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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娘子关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平定县娘子关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打开以下链接进行下载查阅:
https://pan.baidu.com/s/1PFK5NQLYekReqoFReckERg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娘子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娘子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文裕
联系电话:13503536818
邮箱:779122399@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治理河道两侧边200m及沿河设施2.5km范围内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1.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对居民的生活影响;2.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3.项目选址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意见;4.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他意见及建议;5.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有反对,请具体说明您的反对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链接为:请打开以下链接进行下载查阅:
https://pan.baidu.com/s/1_XW9JtPAqSjBPHcHnu7HWQ
提取码:n7vh,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可直接作为附件发至我单位邮箱。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通过向建设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平定县娘子关镇人民政府
来源:阳泉日报
原标题:《平定县娘子关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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