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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区法院通过微信调解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

2020-10-13 08: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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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掇刀区法院城东法庭

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不仅化解了双方矛盾

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诉讼成本

还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案件回顾

2019年12月26日,原告罗某受被告贺某明雇请在湖北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李某聪承包的掇刀区阳关大道刘沟村果园场张某松家中从事墙缝打胶工作时,由于绳板断裂从三楼摔下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伤残程度属九级,原告因受伤造成的损失合计339860.63元。湖北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不具有资质的李某聪,李某聪又将工程转包给不具有资质的贺某明,原告认为三被告应当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0年9月16日,原告诉至掇刀区法院城东法庭,请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其损失339860.63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被告当事人较多,且有一方被告在外地,路途遥远,到庭应诉有一定难度,承办法官在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采用电话和微信的方式进行沟通、调解。根据各方提供的微信号,承办法官将其加为好友,在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后,承办法官建立微信群并通过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对案件进行调解,在摸清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调解方案。承办法官打印出书面协议,拍照传到微信群,各方当事人在微信群里对协议内容进行了最终确认。

线上调解

线上沟通

该案经调解

各方当事人均通过

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

将协议款项直接支付给原告

协议签订

各方当事人的义务也全部履行完毕

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近年来,掇刀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借助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短信、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助推审判调解工作,着力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享受到优质高效、精准便捷的司法服务。

来源 / 掇刀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掇刀区法院通过微信调解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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