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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真︱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书商

顾真
2020-11-07 10:55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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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书人的假日》,A. S. W. 罗森巴哈著,顾真译,商务印书馆·草鹭文化,2020年9月出版,198页,45.00元

我还记得同罗森巴哈博士的一次交往。那天,他桌上放的是书本,不是酒瓶。我们去了他德兰西街的家,如今那里已成为罗森巴哈基金会的办公地。两只金刚鹦鹉尖叫着引人注意,优雅的老菲利普则为大家倒上了他钟爱的正山小种。只见博士胖乎乎的手从一个塞满的书架上拈出一册小书。他把书递给我,细声道:“这难道不是你见过的最厉害的书吗?”

什么书?那本书印刷于1635年,收有罗伯特·赫里克(Robert Herrick)最早的作品,是所知存世的唯一一册。在那奇妙的一刻,时间静止了,在为书籍而燃烧的高尚热情面前,什么都不重要了。

A. S. W. 罗森巴哈去世约十年后,他的两位门生沃尔夫(Edwin Wolf 2nd)和弗莱明(John F. Fleming)出版了洋洋洒洒六百多页的《罗森巴哈传》(Rosenbach: A Biography),加州大学图书馆资深馆员、作家鲍威尔(Lawrence Clark Powell) 在《纽约时报书评》的文章里生动回忆了他与传主的交谊。罗森巴哈晚年酗酒益发严重,身体大不如前,但当他准备要把一本书卖给你的时候,依然自信到不讲道理:那本书永远是你这辈子“见过的最厉害的书”(the goddamndest book you ever saw)。

在鲍威尔看来,优秀的书商有很多, 当得起“伟大”二字的却凤毛麟角。他要同时具备想象力(imagination)、学识(erudition)和干劲(energy),对社会产生经久不衰的影响。一个伟大的书商,既仰赖天赋,亦是后天修炼而成。这位走起路来笨拙如企鹅、看到好书“跑得比追击野兔的猎狗还快”、既傲慢又亲切的罗森巴哈博士得享有史以来最伟大书商的盛名,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他兴趣驳杂、交游广泛,是柯立芝总统的座上宾,是酒吧女郎眼里的风流客,他常去泽西河上垂钓,他每天要喝掉一瓶威士忌,他一身痴气,连游艇都要起名“第一对开本”(First Folio)……他是珍本书的权威,每天从世界各地收到三百封信,等待他披沙拣金。“一些人憎恨他,许多人嫉妒他,对手们惧怕他。可罗森巴哈总能对所有人施展他的魅力,不管他们身处怎样的社会地位。”

罗森巴哈1876年生于宾夕法尼亚州费城,1952年去世,活到七十六岁,终身未婚。少年时代他就痴迷书籍,在书商舅舅的书店里听凭兴趣指引,纵情杂览。高中担任校报编辑,发表第一篇见报作品《书痴》(“Bibliomania”)。之后进入宾州大学,成为家族中第一个大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罗森巴哈选择继续深造,以“伊丽莎白一世与詹姆斯一世时代文学”为治学领域。其间热心为作品编目,早早显现出书志学的追求。如果没有当书商,构成他人生的应该是这些东西:书籍和研究,良伴和美酒,偶尔的放纵宴乐和频繁的学问切磋,当然,还有终将获得的教授职位。可世事难料,一场家庭危机改变了他的命运。

1903年,兄长菲利普文具生意失败,加之舅舅摩西年事渐高,健康每况愈下。菲利普想凭借弟弟的能力振兴家业,摩西也对外甥进入旧书行当充满信心。其实罗森巴哈一直好奇自己能否靠买书卖书谋得体面生计,这一番变故反倒造成了难以抵挡的诱惑。于是,Abie(家里人对他的称呼)决定走出象牙塔,开启书商生涯。这年6月22日,离他生日恰好还差一个月,“罗森巴哈公司”(The Rosenbach Company)宣告成立。多半是性情使然,他虽在大学里一路念到博士,却始终对学术的见仁见智和学者的缺乏热情颇有微词。“在推动英语和其他语言的文学研究方面,藏书家比大学教授贡献大。”他写道。

书商而有博士学位,罗森巴哈在进入书业伊始就受人关注。“大胆的商人” (the bold salesman)和“寡言的学者”(the silent scholar),这两重身份为他打开了通往成功的大门。金融巨头J. P. 摩根是他的第一个大客户,以一册关联本1611年初版英王钦定《圣经》贡献了公司第一笔四位数交易。罗森巴哈自小浸淫书海,对许多版本信息烂熟于心,如今经过正规学术训练的淬砺,更加如虎添翼。伊丽莎白一世和詹姆斯一世时代的英国戏剧成就斐然,无奈莎翁光芒太过耀眼,遮盖了璀璨群星。罗森巴哈对查普曼(George Chapman)、格林(Robert Greene)、黎里(John Lyly)等的熟稔货真价实,令视他们的作品为秘宝的大藏家怀特(William A. White)刮目相看,自然将他引为知音。

