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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1只!正征求意见...

2020-09-26 18: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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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养狗的庐江人

注意啦!

《庐江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征求意见稿)》

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啦!

此次通告划分了

庐江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赶紧跟着小编去看一看

↓↓↓

关于公开征求

《庐江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0年3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自6月1日起实施。根据《条例》第九条之规定,重点管理区域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城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受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城管局委托,庐江县公安局、庐江县城管局现就《庐江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庐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5日。

联系方式:2589344272@qq.com

通讯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泥河路2号,邮编231500(信封上请注明庐江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征求意见)

庐江县公安局

庐江县城管局

2020年9月26日

庐江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做到文明养犬,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现就庐江县重点管理区域与一般管理区域的划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庐江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按庐城城区规划,东至外环东路(含路面以东城东医院、名人馆及康复中心),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秉璋路(原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

(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一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不得饲养禁养犬。)

二、一般管理区域

庐江县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庐江县养犬管理重点区域范围示意图

(点击图片即可查看大图)

出品:庐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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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杰

原标题:《庐江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1只!正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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