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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10-20 19: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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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探索和创新,激发创作活力,推出创作新人,培育后备人才,按照《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章程》规定,2020年度江西文化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经第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现已正式启动。根据《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资助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今年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的主体为个人,具体要求如下。

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 40 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的创作活动。创作的作品应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的作品;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为人民喜闻乐见的作品;追求真、善、美,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的作品;体现赣文化地域特色和独特价值的作品。

本年度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和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

资助范围

(一)戏剧编剧创作人才;

(二)音乐作曲创作人才;

(三)舞蹈、舞剧编导人才;

(四)舞台艺术表演人才;

(五)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创作人才;

(六)民间文艺、曲艺、杂技、文艺评论创作人才;

(七)文学(含电视剧剧本)创作人才;

(八)导演创作人才。

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户籍或工作、生活在江西省内;

2.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0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3.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或者由所在领域不少于 3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荐意见。舞台艺术表演人才必须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二)每个申报者可申报 1 项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三)已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在该项目未通过管理中心组织的结项验收前,申报者不能再申报该门类新的资助项目。

(四)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者,不能重复申报本项目。

申报时间

本项目申报时间截止至 2020 年 10 月 22日。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请符合上述条件,有申报意向的个人尽快向高安市文化馆咨询,市文化馆将积极配合完成申报工作。咨询电话:5282129,联系人:金燕。

有关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资助额度和方式等详见《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 年度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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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江西省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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