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丰宁法院:多方联动共调解 力促执行拆违建

2020-10-21 20: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近日,丰宁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方联动、多次调解,成功处理了一起违法占用土地案件,说服被执行人主动拆除违法建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2012年8月21日丰宁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因被执行人姜某某于2012年6月在凤山镇东头营村自家房后建后搭子,其占用土地不在土地使用证内,属于非法占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做出丰国土执罚(2012)2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处罚如下: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6平方米,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26平方米。丰宁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12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13)丰行执字第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丰宁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执行案件后,向被执行人姜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决定书、执行案件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定被执行人接到执行通知书后自行拆除非法建筑,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姜某某始终未履行义务。由于被执行人姜某某已经66岁,身患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情绪激动有恶意自伤的可能性,其妻子年龄63岁,长子智障,强制拆除执行难度较大。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向被执行人姜某某及妻子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态度蛮横,表示绝不拆除。

考虑到该案件执行的特殊性,办案法官决定与丰宁县自然资源局、镇政府、村委会等共同协调处理,说服被执行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在与丰宁县自然资源局、凤山镇政府、东头营村委会共同协调沟通后,2020年10月9日,执行局副局长赵宇杰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这已经是赵宇杰副局长第十几次前往被执行人的家中沟通协调案件了。起初被执行人的情绪极为激动,赵宇杰法官再次深入了解被执行人不愿意拆除的原因,耐心释法明理,指出被执行人存在的违法行为,并分析利弊,说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终于通过数次沟通, 10月18日,被执行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退还了违法占地,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图为赵宇杰副局长到姜某某家中沟通协调执行案件)

(图为执行干警到违建房屋所在地进行走访核实)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丰宁法院:多方联动共调解 力促执行拆违建》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