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喜报】沾益法院司法建议受省高院表彰
喜 报
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2017-2019年度行政审判优秀司法建议,沾益法院致曲靖市马龙区马过河镇人民政府(2019)云0328行初12号之一司法建议荣获三等奖。
在审理原告向金香、刘家能要求确认被告曲靖市马龙区马过河镇人民政府、曲靖市马龙区马过河镇麻衣村民委员会强制拆除原告生产用房门前的硬化水泥台阶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中,沾益法院经审理认为供农村村民通行的公用道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原告在拆除重建生产用房时,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擅自将公用通行道路上原有的五台石台阶硬化成三台水泥台阶的行为不当,被告马过河镇麻衣村民委员会对原告砌筑的水泥台阶实施拆除,行使的是村民自治,并非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但马过河镇麻衣村民委员会未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拆除行为,被告麻衣村民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涉案麻衣村民委员会一组寺园头、门路头至向金香、刘家能家门前主街所属路段属于麻衣村一组的公用道路,被告对三台硬化水泥台阶强制拆除后建筑材料仍然堆放在该公用道路上,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的正常通行。沾益法院遂向曲靖市马龙区马过河镇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其督促马过河镇麻依村民委员会依法清除该公用道路上的建筑材料,修复道路,保障正常通行。曲靖市马龙区马过河镇人民政府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立即督促马过河镇麻依村民委员进行了整改,恢复乡村道路的正常通行,并将整改情况回复沾益法院,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行政审判司法建议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管理漏洞、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沾益法院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后,共发出司法建议18份,相关行政机关按照司法建议的内容进行整改落实,均向法院进行了回复,对规范二手车交易、加强对过期药品食品的监督、规范行政机关执法程序等方面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文:刘畅 图:付娟
往期 · 推荐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
微信号:qjszyqrmfy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图文排版:付 娟
点分享
点点赞
原标题:《【喜报】沾益法院司法建议受省高院表彰》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