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庭室风采】2020年11月10日各庭室工作日志
刑事审判庭
赵芬法官
对被告人李某等七人贩卖毒品罪一案,召开庭前会议;完善被告人郭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审理报告。
刘国宏法官
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等二人贩卖毒品罪(当庭宣判)、被告人韩某某等二人贩卖毒品罪二案;被告人王某某贩卖毒品罪一案系统结案;校对被告人亢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的判决书。
刘慧法官
新收案件九件;阅明天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梁某某贩卖毒品罪二案案卷。
徐欣
草拟被告人王某某等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审理报告。
韩浩玲
草拟被告人张某某、韩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判决;接待被告人韩某某家属,做询问笔录,开具赃款单1份;草拟被告人郭某某、郭某某、吕某某盗窃罪一案判决。
李卓霖
完成省院涉恶案件一审个案信息统计表18件;草拟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材料;查找扫黑除恶汇报相关材料。
陈丹
整理实刑执行五件,整理逮捕通知书一件,前往襄垣县公安局送达实刑执行四件,逮捕决定书一件,前往襄垣县看守所送达本周开庭提票。
吕娟
负责庭审记录二件:被告人李某等二人贩卖毒品罪一案,被告人张某某等二人贩卖毒品罪一案;办理执行二件;系统结案一件:被告人王某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开罚金单一件;准备庭审笔录一件;填写出庭通知书,开通传票等手续。
程瑜
草拟被告人梁某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判决;校对被告人刘某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判决。
秦彩珍
被告人李某等七人贩卖毒品罪一案,记录庭前会议笔录;准备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看守所送达被告人冯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的附带民事起诉书;给被告保险公司送达附带民事起诉书及传票。
民事审判庭
常健工作:
1、开庭审理王俊杰诉王仁杰、王仲杰等合同纠纷案;
2、调解李某诉张某离婚案;
3、接待当事人提交证据。
武剑工作汇报:
1、接待当事人;
2、跟王钰荣、张丹到农机中心调取证据;
3、配合调解李正诉张红梅离婚纠纷一案。
杨静工作汇报:
1、开庭记录王俊杰诉王仁杰、王仲杰等合同纠纷案;
2、财务室移交领款手续;
3、准备明天开庭笔录。
王钰荣工作汇报:
1、跟武剑、张丹到农机中心调取证据;
2、接待当事人送达文书。
张丹工作汇报:
1、网上结案;
2、跟钰荣、武剑到农机中心调取证据;
3、接待当事人领取文书。
行政审判庭
秦丽斌:
1.调解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并作出调解书。
2.调解张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并到现场勘查。
牛海庆:
1.阅案卷卷宗。
2.和常健开庭合同一案。
3.研习最高院行政案例。
栗惠蓉:
1、参与调解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给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
3、协助秦法官调解张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并到现场勘查。
马嘉欣:
1、参与调解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起草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调解协议及调解书;
3、给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
4、系统结案一件。
王艳茹:
1、准备明天庭审笔录;
2、通知两案当事人调解时间;
3、协助秦法官调解案件并到下乡查看现场。
秦丽斌调解张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秦丽斌、栗惠蓉、王艳茹到现场勘查
审判管理办公室
全院收、结案情况通报:
一、2020年1月1日到11月10日全院共收案件2598件,审执结案件2008件,未结590件,结案率为77.29%。
1、诉讼案件收1821件,已结案件1465件,未结356件,结案率为80.45%。其中:刑事案件222件,已结163件,结案率为73.42%;民事案件1526件,已结1235件,结案率为80.93%;行政案件64件,已结59件,结案率为92.19%;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3件,已结3件,结案率100%;非诉保全审查案5件,结案5件,结案率100%;强制清算与破产案1件,未结。
2、执行案件共收 777件,执结 543件,未结234件,结案率为69.88%;
3、诉讼案件待分配16件;
二、个人结案率
