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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深化殡葬改革 树立文明新风
殡葬改革不仅有利于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也有利于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近年来,云南省保山市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大力整治散埋乱葬,全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规范殡葬服务,取得明显成效,殡葬改革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良性发展轨道,厚养薄葬的社会风气逐步形成。
健全体制机制
为合力推进殡葬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将殡葬改革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2个纲领性文件。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合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工作格局。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现场调研,提出工作要求,市人大、市政协多次组织视察调研殡葬改革工作,推动解决问题。各县(市、区)均将殡葬改革作为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奖惩,并结合实际,对非法圈占墓地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做到各工作环节措施得力、依据充分。
强化宣传发动
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把宣传引导工作作为有力抓手,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尚,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制作播放殡葬改革的专题节目,采取组织专场演出、建立殡葬改革微信群、QQ群等,宣传公墓建设情况、移风易俗典型事例,营造“破除丧葬旧俗、文明节俭办丧”的良好氛围。建立辖区村(社区)殡葬改革信息统计报送制度,每名信息员给予300元/月的补助,形成了“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格局。
开展专项整治
强力扭转散埋乱葬陋习
殡葬改革前,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散埋乱葬现象突出,仅保山中心城市坝区东西面山,就有散埋乱葬坟墓10万余冢。针对这一情况,分期分批实施了“三道六区两地”(铁道、国道、省道公路两侧200米以内范围,城镇规划控制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公益林区、水源保护区,农田、农地)的坟墓搬迁工作,在各县(市、区)中心城市周边深入开展坟墓搬迁、乱埋乱葬清理整治行动,搬迁坟墓81774冢;严厉整治殡葬服务乱收费、倒卖墓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乱象。同时,充分利用荒山脊地,根据辖区人口分布情况和死亡率等参数,科学规划布局,积极推进城市中心公墓建设和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实现了疏堵结合。
广开思路筹资
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殡葬设施建设是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基础。在财政资金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全市上下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广开思路、拓宽渠道,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按照“合理选址、符合规划、保护林地、依法建设、体现集约”的原则,全力推进公墓建设。市本级加大福彩公益金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每年投入500万元左右。隆阳区依托现有公司,统筹规划推进全区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经营性公墓的收益补助公益性公墓建设。施甸县创新投融资方式,大力推进城乡生态公墓建设,向银行借贷融资1.2亿元,以2400元/平方米的补助标准对全县骨灰堂建设项目给予补助。腾冲市、昌宁县以县级财政补助的方式建设辖区公墓。龙陵县通过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平台建设乡镇公墓。截至2019年底,全市规划建设的328个公益性公墓已建成249个,所有县(市、区)殡仪馆和城市中心公墓已全面建成投入使用。
强化奖惩措施
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惠民殡葬,大力推行骨灰寄存、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立体生态节地安葬方式,实现了群众“要我改”为“我要改”的根本性转变。各县(市、区)均将惠民殡葬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除财政供养人员和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外,辖区人口死亡后自愿进入公墓安葬的,均可享受遗体免费接运、免费火化、送骨灰盒、一次性发给1000元的火化补助惠民政策。同时,严肃纪律,禁止在中心城市及县城建成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和游丧。
来源:云南省保山市民政局
原标题:《云南保山:深化殡葬改革 树立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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