罗森巴哈博士有一种能力,擅长把优秀的顾客变成亲密的朋友,让一笔寻常的生意充满人情味,仿佛是他的好意。他说自己首先是绅士,其次才是商人。他会先跟潜在顾客聊上几小时共同感兴趣的话题,然后不经意间冒出一句,自己刚买了一些书,不知对方可有兴趣一看?他讲分寸、懂火候,买家在“热血上涌、钱袋打开”(warmed his blood and loosened his purse strings)的同时,感觉一切发生得何其自然,不禁感念书缘眷顾。书商和藏家之间从来不是纯粹的买卖关系,而是可以互相砥砺的知交。

毛姆在创作生涯回忆录《总结》(The Summing Up)里说,一个好作家应该擅长“吸收故事”,用最短的时间赢得他人的信任,使其对你袒露心迹。在藏书的世界里,罗森巴哈同样创造了一个磁场。爱德华·纽顿(A. Edward Newton) 以几部书话文坛扬名,是罗森巴哈的终身挚友,他在为博士的心血之作《早期美国童书》(Early American Children’s Books)写的序言里说,作者具有“磁力”(magnetic qualities),能够把一切想要得到的书吸到自己手里,每当有人发现一本稀罕的书,第一反应都会是“拿给博士看看”(take it to the Doctor)。

罗森巴哈知道,财富的形态千变万化,他更知道,收藏家的口袋里放不住闲钱(Money put aside to spend burns holes in a collector’s pocket)。他肚子里的书林掌故说都说不完,让他经手的每一本书都有了温度、有了表情、有了生命。感受到他的自信,你也会不由自主相信:他手里的书就是比市面上别家的都好。罗森巴哈有一套独特的定价原则,说一册珍本值多少钱完全取决于某个人愿意为它付多少钱,跟其他卖家的定价、之前的拍卖记录,乃至别的藏家的愤愤不平都毫无关系。只有两点是重要的:买家能够给出的价格(what the buyer could pay for it),买家愿意给出的价格(what the buyer would pay for it)。

几十年间,罗森巴哈买下了流入英美拍卖市场的大部分重要珍本书和珍稀手稿,年复一年刷新着记录。他所向披靡,是“拍场上的拿破仑”(the Napoleon of the auction room),名字频频登上报纸头条,一时间成为“出了不起的价格买了不起的书”(great books at great prices)的代名词。他买下莎士比亚《第一对开本》,买下古腾堡《圣经》,买下美国历史上第一本印刷书籍《海湾圣诗》,买下不为人知的独立宣言签署人格温内特(Button Gwinnett) 的签名文件,买下家喻户晓的《爱丽丝漫游仙境》的手稿。爱书人羡慕他的功业,佩服他的眼光,嫉妒他的财力,罗森巴哈发表在《星期六晚邮报》和《大西洋月刊》上的一篇篇书话文章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这些文章于1927 和1936年先后结集成《书与竞价者》(Books and Bidders) 和《猎书人的假日》(A Book Hunter’s Holiday)两部作品。

A. S. W. 罗森巴哈

本书收录的《谈旧书》(“Talking of Old Books”)和《本该烧掉的信件》(“Letters that We Ought to Burn”)正是分别选自《书与竞价者》和《猎书人的假日》。同许多甫一成年就踏进生意场的人相比,博士的书商生涯开始得并不早,成熟得却很快。最大的幕后功臣是他的舅舅,即《谈旧书》一文的核心人物摩西·波洛克。舅舅的旧书店是小罗森巴哈流连忘返的所在:

书店里那些僻静、蒙尘的角落是我所有童年回忆的中心,我可以随心所欲偷听大人讲话,流连其间。店里多了个到处乱翻故纸堆的小男孩,舅舅一开始是感到很烦的,可最后,拿给我看他从拍卖会和私人藏家那里入手的珍稀版本成了他的一大乐事。又上了点年纪后,他变得有点怪异,明明我才没几岁,他却非要把我当成爱书人和行家对待,引我为学识相当的同道。他虽活到了很大的岁数,却始终拥有我见识过的最为出色的记忆力。他能够不假思索地说出一本书出版于何时,出自哪位印刷商之手,是在哪里觅得的,有哪些物理特征,经历过的所有流变,又是怎样到了最终的归宿。

