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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自首签订复绿补种协议被判缓刑
2020-10-28 13: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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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姚某在蛟河市双山村至团山子村乡村公路疏通涵洞的过程中,驾驶钩机在白石山林业局40林班5小班内行走作业,将一株黄菠萝幼树压倒毁坏致死。这株黄菠萝幼树为原生态、原生地、天然生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案发后姚某到白石山森林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鉴于被告人姚某具有自首情节,与双山林场已签订复绿补种协议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能够积极赔偿双山林场的损失,有悔罪表现,认罪认罚,判处被告人姚某犯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几年来,我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吉林省委“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大局,贯彻“打击只是手段,保护才是目的”的生态法院理念,履行生态法院职责。我院将继续全力推进复绿补种工作,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百姓心里,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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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投案自首签订复绿补种协议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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