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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父亲真是醉了!竟然趁着黑夜,几次拉着儿子走向山林深处……

2020-10-27 15: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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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蜂采蜜,

本是一件辛苦的行当,

而仙游养蜂人张某甲

却不想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

幻想做无本生意。

近日,

老汉张某甲为了贪便宜,

拉着儿子张某乙一起盗窃他人蜂箱,

涉嫌盗窃罪,

被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网络配图)

张某甲在自己家里养蜜蜂两三年,由于蜜蜂不够,采集的蜂蜜很少不够卖,就想多养一些来增加家庭收入。但张某甲不想花钱去买蜜蜂,竟动起了歪脑筋,萌生去偷别人的蜜蜂回来养的想法。2019年12月的一天,张某甲经过踩点后,钟山镇某村有一片小树林,有一处养蜂场,决定晚上到那里盗窃蜂箱。多方考虑后,张某甲觉得其儿子张某乙有一部小车,用来盗窃正合适,便拉着儿子陪他去载蜂箱。

当天晚上,到达目的地后,张某甲让张某乙将车停靠在路边后,在车上等,自己只身一人去小树林。过了一会儿,张某甲搬了两个蜂箱出来,父子二人将两个蜂箱运回自己的养蜂处。

之后张某甲故技重施,至2020年5月中旬期间,多次趁着夜黑无人之际,驾驶自己的三轮车或由张某乙驾驶小汽车在钟山镇、菜溪乡、社硎乡、榜头镇等多个蜜蜂饲养场实施盗窃13次,共计盗窃蜂箱42个,并藏匿于自家的蜜蜂饲养场。

(网络配图)

经鉴定,被盗蜂箱共价值人民币21320 元。其中,张某乙在明知张某甲要实施盗窃的情况下,仍驾驶汽车协助张某甲实施盗窃4次,共计盗窃蜂箱17箱,经鉴定,被盗蜂箱共价值人民币9708元。

经仙游法院审理,张某甲、张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系共同犯罪,均构成盗窃罪。法院经审理,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张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nd·

作者:今报记者 唐伟 通讯员 柳敏敏

美编:李婷婷

原标题:《这父亲真是醉了!竟然趁着黑夜,几次拉着儿子走向山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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