执行人4:李宝华,男,汉族,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南亚新北1巷13号201室,身份证号:3605021963****6012;被执行人5:邹水连,女,汉族,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竹山路372号26栋1单元12号,身份证号:3605021966****0481;被执行人6:廖带根,男,汉族,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草池村委拥塘村30号,身份证号:3605021983****607X;被执行人7:赖丽群,女,汉族,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草池村委拥塘村30号,身份证号:3605021981****2524;被执行人8:廖小兵,男,汉族,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通济路2号,身份证号:3605021971****6013;被执行人9:万玖香,女,汉族,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通济路2号,身份证号:3605021974****2523;被执行人10:李谷根,男,汉族,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湖头村委上玉桥村25号,身份证号:3605021984****601X;被执行人11:周芬,女,汉族,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148号5室,身份证号:3622031988****6828。未执行到位金额:289.12万元(本金)。执行案号:(2015)余执字第133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张法官

举报电话:0790-6426325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25

执行法院: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万载县礼信烟花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礼庚,组织机构代码:70573995-6,地址:江西省万载县环城南路188号;被执行人2:万载县宜信农业高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建国,组织机构代码:69370024-4,地址:江西省万载县工业园;被执行人3:江西龙牙百合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小健,组织机构代码:73195284-9,地址:江西省万载县工业园;被执行人4:欧阳礼庚,身份证号:3622271967****2935,住所:江西省万载县康乐街道东大路187-201室;被执行人5:闻小兰,身份证号:3622271968****3066,住所:江西省万载县康乐街道东大路187-201室;被执行人6:何建国,身份证号:3622261969****4513,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36号803室;被执行人7:唐碧,身份证号:5110021972****3925,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36号803室;被执行人8:张小健,身份证号:3622271964****0014, 住所:江西省万载县康乐街道阳乐大道788号1单元202室;被执行人9:张秋兰,身份证号:3622271963****004X,住所:江西省万载县康乐街道阳乐大道788号1单元202室;未执行到位金额:404.41万元及其利息。执行案号:(2015)宜中执字第26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黄法官

举报电话:18170566895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26

执行法院: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江西省安防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60100210196291,地址:南昌市江西联信大市场C区3栋23-25号店面。法定代表人:罗国强;被执行人2:江西东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东东,工商注册号:360111210009999,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解放西路999号香江商贸中心A区上九路44号;被执行人3:罗国强,证件号码:3601021960****2855,住址:南昌市西湖区建设西路188号31栋2单元102室;被执行人4:罗来斌,证件号码:3601021984****2818,住址:南昌市东湖区葡萄架8号804室;被执行人5:邓慧珠,证件号码:3601021964****2823,住址:南昌市西湖区建设西路188号31栋2单元102室;被执行人6:张蕾,证件号码:3601031987****0023,住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松柏路36号;被执行人7:张毛毛,证件号码:3601031959****0014,住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松柏路36号;被执行人8:胡东东,身份证号:3601021985****0017,住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松柏路36号。未执行到位金额:450万元。执行案号:(2015)西执字第872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熊法官

举报电话:0791-86783351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027

执行法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1:南昌市剑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9097212-1,地址:南昌昌东工业区梧岗村,法定代表人:吴国南;被执行人2:江西华农实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7614592-3,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梧岗村,法定代表人:王淑华;被执行人3:南昌市粒粒香米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6478767-8,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梧岗村志强路218号,法定代表人:吴久海;被执行人4:魏艳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84****0918,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义坊村熊魏自然村42号;被执行人5:吴国南,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60****3512,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梧岗村吴村自然村64号;被执行人6:王淑华,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64****356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胡家村后熊自然村37号;被执行人7:吴国勇,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88****091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梧岗村吴村自然村220号;被执行人8:吴久海,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73****351X,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梧岗村吴村自然村86号;被执行人9:魏小红,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111975****3548,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梧岗村吴村自然村86号。未执行到位金额:945.56万元。执行案号:(2017)赣0102执759号。

任何公民在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且在三年内得以处置变现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20%支付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朱法官

举报电话:0791-86815522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来源:新法制报

原标题:《江西多家法院发出“悬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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