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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义务,贵人鸟创始人林天福被限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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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 10月23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贵人鸟创始人林天福收到限制消费令,发布法院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闽02执761号,立案日期为2020年9月9日。
该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20年9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林天福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原题为《贵人鸟创始人林天福被限制消费》)
责任编辑: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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