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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法院:巡回法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2020-11-03 19: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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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蒙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小涧镇狼山村村委会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某峰涉故意伤害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8月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张某峰和被害人袁某宁在蒙城县体育路某饭店吃饭,酒过三巡后,因琐事发生争执和厮打。张某峰将袁某宁摔倒在地,致袁某宁面部碰地,鼻梁粉碎性骨折。经鉴定,袁某宁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张某峰赔偿袁某宁56000元并取得谅解。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审判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其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已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达成谅解协议,获得被害人谅解,希望对其从轻处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蒙城法院 作者:蒋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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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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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蒙城法院:巡回法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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