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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田阳区法院对莫某柳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

2020-10-30 17: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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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田阳区法院对莫某柳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

(9月8日,案件庭审现场)

10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莫某柳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犯罪一案作出宣判,被告人莫某柳等14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黄某庆(已判刑)在成立“雅居乐名烟名酒商行”、广西平果锐虎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后,为了能够聚敛更多钱财,从2013年起,黄某庆纠集被告人莫某柳、邓某夫、卢某、林某斌等23人,在平果县进行暴力讨债、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黄某庆为首,被告人莫某柳、邓某夫、卢某等二十余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利用其势力和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已经形成重大影响,作为组织成员的被告人莫某柳、邓某夫、卢某、林某斌等人多次参与该组织实施的暴力讨债、开设私人会所实施聚众赌博、敲诈勒索、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多起犯罪活动,采取暴力、“软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或威慑,致使被害人的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时,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田阳区人民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犯开设赌场罪、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莫某柳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九千元。判处其余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罚,分别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微信号 :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

新浪微博:@田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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