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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首例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诉讼案开庭

2020-10-15 15: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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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被害人双向保护原则,逐步形成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良好工作机制,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司法厅四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衔接与协调工作的规定》,规定万载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袁州区、万载县的涉未成年人案件。

2020年10月13日经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万载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该案是万载县首例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诉讼案,亦是宜春市首例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诉讼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2月,被告人何某某见被害人冯某家中无人,趁被害人上厕所之际,尾随进入厕所,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庭审中,被告人何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对冯某实施抠、摸其下体行为,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何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何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承办法官从“预防教育、惩教结合”的审判原则出发,以被告人何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自万载县人民法院试行涉未成年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的规定,先后受理由袁州区法院移送的六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加强与袁州区法院、袁州区检察院的沟通,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并联合万载县心理咨询师协会制定“教育”“治疗”未成年人的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对未成年人试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方式,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自护教育,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

供稿:袁家宝

原标题:《万载首例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诉讼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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