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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金康路73号房地产(第一次)司法拍卖公告

2020-10-26 10: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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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金康路73号房地产(第一次)司法拍卖公告

案号:(2020)云0502执1456号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3日10:00时至2020年11月24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75/04,户名: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将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本次拍卖标的为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金康路73号房地产,房权证:保山市房权证隆阳区字第00073914号,房屋建筑面积:265.83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结构:砖混,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层。国有土地使用证:隆国用(2014)第0251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6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划拨。(摘录自洪业房评字(2020)第084号)。

2.瑕疵说明:

2-1.该房屋据房主所说,现由其居住,暂未腾空。

2-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并查阅有关资料,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全部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3.其他说明:

3-1.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的物品,该房屋是否能过户,是否有户口,户口能否迁出,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落实。

3-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标的名称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金康路73号房地产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云0502执1456号

房屋产权证

保山市房权证隆阳区字第00073914号;隆国用(2014)第02511号

标的所有人

段***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20年09月07日

标的现状

用途

住宅

租赁情况

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有抵押,抵押权人: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湾分社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265.83(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

160(平方米)

朝向

南北向

装修情况及使用情况

房屋外墙水刷石,第一层室内地面均铺设地板砖,内墙厨房、卫生间内贴墙砖、其余内墙均滚乳胶漆,天棚面厨房为铝扣板吊顶、其余为石膏板吊顶,复合套装门,铝合金窗;第二至第三层楼面卧室铺设地板条、其余均铺设地板砖,内墙滚乳胶漆,天棚面卧室为石膏板吊顶、其余均滚乳胶漆,复合套装门,铝合金窗。房屋室内中档装饰,设施设备完好,管道畅通,维护较好,属于完好房。

周边配套

周围有医院、学校、农贸市场、餐饮、超市、酒店、银行等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标的物评估值

标的评估价

人民币2074000元

税费情况

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欠费、过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

二、起拍价确认方式:

评估价:2,074,000元,起拍价:1,866,600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咨询时间自2020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10:00时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18287527120。

四、竞买人条件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2.除上述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五、报名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与竞买需开设有支付宝账号,报名时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对应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报名,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通过审核,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规定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请提前确认支付宝中有足够资金及支付限额,以免耽误报名。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六、竞价

本次拍卖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为5分钟,即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成交款的支付

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充抵成交款,拍卖余款须在2020年12月1日16:00时前缴纳(以到账为准)。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山永昌支行,账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开户账户:2510021629200010146,开户联行号:102753010106,开户行所在地:正阳北路129号)。

2.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付款教程请参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八、成交确认及标的移交

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移交手续。【详细流程请咨询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8287527120(杨女士)】。

九、过户及税费承担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和可能存在的欠税、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需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三、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并查阅有关资料,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全部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如有疑问,请向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18287527120(杨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875-223342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75/04)”、“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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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精彩回顾

原标题:《【拍卖公告】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金康路73号房地产(第一次)司法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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