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田阳区法院对莫某柳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
2020-10-30 17: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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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莫某柳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犯罪一案作出宣判,被告人莫某柳等14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

该组织利用其势力和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已经形成重大影响,作为组织成员的被告人莫某柳、邓某夫、卢某、林某斌等人多次参与该组织实施的暴力讨债、开设私人会所实施聚众赌博、敲诈勒索、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多起犯罪活动,采取暴力、“软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或威慑,致使被害人的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时,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微信号 :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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