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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一大波新规消息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2020-09-30 17: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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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着,盼望着

8天长假就快来了

随着国庆中秋双节假期开启

一大批新的政策法规和消息要来啦

<温州>

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8天

平阳高速互通 赵用 摄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收费公路将继续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具体免费时段从10月1日00:00开始,10月8日24:00结束。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温州发放300万元

电影消费券

300万元电影消费券将于9月30日到11月发放,市区37家影院适用,以此拉动我市电影消费,助力影院复苏。这是全省地级市首次发放电影消费券。(详情点击➯)

温医大附二院龙湾院区(总院区)

今年10月启用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龙湾院区今年10月启用,将作为温医大附二院的总院区,以成人内、外科大专科为主,兼顾妇科、生殖中心和儿童专科等。该院区位于温州市龙湾区境内的浙南科技城,占地170亩,总建筑面积17万㎡(其中地下室面积3.2万㎡),总规划床位1500张,年门诊负荷量可达到100万人次。院区包括门诊医技楼、病房大楼和后勤综合楼等3个建筑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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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与曹龙路交叉口

“大建大美”国庆专线

邀你免费乘坐

在国庆长假期间,温州推出“大建大美”专线,通过利用旅游大巴车,围绕市区“两线三片”,将历史文化景点予以串联,邀请市民免费乘车体验。“大建大美”国庆专线共计2条,营运时间段为10月1日至8日上午9点至晚上10点。(详情点击➯)

温州市教育局发布

“秋冬季校园疫情防控通知”

国庆黄金周学生原则上不出市

温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醒师生和家长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老师不出省、学生不出市;如确需外出的,要主动向学校报告去向和时间。凡跨省域外出的,返温后须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详情点击➯)

温州市老旧小区改造

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温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为2020年至2022年。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了3467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项目进行补助,预计2021-2022年将继续投入1.1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更大力度支持这项民生工程。(详情点击➯)

温州市区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有新变化

温州市区将首次针对65周岁以上人员增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高龄倾斜部分,10月调整补发到位,该举措将惠及7.2万人:65-69周岁的居民每月将增发10元;70-74周岁的每月增发15元;75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发20元。

此外,我市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也将同步并轨城乡居民养老,该举措将惠及3600多位温州居民。(详情点击➯)

市区创新型产业

用地管理“新规”实施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实施意见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在产业范围、区域布局、产业用地标准、产权分割等方面均有调整细化。(详情点击➯)

温州百姓健身房“地方标准”

正式实施

《百姓健身房建设与服务规范》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将为全国领域工作提供温州样本。就百姓健身房的布局与选址、场地与布置、标志标识、环境要求、设施要求、服务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将我市前期工作经验固化提升为标准规范。

温州鼓励社会力量

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意见》将于今年10月20日施行。该意见从加大体育用地供给、完善非体育用地使用办法、提高体育场所使用效率、激发社会力量活力、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五大方面提出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支持措施,以此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积极性,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升体育场馆运营效率,促进温州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同时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详情点击➯)

<全省>

浙江设引导资金

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前来办学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引进高水平大学省级引导资金管理办法》10月1日起生效。浙江将对引进设立独立法人本科高校的,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亿元;对引进设立校区(分校)的,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对引进设立二级学院的,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对引进设立研究生院的,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亿元。

最高补贴17500元!

浙江出台中央农机

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将于10月10日正式开展。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为单位账户人民币50万元,个人账户人民币30万元。试点开始后,原则上提取大额现金需至少提前1天预约。此外,浙江省对批发零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建筑业等4个行业大额取现实行限额管理,单日累计限额标准分别是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

<全国>

机关运行经费、政府债务等

需向社会公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预算收支范围。规定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各部门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应当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反映。

《条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明确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需要,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国务院批准的限额。

不得擅自屏蔽、删除评论!

大数据“杀熟”被明令禁止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整治在线旅游平台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等不良经营行为。

《规定》第十三条则对擅自删评论或刷好评做出规范。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此外,对于大数据“杀熟”现象,《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然而随着农药长期大量的施用,农药残留及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10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也将正式施行。

《办法》要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

《办法》指出,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内河船舶新规:

拧紧向江河排放污水的“龙头”

资料图:南海开渔节阳江举行,约1300艘渔船出海。阳江市海陵岛 供图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船舶垃圾的处理作出了要求,于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物防治主要按照“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处置”的原则执行。其中,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残油(油泥)、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杭运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客运船舶产生的剩油、剩菜、汤水等餐饮污水按厨余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设施。

来源:温州发布

资料:温州日报、浙江发布、中国新闻网

编辑/版式:陈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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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0月起,一大波新规消息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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