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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饶平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郑某彬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
9月28日
饶平法院依法对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郑某彬等6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诈骗罪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不等。
宣判时,六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郑某彬、张某凯、郑某鑫、张某杰、张某涛及同案人李某威、李某平等人为显威风,无事生非,组成“牛马会”纠集在一起,形成以同案人李某威、李某平及被告人郑某彬为首,被告人张某凯、郑某鑫、张某杰、张某涛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采用分分合合、结伙作案的方式,在饶平县黄冈镇及周边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作案多宗。
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凯、郑某鑫各自在网上发布手机中奖、免费领取手机等虚假信息,诱骗被害人,以此实施诈骗钱款。
法院认为
以被告人郑某彬及同案人李某威、李某平为首,被告人张某凯、郑某鑫、张某杰、张某涛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通过聚集或者微信群传递信息,采用分分合合、结伙作案的方式,在饶平县黄冈镇及周边多次暴力打砸车辆,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对被告人郑某彬、张某凯、郑某鑫、张某杰、张某涛应以恶势力论处。
为严肃国家法律,有效打击恶势力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正常公共秩序,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侵犯,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所起作用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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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扫黑除恶】饶平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郑某彬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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