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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 | 兴庆区法院集中执行再出发(二)

2020-10-28 18: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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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早上6点半,闪烁的警灯划破凌晨的寂静,伴着秋风、踏着晨雾,兴庆区法院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再出发,这是兴庆区法院执行局10月份的第二次集中执行。此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24人次,执行完毕6件,达成和解6件,扣押车辆2辆,交付房产8套。

❂早上6:30 法院二楼大厅

5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集结完毕,执行局局长做简短动员讲话后,执行干警们按照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细化分类,责任到人,以小组为单位赶赴各个执行现场。

❂ 上午9:24 现场一:银川市某建材市场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应向吴某支付货款17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得知申请执行人吴某因身患癌症急需用钱,为了尽快将案件执结,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寻找踪迹,但均没有下落。吴某向法官提供线索称,张某在银川市某建材市场开有一家门窗店,但具体地址并不清楚。根据仅有的一丝线索,执行法官在行动开始后便立即赶往该建材市场,挨家挨户的排查,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张某。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张某认识到自己躲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当即将案款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吴某,该案件顺利执结。

❂ 上午7:04 现场二:观湖一号小区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邓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邓某应返还刘某购房款11万元。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均联系不到邓某,执行法官前往邓某家中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经查找,被执行人邓某早晨并不在家中,执行法官便向其妻子释法明理,若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将会采取限制消费令等惩戒措施,若恶意规避执行,符合法定条件则会构成刑事犯罪。其妻子表示,一定会尽快告知邓某将案件履行完毕。

❂ 上午8:30 现场三:燕兴花园小区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高某、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通过查控系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有效线索。近期,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高某,经法官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兴庆区法院执行局坚持以“3+1”核心指标和“执行质效指标”为目标,开展了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接下来将充分利用节假日、周末、早晨和晚上等执行有利时机,开展执行突击活动,确保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

2020年/ 第223期,第275篇

供稿:梁金宇

编辑:刘雨蒙、杜亚茹

原标题:《聚焦执行 | 兴庆区法院集中执行再出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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