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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 盐亭这些人被限制高消费!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全曝光!(第三期)

2020-10-13 10: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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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盐亭县人民法院 将定期对纳入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盐亭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执行线索。

举报电话:0816—7224182

盐亭法院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第三期)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1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

旅游、度假

7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 如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ND

原标题:《曝光 | 盐亭这些人被限制高消费!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全曝光!(第三期)》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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