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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进行时 |@兴文家庭,这项工作与你有关!

2020-10-14 18: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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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移风易俗,破除乱埋乱葬,遏制修建豪华大墓、活人墓等丧葬陋习,加快推进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硬化大墓。硬化大墓是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了骨灰或遗体、超面积的硬化单体建(构)筑物。衡量指标为:硬化是指坟墓及附属建(构)筑物采用石材、磁砖、砖混、钢筋混凝土等不可降解材料进行了硬化处理;超面积是指坟墓加附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单人墓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超过6平方米。

(二)活人墓。活人墓是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

二、整治方式

对硬化大墓进行改造整治,拆除硬化部分建筑,清除附属设施,将坟墓面积缩小到单人墓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6平方米范围之内并在墓地周围进行绿化美化,不作平坟处理;对活人墓作拆除、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属耕地的应复耕,属林地的应复植等);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整治范围。

三、时间安排

对照前期摸排建立的台账,做到整治一座销账一座,到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四、整治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严禁私自买卖墓地,建造“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

(二)凡是妨碍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或者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支持并配合乡镇和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积极监督举报各类殡葬违法行为,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弘扬社会正气,在全县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兴文县民政局

兴文县公安局

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

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兴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4日

移风易俗

人人有责

原标题:《学法进行时 |@兴文家庭,这项工作与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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