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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万张!明天10点整!等你呦!
蚌埠要发文旅消费券了!
1000万!
旅行、文娱、电影院、
KTV、书店、剧院、网吧
......
一大拨消费券等您拿!
为增强消费信心
释放消费活力
刺激文化和旅游消费
提振蚌埠文旅产业
特制定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
实施方案如下
资 金 安 排
文旅消费券发放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
活 动 时 间
10月1日10:00—11月30日24:00
消 费 区 域
蚌埠市(包括三县)文旅企业
发 放 范 围
全体蚌埠市民及外地来蚌游客
消费券种类及金额设定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金额共计1000万元,分为旅行消费券、文娱消费券、电影消费券三种类型。
投 放 规 则
消费者可在支付平台领取消费券,每人每轮每类消费券可各申领一张(按手机捆绑身份证号界定)。首轮发放时间定为10月1日10:00,即领即用,领完即止,过期失效,失效消费券资金进入下一轮资金池。消费券发放初步安排5个轮次,发放和承兑时间如下:
领 取 细 则
首轮发放16.81万张(共计345万元),其中电影类券16万张(10元券9万张,30元券7万张),共计300万元;KTV券0.81万张(30元券3000张,50元券3000张,100元券2100张),共计45万元。
第二轮发放9万张(共计150万元),包括电影类券9万张(10元券6万张,30元券3万张)。
消费者通过登录“云闪付”领取消费券。
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每类券只能领取1张,先领先得,领完即止,一个消费者可以同时领取2种消费券,合计最多领取2张券。
使 用 范 围
★旅行类消费券:补贴消费者通过本地旅行社组织的蚌埠一日游,在蚌埠A级景区、星级农家乐、星级饭店消费等
★电影消费券:补贴消费者在电影院消费
★KTV消费券:补贴消费者在KTV场所消费
★网吧消费券:补贴消费者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费
★书店消费券:补贴消费者在书店消费
★剧院消费券:补贴消费者在剧院消费
★游艺消费券:补贴消费者在游艺娱乐场所消费
使 用 规 则
消费券领取后仅限本次活动报名的蚌埠市线下旅行类、文娱类和电影类商家使用,支付时可以与其他优惠券叠加使用,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同一消费者在同一商家每天最多可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对参与商家的要求
(一)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且注册、纳税均在蚌埠市辖区域内,并拥有线下实体的文旅企业(各县、区在审核时也可以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二)符合条件的旅行社、书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A级景区、星级农家乐、星级饭店、电影院等线下旅行类、文娱类、电影类文旅企业申请参加活动时,需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纳税地在蚌埠市辖区域、保证产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制定优惠让利活动方案等,违约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退回政府补贴。
(三)参与活动文旅企业必须在活动期间开展本企业(店)的优惠让利活动,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有参与活动产品优惠幅度高于正常营业的水平。
(四)所有参与活动的文旅企业需向所在地县、区(开发区)文旅主管部门报名申请,并审核通过。报名申请时需提交本企业优惠活动方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
(五)所有消费行为须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部署安排,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六)各县、区(开发区)文旅部门需将所有通过审核参与活动的文旅企业相关资料统一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备案。
使用攻略
一图看懂
来源:蚌埠日报全媒体 蚌埠市文旅局
记者:陈 瑶 文/图
编辑:侯 靖
校检:谢祖武
监制:成 凯
监审:朱素贤
重要通知:
即日起,“蚌埠发布”微信推出点亮
原标题:《16.81万张!明天10点整!等你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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