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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 | 藏匿的“恶势力讨债公司”

2020-10-22 20: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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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2人,非法放贷对象从5名增至100余名,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被定性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两件可疑的寻衅滋事案

2017年10月,康某、黄某在宁德市区内从事非法放贷讨债,持棒球棍殴打借款人。2019年6月,该二人被公安机关先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至蕉城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康某、黄某曾在陈某(已判,另案处理的黑恶势力团伙头目)的高利贷“公司”接受过培训,之后才到其他高利贷“公司”上班。两人采取打电话、发短信或微信进行辱骂、恐吓,在借款人家门口或者附近黏贴字条、喷油漆、喊喇叭等方式实施“软暴力”讨债行为。

“他们采取的‘软暴力’讨债行为,可能涉嫌恶势力犯罪。”承办检察官由此展开了系列调查取证活动。

检察官引导侦查取证

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该二人犯罪手段和类型与其他已判决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存在一定的相似,且该二人涉嫌寻衅滋事案和该恶势力犯罪案件存在一定关联,故进行串并分析。

公安侦查人员在检察官的引导下顺藤摸瓜,最终矛头指向了陈某之妻——薛某。薛某在陈某公司附近开了一家金融公司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并收取高额利息,而黄某、康某均受雇于该公司进行讨债催收,且该公司另雇有一名催债人林某。

随后,蕉城区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对遗漏犯罪嫌疑人薛某、林某进行追捕、追诉,并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个案协调会,搜集认定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证据材料。

100余名借款人浮出水面

恶势力犯罪团伙作案模式认定后,针对嫌疑人不供述犯罪数额和放贷对象,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心生疑虑,“如果‘借款’找不到源头,那‘收款’总该有迹可循吧。”于是承办检察官提出倒查的思路,引导侦查取证。

终于,100余名借款人渐渐浮出水面……原来薛某名下金融公司非法放贷金额高达人民币260余万元!同时,检察机关还引导公安机关查清各被告人的名下存款、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财产状况,厘清财产属性,及时固定证据,查扣涉案车辆及资金。

至此,蕉城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薛某等四人涉嫌恶势力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诉”“教”并重

在检察官引导侦查下案件被成功侦破。同时,检察机关还着眼对各犯罪嫌疑人的释法教育,引导其认识自身错误,促成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日前,薛某等恶势力团伙成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零十天至七个月不等刑期。

供稿:林 毅

制作:林斯怡

原标题:《深挖 | 藏匿的“恶势力讨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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