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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公安局法制培训第一期轮训班在重庆开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进一步提升格尔木公安全体民警、辅警履职担当的能力和水平,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党和人民赋予公安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促进队伍“四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强化警务交流协作,努力推动公安工作的动力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10月19日,格尔木市公安局法制培训第一期轮训班在重庆警察学院开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安身多及全局各部门负责同志及各警种骨干民警、辅警共计40人参加开班仪式并进行培训。
重庆警察学院副院长陈红、重庆警察学院培训部协助负责人任守祥出席仪式,重庆警察学院学生处副处长吴蓓主持仪式。
开班仪式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召开,仪式上,重庆警察学院副院长陈红代表重庆警察学院对格尔木市公安局法制培训班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对此次培训的相关课程和内容向大家做了介绍,并就加强“青渝两地”警务合作,作了讲话。
受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海东委托,格尔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安身多对陈红副院长、吴蓓副处长、培训部协助负责人任守祥及重庆警察学院同志们给予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并就此次培训作出要求。他指出:一是全体参训学员要珍惜本次轮训机会,充分认识本次轮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价值。轮训工作期间,参训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形象意识和保密意识,统一服从重庆警察学院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组织部学员管理九条规定和警务化管理规定要求,严格遵守重庆警察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禁令法规;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二是要严格按照重庆警察学院学习计划安排,完成相应的学习内容,通过深入了解学习重庆公安在法制工作上的先进经验,学习先进地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警务大数据与信息化重构、新媒体时代公安突发事件与涉警舆情应对处置等基本知识和先进经验,为服务格尔木公安事业贡献自己的智慧。
仪式后,全体参训民警、辅警参观了解了重庆警院历史及相关工作情况并按照既定课程安排逐项开展警务培训活动。
供稿 | 政治处 宣传科
编辑 | 政治处 宣传科
原标题:《格尔木市公安局法制培训第一期轮训班在重庆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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