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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扎实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

2020-10-20 17: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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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开展的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苏家屯区法院认真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三个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持续开展学习《法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十个严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十个不准”》等法规制度,以庭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掌握具体内容,指出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在法院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内楼梯间屏幕上发布以上法规制度,更加方便学习,夯实思想根基。

以案为戒,强化警示教育

召开民事审判部门党风廉政会议。对《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典型案例通报》《关于全省法院2018年查处十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和《2019年全市法院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进行全文传达,引导干警汲取深刻教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涛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体干警要以案为鉴,注重与律师的正当交往,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遵纪守法。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要求大家思想上要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并针对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用发生在我院的典型案例进行提醒教育,要求干警要遵规守纪,提升办案质效。

召开执行部门 “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会议。针对近期查办的我院干警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党组书记、院长王文革和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对执行局全体干警分别从廉政方面进行提醒告诫,提出要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与律师之间不正当交往,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完成好本职工作。

集中申报、摸清底数、认真排查

纪检监察室下发《关于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院人员集中申报亲属从事律师执业的情况,建立工作信息台账,定期跟踪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便于全院干警知晓,加强有效监督。为了进一步查找法院突出问题,对执行“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通过电话沟通的形式征求本辖区执业律师代表意见,为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定期开展廉政回访工作。随机抽取本年度已结案件,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廉政回访,询问了解承办法官等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情况。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通过抽查部分案件,发现个别执行案件没有廉政监督卡,已告知整改并要求在以后工作中严格规范廉政监督卡。

通过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全面加强法官的司法作风建设,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的行为,切实提升风险防控意识,促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原标题:《苏家屯区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扎实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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