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扩散】致全县人民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0-10-27 16: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广大群众朋友们:

近期,国内多地接连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任何疏忽大意都可能导致病毒乘虚而入。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多发季节,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工作仍任重道远。我们依然要保持高度警惕,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应慎始如终、有力有序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断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现将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1.凡是10月25日前14天内,自新疆喀什地区来景返景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并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前往县医院(6119694)或中医院(4287883)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要主动做好居家观察,同时将本人情况上报本村、本单位或本人居住小区。

2.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请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对于有从喀什地区来景返景意向的,建议其暂缓来景返景时间。确需来景返景的,自10月25日起及以后必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阴性核酸信息的“健康码”,无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照我县相关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属地防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3.所有喀什地区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景返景人员要全部纳入社区管理,请喀什地区来景返景人员主动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备并密切关注每日身体健康状况。

4.境外回国人员近期计划来(返)景的,返回前应与所在乡镇、社区、各包联单位联系报备,回国后应遵守入境地集中隔离政策,返景后配合做好隔离观察等防控工作。

二、慎重安排出行计划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消息和全国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级别,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景前应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区(村)或单位报备,来(返)景后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执行常态防控要求

农贸(批发)市场、水产品(海鲜)市场、超市、餐馆等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户要严把食品进货关,严防来源不明食品流入市场。市民如遇有关部门开展溯源调查,请务必予以积极配合。前往农贸(批发)市场、水产品(海鲜)市场、商场、超市、体育(健身)场所、酒店餐饮场所、KTV、电影院、医疗机构等场所时,请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河北健康码”查验、测温等防疫措施。

四、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继续树牢疫情防控意识,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五、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购买生鲜肉类时,要关注食品原料安全,尽量不要直接接触生鱼、海鲜、冷冻肉制品;处理生鱼、海鲜、生肉后,务必马上彻底洗手;做饭时案板、菜刀、餐具都要做到生熟分开并及时彻底清洗;食物要煮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食野味;减少聚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谨慎通过境外电商、代购等渠道购买冰鲜鱼肉类产品。

六、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尽快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共同维护良好秩序

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重要性,保持冷静理智的心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不在微信、微博、贴吧等公众平台发布不实言论,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实的言论和信息,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解读网信工作政策法规,

发布互联网行业权威资讯,

弘扬景县文化,传递景县声音。

中共景县县委网信办官方微信公众号——网信景县

欢迎关注!

来源:今日景州客户端

原标题:《【扩散】致全县人民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告知书》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