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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省多地发布限行、禁行公告

河北高速交警秦皇岛支队
2020-10-22 19: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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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

近日,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集中整治市区重点区域非法营运三轮车的通告》,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进一步规范衡水市交通秩序,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衡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衡水将在辖区重点区域对非法营运三轮车(含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残疾人代步车实行集中整治。

▐ 禁止哪些活动

自2020年11月1日0时起,市区范围内禁止使用三轮车(含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重点管理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非法载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驶入。

▐ 重点管理区域

(一)火车站周边,具体范围为:红旗大街以西(含),和平路以北、自强街以东(含)

(二)高铁北站,具体范围为:中华大以西(含)、北外环以北、育オ大街以东(含)

▐ 治理方式

交通运输、公安、城管综合执法及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对非法载客客运三轮进行集中治理。

▐ 处罚规定

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廊坊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廊坊市财政局

廊坊市商务局

廊坊市公安局

关于对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限行、禁行的公告

全市企事业单位、个体运输业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冀交【2020】364号)文件要求,加快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汏工作任务,廊坊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廊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廊交2020272号)。根据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车辆实施限行。

一、全市主城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地方道路从即日起全天限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通行(已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且在质保期内、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的除外)。

二、全市所有用车单位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从事运输。

三、全市所有排放检验机构,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严格检测对弄虚作假的机构依法严格查处。

四、全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体运输业户积极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汏进度,对在2020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车辆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五、全市拆解回收企业要提供优质服务,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运输业户开通车辆报废拆解绿色通道。

特此公告。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廊坊市财政局

廊坊市商务局

廊坊市公安局

2020年9月30日

秦皇岛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

秦皇岛市公安局

关于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施限行措施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切实降低柴油货车污染,在停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环保检测、安检和道路运输证年审措施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国三(含)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进一步实行限行管制措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制限行车辆:本市籍号牌和非本市籍号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已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且在质保期内、稳定达标排放的除外)。

二、管制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

三、管制限行范围:途经或进出秦皇岛市各区建成区范围的道路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禁止在海港区(含市经济开发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北戴河新区建成区范围内道路(不含高速公路)通行。

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限行措施及范围等由各县区政府根据本县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违反本公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违反本公告之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2020年10月19日

石家庄市高邑县

高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限行通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贏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及《石家庄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城区内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二、限行区域:

南至千秋路(不含千秋路) 北至太行路(不含太行路)、西至107国道(不含107国道)、东至东环路(不含东环路)

三、限行时间:

全天

高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0月17日

来源 | 河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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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注意!我省多地发布限行、禁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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