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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法院 | 法官“追羊记”

2020-09-28 17: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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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目前没有现金履行能力

并且还躲避执行

但执行法官查找到了

他的住处

里面有一群羊

该怎么处理?

执行现场

近日,永昌县法院河西堡法庭执行干警帮助当事人捉羊抵债的执行方式引发群众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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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观看视频<<< p>

案情回顾

此前,被执行人鲁某与申请执行人许某之间有生意往来。鲁某购买许某家翻斗车一辆,车款5.5万元,已付3万元,尚欠2.5万元。此案经永昌县法院开庭审理,判决鲁某给付许某2.5万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履行期限届满后,鲁某仅支付已付6200.93元。

执行陷入困境,幸而有“羊”

经查询,被执行人鲁某名下的银行卡账户还有一千余元,执行法官当机立断,依法迅速冻结了鲁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但被冻结的款项还远远不够抵顶案款。眼看这个案子执行陷入了困境,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了解到了鲁某家的羊圈里面有十几只羊,案件重现生机。

案件再遇困扰,“羊”群有恙

为避免鲁某提前处置羊群,执行法官迅速带队到鲁某的住处现场办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鲁某提出羊圈里的14只羊是自己妹夫的,拟执行的羊群权属不明,案件再次陷入困境。

案件终得执行,以羊抵债

面对此情此景,执行法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法官建议鲁某偿还部分债务后,与许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支付剩余欠款,被执行人的妹夫也赶到了现场,看到申请执行人许某家庭生活困难,表示鲁某欠债不还的行为是不对的,愿意拿出几只羊代为履行部分债务,申请人许某也最终表示同意执行活羊。许某与鲁某达成协议确定单价,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现场将四只羊一一过秤,冲抵了8800元的执行款。许某、鲁某双方就余下的执行款达成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

近年来,随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不断推进,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已经深入人心,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躲避执行的现象越来越少,被执行人家属主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及代为履行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下一步,永昌县法院河西堡法庭将继续深入推进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暖,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原标题:《永昌县法院 | 法官“追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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