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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为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保驾护航!宝鸡建立司法保障机制

2020-10-27 16: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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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宝鸡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保障工作机制,为推进宝鸡市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迈上新的台阶。

据悉,自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发挥牵头协调推进作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追偿工作。2018年12月完成了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通过索赔实践,进一步深化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未来发展方向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认识。今年来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作为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及取证、赔偿责任磋商确定、赔偿义务人赔偿责任追究、司法确认、公益诉讼、刑事责任追究和赔偿责任履行结合考量等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的顺利解决,必须依赖配套的司法保障机制。为有效打通这个工作节点,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沟通协商,于今年9月23日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保障的通知》。

《通知》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司法保障工作“联系会议机制、联络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三项机制,明确了公、检、法部门的职责,规定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和环境违法案件司法衔接的具体内容,为政府授权的部门开展追偿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为顺利完成取证、索赔、执行等工作清除了“拦路虎”。司法保障机制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宝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汪宏刚)

来源:宝鸡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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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宝鸡:为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保驾护航!宝鸡建立司法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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