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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协助实施电话诈骗2400余次,彝良这两人利用“多卡宝”为诈骗团伙提供通讯传输被依法…

2020-10-16 17: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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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彝良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为诈骗团伙提供传输工具的诈骗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中旬,被告人严某某通过网络认识“李哥”诈骗团伙,通过其学习操作“多卡宝”设备后,与另一名被告人贾某某合伙出资购买“多卡宝”、路由器、电话卡等设备进行操作。二被告人用电话号码注册账号后提供给“李哥”诈骗团伙拨打被害人电话实施诈骗,“李哥”诈骗团伙支付严某某报酬。严某某、贾某某先后使用52个电话号码注册申请“多卡宝”账号,提供给诈骗分子实施电话诈骗2400余次,造成多名被害人被骗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决被告人严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决被告人贾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涉案赃款依法返还被害人。

当前银行卡、电话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量多,违法办卡贩卖现象突出,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要求要切实增强开展“断卡”行动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本案是我院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审理的第一起电话诈骗案,彝良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利用“多卡宝”实施诈骗的案件,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审理,积极响应“断卡”行动,目的是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彝良法院提醒:预防网络诈骗,请做到以下几点

图片来源于网络

原标题:《【“断卡”行动】协助实施电话诈骗2400余次,彝良这两人利用“多卡宝”为诈骗团伙提供通讯传输被依法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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