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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男子持刀盗窃变抢劫 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

2020-10-27 17: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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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入室抢劫案引发的案件。由于李某丰系未遂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被告人李某丰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现场

2019年8月18日凌晨

李某丰从某钢材店楼顶越过隔壁某商店楼顶并潜入该商店,在其盗窃香烟时被店主李某永发现,李某丰欲逃离现场,随即拿出小刀并打开举在胸前,以此威胁李某永。

李某永往楼上退的过程中欲夺下李某丰小刀时被李某丰甩倒在地,李某丰趁机从楼顶逃离现场。

主办法官(右一)查看现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窃贼李某丰最终被民警传唤归案,于2020年10月22日在钟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丰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钟山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远程提讯

法官寄语:钟山县的社会治安越来越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大家仍需要做好家中防盗措施,容易翻越的楼顶、阳台、窗户,应做好防盗措施,避免类似该案情况的发生。另外,在面对持凶器犯罪分子时,应注意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尽量不要与犯罪分子过多纠缠。

END

2020年【第119期】

作者:黎多多

图片:苏铃敏 部分来源于网络

原标题:《钟山:男子持刀盗窃变抢劫 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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