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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榕江法院打官司,我很满意,也很暖心”【黔法要闻】

2020-10-30 18: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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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闻

01

10月27至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赴贵州法院对智慧法院建设工作进行考察调研,实地察看了贵州高院、遵义中院、黔南中院的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02

10月27日,贵州高院党组召开“防风险、守底线”专题会,贵州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主持会议并讲话。贵州高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法院工作性质和分管工作,认真排查各种风险隐患,作了深刻的检视剖析发言,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用书面形式进行了剖析发言。

03

10月28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赴花溪区法院调研指导党建工作,实地察看了花溪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党建活动室等,现场查阅了党建资料,与相关党支部书记亲切交谈,了解支部建设情况,并召开调研座谈会。

04

10月28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视频调度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欧枝凡主持会议。

05

10月30日,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民法典第四期专题培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万挺就民法典物权编通则所有权制度若干重点问题解读——以产权保护为中心为全省三级法院作专题培训。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江波主持培训讲座,并就全省法院民法典学习培训提出要求。省法院部分在家院领导、厅级干部参加。

审判执行

01

刑事审判

▲近日,独山县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某、周某某、吴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九)》增设该罪名以来,独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该类案件。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二千元至五千元罚金,追缴犯罪所得一万余元。被告人刘某某、周某某、吴某某通过在手机和电脑上安装支付助手APP,利用自己注册以及购买的84个支付宝账号收款码,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转移非法资金赚取提成,从2020年4月4日至5月6日共转移非法资金人民币186万余元,三人非法获利人民币1.1万余元。

▲10月30日,根据毕节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安排,毕节中院组织开展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毕节市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负责同志及部分工作人员在七星关区法院旁听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滥用职权案庭审。该案当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02

公益诉讼案件

10月29日,遵义中院在习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遵义市首例环境民事检查公益诉讼案件。肖某开、肖某波二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占用国有溶洞、集体土地修建“观龙潭”旅游山庄的违法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审理,遵义中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违建“观龙潭山庄”致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费用160余万元;共同赔偿违建“观龙潭山庄”经营期间排污的期间功能损失费7万余元;共同承担该案地质环境损害及生态修复评估费用12万余元;判令二被告就违建“观龙潭山庄”导致生态环境损害、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03

繁简分流

近日,息烽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仅用一天就结案了,得到当事人好评。原告张某某到法庭起诉被告陈某要求给付租金8万元。在立案前,工作人员电话询问了陈某诉请意见,陈某对欠款无异议,只是因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支付。事实既然清楚,权利义务关系也明确,工作人员遂告知小额诉讼程序审限短,文书简化,且一审终审,能迅速定纷止争,双方可合意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经充分释明、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后,双方一致表示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请求法院迅速审理案件,工作人员随即采用短信方式传唤双方次日到庭。最终经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张某某于2021年1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欠陈某欠款。至此,案件得以高效调解处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本以为打官司是十分麻烦的,想不到还会这样便捷。

04

执行工作

▲水城县法院“黔山雷暴”之‘六稳’‘六保’专项行动捷报频传,截至2020年10月25日,共计执结案件339件,执行到位金额1341余万元,查封房屋3套,查封车辆4辆,纳入失信名单84人次,限制高消费127人次,罚款1人次,拘留3人次。

▲近日,紫云县法院顺利执结一批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等10人及时执行到位案款100万元,并为被执行人某石材公司复工复产创造了有利条件。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等10人与被执行人某石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九个案件,因涉案人数众多、执行标的较大,且被执行人某石材公司系紫云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执行人员在前期走访调查、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时了解到被执行人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时间较长,短时间内难以一次性付清全部案款。鉴于本案的实际执行困难,紫云县法院灵活执法,经过四个多月不懈努力,被执行人于2020年5月和9月底分两次将执行款100万元全部缴纳,10月29日所有案款全部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某石材公司也顺利复工复产。

中基层法院动态

01

10月26日、28日,铜仁、黔西南,贵阳、安顺、黔南中院党组先后召开了“防风险、守底线”专题会议。

02

10月25日,德江县法院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政治轮训。

03

10月26日,晴隆县法院与兴义市司法局、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兴义市黄草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就如何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应诉水平进行工作座谈。

04

10月27日,毕节中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及主要做法,并通报6件典型案例。

05

10月27日,黔南中院召开行政国赔审判工作推进会暨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会。

06

10月28日,贵阳铁路法院与铁路公安召开视频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升级“铁路执行联控机制”工作。

07

10月28日,贵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

08

近日,六盘水中院到钟山区法院开展为期10天的司法巡查。

09

近日,黔东南中院召开行政审判和信用联合惩戒新闻发布会,在黔东南州启动全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联合惩戒功能。

法院故事

“到榕江法院打官司,我很满意,也很暖心”

10月27日下午3时,家住凯里市的吴女士将一面印有“正义卫士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榕江县法院立案庭,吴女士握住办案人员的手连声道谢。

2017年5月,吴女士出借30万元给榕江籍郭先生,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借款期满后,郭先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并把吴女士电话“拉黑”。

2020年10月22日,吴女士到榕江县法院起诉,经法官协调,双方约定于10月27日上午9时在榕江县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双方依约赶到后,看到法官正在远程诉前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为了“两案兼顾”,法官安排两个调解室和两名书记员分别调,法官“两头跑”。10:50分,第一个案件调解成功;12:30分,第二个案件双方达成协议。郭先生持着缴费单走出法院,法官一边吃饭一边制作调解书,书记员将自己的午饭分成两碗,与吴女士在诉讼服务大厅共进午餐。

“到榕江法院打官司,我很满意,也很暖心,我一定要送一面锦旗给你们。”“谢谢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不要破费,不要麻烦了啊。”可是,吴女士执意要送,因此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来源:榕江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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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到榕江法院打官司,我很满意,也很暖心”【黔法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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