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黄山区法院:刑事审判进乡村 巡回审理显温情

2020-10-15 17: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10月15日,黄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了焦村镇某村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对吴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7月17日,被告人吴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此前经司法鉴定,吴某被诊断为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案发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为保护被告人吴某某的诉讼权利,法院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同时,考虑到方便被告人,该院将刑事法庭搬至被告人居住地附近的村委会会议室,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据悉,2019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吴某某与刘某某等人在焦村镇新街一个小店的门口打牌娱乐。在打牌过程中,吴某某与刘某某发生纠纷。被害人刘某某先言语激怒了被告人吴某某,随后吴某某用拳头击打刘某某的脸部、头部,致刘某某脸部流血。经司法鉴定,刘某某的身体伤害程度为轻伤二级。开庭审理中,吴某某对黄山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受刑罚处罚。被告人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从罚;被告人吴某某自愿认罪订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宣判后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此案是黄山区法院巡回审判的首例刑事案件,实现了“审理、教育、宣传”一体化的巡回审判模式,充分体现了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也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文字:楚伟清

原标题:《黄山区法院:刑事审判进乡村 巡回审理显温情》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