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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开出首份预处罚决定书

2020-10-26 17: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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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万元案款顺利执行,该笔案款的到账归功于鹤山法院执行干警对强制执行手段预处罚措施的巧妙运用。

胡某与郭某本是好友,因郭某资金周转困难向胡某借款。但是到了约定还款日后,郭某迟迟不还钱,无奈之下胡某一纸诉状将郭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郭某仍拒不还款,郭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过调查得知郭某在鹤煤集团某矿有退休工资,执行干警遂迅速“截流”,向该矿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郭某退休工资冻结。但当执行干警前去提取时,该矿却以款项已被被执行人取走为由,不予配合,执行干警遂请示执行局局长对该矿进行处罚。执行局局长得知这一情况后,本着依法、善意、文明、理性的执行原则,没有直接决定处罚,而是对某矿作出预处罚10万元决定。没想到,该矿第二天即主动将案件中冻结的案款打入法院指定的账户。

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案件中始终把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放在心中,针对一些有履行能力但不自动履行,尤其是法律意识淡薄且不清楚执行措施的被执行人或者不予协助的单位发出“惩戒预警”,作出预处罚决定书。既达到打击违法、督促执行的目的,又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做到惩戒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供稿:胡建东

原标题:《鹤山区法院开出首份预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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