摩西舅舅沉默矜持,本分守店,一生藏书读书,尤其欣赏爱伦·坡。罗森巴哈后来回忆说,舅舅曾从坡手里买下长诗《帖木儿》(Tamerlane)的所有滞销存货, 代价仅仅是一杯酒。藏书故事要写得好看,少不了创作成分,罗森巴哈也承认他的作品虚虚实实,在捉刀人德纳姆(Avery Strakosch Denham)的妙笔经营下,增添了戏剧转折,点缀了浪漫想象。但有人试图证明摩西·波洛克是罗森巴哈虚构出来的,就有点多事了。舅舅的藏书滋养了他, 往来书店分享淘书奇遇的书痴们熏陶了他(drank in their talk)。舅舅去世后,他的重要藏品通过“洗售”传给了他,这些都令他终身受益。

罗森巴哈的藏书之旅启程很早,《谈旧书》写到一段趣事,读罢令人心生暖意。十一岁时,他在拍卖会上竞得了人生中第一件藏品——一部插图版《列那狐》(Reynard the Fox),落槌价二十四美元。可当时的他只有满腔的热血和空瘪的钱囊,事后只好向亨克尔斯先生坦白付不出钱来。听说他是摩西·波洛克的外甥时,亨克尔斯哑然失笑:

等笑够了,他低头看着我——这个一脸严肃的小男孩腋下夹着书,手臂在颤抖——说道:“年纪轻轻就开始藏书的人我见过,世代相传藏书的人家我也见过,但还是头一回碰见一个小屁孩书痴!”承认了这点,他宽容地延长了我赊账的期限,允许我每星期从学校的零花钱里节省出一部分支付未来的款项。我给了他我身上所有的钱,十美元,快步流星走出拍卖厅,此生第一次感受到一个天生的书痴每觅得一册珍本便有幸深深享受一次的那种情绪交织:昏昏沉沉却又洋洋得意,心生倦怠的同时却又豪情万丈。

罗森巴哈曾问他的好友、作家本涅特(Arnold Bennett):“人类写下的第一封信是什么信?”本涅特答曰,讨债信。罗森巴哈则认为是情书。《本该烧掉的信件》写的便是他收藏的名人情书背后的趣事。文中引用了大量书信原文,王尔德的、拿破仑的、杰斐逊的,或殷殷切切、或凄凄楚楚,十分满足后人的窥私欲。不过,有些信件的写作年代已为后来的新材料重新确定,这多少影响了作者借以发挥议论的依据,好在并不会动摇最终的结论:“我们一不小心就会留存/本该烧掉的信件。”

《无法出版的回忆录》(The Unpublishable Memoirs)是罗森巴哈的第一本书,收录十一个关于书的短篇故事,1917年由他的好友肯纳利(Mitchell Kennerley)出版,面世后收获不少佳评。英国书志学名家波拉德(Alfred W. Pollard)说这些故事引人入迷,害他手不释卷,连夜追读。与小说集同名的《无法出版的回忆录》是全书的首篇,作者借主人公胡克(Robert Hooker)从穷学生到大书商的“变形记”向过往的生活告别。罗森巴哈曾说起他保持单身的理由:他不想让任何女人对他指手画脚,告诉他什么时候该合上书本去睡觉。末篇《婚姻的十五种乐趣》(“The Fifteen Joys of Marriage”)正是这句话的绝妙注脚。主人公因为受不了妻子连番干涉他买书,以毁坏一部稀世珍本换得妻子同意离婚,“我终于自由了!”

近读在密尔沃基开了大半辈子书店的施瓦茨(Harry W. Schwartz)的回忆录《书店生涯五十载》(Fifty Years in My Bookstore),翻到一段他对书商的定义。施瓦茨说,书商是一心一意之人(a dedicated person),做事并非为金钱所驱使,那份对书籍的热爱才是动力。“书商常常是学者,更多时候是学生,但永远是爱书人。他卖掉心仪的书,有时并不赚钱,甚至亏本……他乐意同顾客分享对书的热情。他是独特的人,把卖书看成一种带给他快乐的生活方式。”收藏好书,就是收藏幸福。

纽顿说:“光有钱当不了书痴。”(Money alone will not make a bibliophile.)罗森巴哈青史留名,不是因为他买书比别人花了更多的钱,也不是因为他卖书比别人卖得多、比别人卖得贵。他买书、卖书,都时时透着一股赤忱的信念:他相信书籍的伟大,也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别人也会坚信这一点。在罗森巴哈的世界里,一个真正的收藏家永远不会停止收藏,如果不收藏了,只有一种可能:他已病入膏肓。博士晚年,朋辈凋零。1943年夏天,他接连接到小摩根和凯恩(Grenville Kane)的死讯,心情十分低落。凯恩最小的女儿罗丝给他写了一封信,表达家族的致意。信的结尾引了一段吉恩·福勒(Gene Fowler)的诗,可视作一位爱书人抄给另一位爱书人的衷肠:

因为书籍不仅是书籍,它们是生活

是过去时代的核心——

是人们工作、生与死的原因,

是他们生命的本质与精髓。

(本文为《猎书人的假日》译后记,此书及它所属的“小书虫系列”均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将于11月上市)

    责任编辑:丁雄飞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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