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清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公告

2020-10-13 00: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清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

公 告

近日,青岛发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且都与青岛市胸科医院关联。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提醒广大居民密切关注青岛疫情,并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全县广大居民持续关注青岛市发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9月28日(含)以来往返青岛市的我县居民,且与青岛市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特别是在青期间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医院病人,为了您、家人及大家平安健康,请主动迅速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小区包联责任单位联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测温、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居民如果发现身边有去过青岛地区的人员,请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所在小区包联责任单位报告。

三、广大居民如非必要,请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责任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青岛拟返清人员需提前三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委)和包联责任部门报备,返清后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措施分级管理。

四、广大居民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垃圾分类投放、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健康文明的做法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公民社会责任。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主动上报登记或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提供信息,不如实报告自身异常情况,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319—8280011 8280012

清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网信清河

微信公众号:qhwxbgs

清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账号

原标题:《清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公告》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