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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406人!拉萨、山南补聘高校毕业生了,具体职位看这里→

2020-11-03 18: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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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西藏自治区妇联成立60周年

山南市2020年乡村振兴(社区工作) 专干

补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村(居)工作力量,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实现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全覆盖,根据《西藏自治区2020年补聘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方案》要求,山南市决定开展2020年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补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对象

符合2018—2020年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统一招警和全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自愿报名到村(居)担任乡村振兴专干。

二、补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治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履职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聘:

(一)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二)在职乡村振兴专干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乡村振兴专干。

(三)有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三、补聘人数

2020年山南市共计划补聘61名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

四、补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日—11月11日,每天10:00—18:00

2.报名方式

此次补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意向村(社区)所在的县(区)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符合2018—2020年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统一招警和全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两寸同底板彩色照片(照片背后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同时要表明是否服从调剂;

(2)补聘岗位见《山南市2020年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补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3)请应聘人员在补聘期间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二)资格条件审查

由县(区)委组织部同人社、教育、公安、国安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和资格条件审查。资格条件审查通过的,将在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山南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的县(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四)现场测试

1.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出示有效的“健康码”或“通信行程卡”,并于开考前90分钟到达考点。

2.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测试科目:农村实用基础知识。

4.考生须知: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五)确定初步人选

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报名回原户籍所在地的适当加分,其中回本县(区)的加5分、乡镇(街道)的加10分、村(居)的加15分,不累加;同一岗位分数最高者,分数相同的优先考虑回原户籍所在地的;无人报名的岗位,择优在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中,以所属村(居)、乡镇(街道)、县(区)的顺序优先调剂。

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和补聘初步人选将在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山南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六)组织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初步人选到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通过的,列为拟聘用人员;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未通过的,取消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安排体检。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所有体检通过的考生,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正式列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山南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接到举报或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县(区)委组织部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岗前培训后尽快安排到村(居)工作。

五、岗位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二)通讯补助。100元/月。

(三)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四)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五)晋升机制。在村(居)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村(居)“两委”班子。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满5年,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以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录用为公务员,在村(居)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六)其他待遇

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2.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后,符合公招政策条件、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每有1个优秀等次的加3分、每有1个称职等次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村(居)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在村(居)连续工作不满3年,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不加分且在村(居)工作时间不计算为工龄。

六、退出机制

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应及时报告县(区)委组织部解除合同,次月起停发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一)违反有关规定,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二)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制度的。

(四)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五)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六)受到开除党籍、劝退、除名等处理或处分的。

(七)有其他违纪违规违法情形的。

咨询电话:

乃 东 区 0893—7827805

琼 结 县 0893—7352558

扎 囊 县 0893—7362110

贡 嘎 县 0893—7392113

浪卡子县 0893—7383227

洛 扎 县 0893—7372151

措 美 县 0893—7402448

错 那 县 0893—7302160

隆 子 县 0893—7342173

曲 松 县 0893—7332119

加 查 县 0893—7322136

桑 日 县 0893—7312552

附件:

1.山南市2020年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补聘岗位信息表

2.山南市2020年补聘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报名表

3.山南市2020年补聘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政审表

关于开展拉萨市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医务人员和乡村幼教人员补聘工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

<关于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78号)要求,现将开展拉萨市2020年村(居)医务人员和乡村幼教人员补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西藏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以拉萨籍为主)。

招聘实行聘任制度,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招聘名额

此次补聘村(居)医务人员153人,乡村幼教人员192人,合计345人。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其中:

(1)村(居)医务人员须医护类相关专业;

(2)乡村幼教人员以教育类相关专业为主,可放宽到其他专业。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补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做“两面人”“两面派”、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三)招聘注意事项。

1.按照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报考;

2.此次岗位专招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

3.招聘岗位、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拉萨市2020年补聘大学生村(居)医务人员和乡村幼教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拉萨市2020年补聘大学生村(居)医务人员和乡村幼教人员公告,统一在拉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lasa.gov.cn)、拉萨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众号:lasarsj)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同步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补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11月6日。

村(居)医务人员报名地址:拉萨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拉萨市城关区新藏大中路科技大厦3楼),联系电话:0891-6323701/6323656。

乡村幼教人员报名地址:拉萨市教育局(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20号),联系电话:0891-6339514/6325038。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拉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lasa.gov.cn)、拉萨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众号:lasarsj)内发布的公告中下载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向各招聘单位报送报名表、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1.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相关材料、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安排专人负责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

2.资格审查时须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户口本、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电子表、学籍信息登记表、报名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予以留存,现场审核完考生须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审核工作;

3.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复审合格者,确定为笔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

(四)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前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提前通知考生。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统一在拉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lasa.gov.cn/)、拉萨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众号:lasarsj)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成绩公示后,合格人员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政审

考生须填写《拉萨市2020年补聘大学生村(居)医务人员和乡村幼教人员政审表》(附件3),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部门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对考生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补录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

九、确定拟补聘人员

各用人单位根据此次补聘报考人员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拉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lasa.gov.cn/)、拉萨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众号:lasarsj)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各招聘单位或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各执一份,签订合同人员名单送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备案。

十、聘用待遇

相关待遇与乡村振兴专干基本保持一致。

十一、人员管理

(一)岗位管理

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岗位职责

1.村(居)医务人员。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2.乡村幼教人员。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三)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追缴发放的安家补助、当年的休假路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

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十二、其他要求

1.由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需结合报名人数,确定招聘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因此在公告中未具体明确;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散布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相关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拉萨市2020年补聘大学生村(居)医务人员和乡村幼教人员职位计划表

2.拉萨市2020年补聘大学生村(居)医务人员和乡村幼教人员报名表

3.拉萨市2020年补聘大学生村(居)医务人员和乡村幼教人员政审表

4.拉萨市2020年补聘大学生村(居)医务人员和乡村幼教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END—

来源:山南市人社局、拉萨人社

原标题:《【就业创业】406人!拉萨、山南补聘高校毕业生了,具体职位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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