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钟山:男子持刀盗窃变抢劫 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
2020-10-27 17: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近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入室抢劫案引发的案件。由于李某丰系未遂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被告人李某丰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现场
2019年8月18日凌晨
李某丰从某钢材店楼顶越过隔壁某商店楼顶并潜入该商店,在其盗窃香烟时被店主李某永发现,李某丰欲逃离现场,随即拿出小刀并打开举在胸前,以此威胁李某永。
李某永往楼上退的过程中欲夺下李某丰小刀时被李某丰甩倒在地,李某丰趁机从楼顶逃离现场。
主办法官(右一)查看现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窃贼李某丰最终被民警传唤归案,于2020年10月22日在钟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丰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钟山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远程提讯
法官寄语:钟山县的社会治安越来越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大家仍需要做好家中防盗措施,容易翻越的楼顶、阳台、窗户,应做好防盗措施,避免类似该案情况的发生。另外,在面对持凶器犯罪分子时,应注意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尽量不要与犯罪分子过多纠缠。
END
2020年【第119期】
作者:黎多多
图片:苏铃敏 部分来源于网络
原标题:《钟山:男子持刀盗窃变抢劫 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