1、李露刚:共收案件8件,已结案7件,结案率87.50%;
2、郝德庆:共收案件36件,已结案35件,结案率97.22%。
3、牛海庆:共收案件57件,已结案54件,结案率94.74%;
4、孙科:共收案件7件,已结案6件,结案率85.71%。
5、李广文:共收案件115件,已结案95件,结案率83.33%;
6、张丽娜:共收案件142件,已结案118件,结案率83.10%。
7、张帆:共收案件191件,已结案157件,结案率82.20%。
8、闫亚峰:共收案件168件,已结案138件,结案率82.14%。
9、李丽霞:共收案件104件,已结案85件,结案率81.73%;
10、张婷婷:共收案件182件,已结案148件,结案率81.32%;
11、李慧平:共收案件138件,已结案112件,结案率81.16%。
12、秦丽斌:共收案件74件,已结案60件,结案率81.08%;
13、秦建斌:共收案件109件,已结案88件,结案率80.73%;
14、赵芬:共收案件45件,已结案36件,结案率80%;
15、刘慧: 共收案件96件,已结案74件,结案率77.08%。
16、常健:共收案件140件,已结案107件,结案率76.43%;
17、刘国宏:共收案件71件,已结案54件,结案率76.06%。
18、李彩霞:共收案件107件,已结案81件,结案率75.70%;
19、郝志国:共收案件12件,已结案9件,结案率75%。
李慧平:
1、修改原告王某诉被告李某某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书;
2、到政法委开有关司救会的会议;
3、与郝院长合议案件。
李鹏军:
1、整理汇总调研文件材料。
2、草拟十字道村委执行异议案文书。
3、联系协调文书征订事宜。
李牧:
1、协助执行局工商银行潞矿支行查询、冻结账户;
2、阅看执行异议29号案件案卷;
3、阅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卷。
吕计拴工作:
1、今日庭审直播7件,分别是:李广文、秦丽斌、常健、李丽霞、张丽娜各1件、闫亚峰2件。
2、撰写10月份上交案件评查结果的通报。
3、汇总1至今日收结案数据。
黄伟丽工作:
1、汇总今日有收案14件,有结案6件、刑事未有收案,有结案1件、民事有收案14件,有结案件5件、行政未有收案,未有结案、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未有收案,未有结案、非诉保全审查未有收案,未有结案、强制清算与破产未有收案,未有结案。
2、上传裁判文书。
3、打印2020年10月份上交案件评查结果的通报材料并印发。
4、赵静睿报执行案件收结案数据。
5、汇总1月至今日全院及个人收结案数据。
赵研工作:
1、检查数据备份情况;
2、检查机房服务器运行情况;
3、处理因周六断电系统服务异常问题;
4、检查法庭服务器设备情况;
5、处理刑庭电脑登录异常问题。
崔浩南
1、门户网站更新;
2、人民微管家转发微博;
3、检查机房设备运行情况;
4、联系技术人员处理录音录像存储平台故障。
范琳琳:
1、校对一合同纠纷案判决书;
2、打印裁定书并给当事人送达;
3、准备明日庭审笔录。
王玉:
1、原告张某某等三人诉被告襄垣县北底乡北底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三个案件、双方庭外和解、三原告提出撤诉;
2、系统结案六件;
3、当事人齐某提交证据。
王玉接待当事人齐某提交证据
原告张某某等三人诉被告襄垣县北底乡北底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三个案件、双方庭外和解、三原告提出撤诉
执行局
赵秀娟:
1.与杨鑫星到公安局沟通移送拒执案件;
2.与银行沟通清收案件回款手续;
3.继续推进清收案件执行进展;
4.和美江研判案件;
5.组织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公司调解,承诺还款方式;
6.和李磊、彦军、陈芳到被执行人孟某某家中,了解查封房产现状,询问处置意向及定价方式。
张毅杰:
1.电话与退赔案受害人昔阳县阳煤职工住宅小区沟通领取案款事项。
2.到工行潞矿支行办理涉农商行案查询明细、冻结事项。
3.财务科审核领款手续。
4.系统认领案款。
5.粘贴回执入卷。
6.推进杨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7.系统扣划案款1笔。
杨鑫星:
1.接待申请执行人任某某。
2.到院财务室移交领款手续。
3.接待申请执行人邓某某家属和被执行人李某某。
4.接待被执行人某煤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张某。
5.同赵局长到襄垣县公安局移送案件。
6.系统结案一件。
7.督促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
8.系统冻结被执行人李某某存款。
赵静睿:
1.与赵局长计算“清欠清收”案件情况。
2.撰写6案执行手续,邮寄送达2案。
3.接待被执行人杨某某开具罚金交纳通知单,办理结案手续。
4.登记涉银行案件到账明细表。
5.报审管办截止今日收案、结案情况。
武妍:
1.接受8件邮件回单登记并流转。
2.6件邮件登记地址信息联系邮局邮寄。
3.撰写2案执行手续、传票及邮单。
4.整理、扫描卷宗。
赵秀娟、韩彦军、李磊到东关找被执行人孟某某,并着手处理房产。
李美江、孔少刚到融汇村镇银行冻结被执行人账户。
张毅杰到工行潞矿支行办理涉农商行案查询明细、冻结事项。
韩彦军、李磊到工行潞矿支行办理涉农商行案查询明细、冻结事项。
韩彦军、李磊接待申请执行人李某某。
立案庭
闫亚峰工作:
1、开庭审理赵某某等诉樊某某交通事故案。
2、开庭审理冯某某诉连某某民间借贷案。李栓柱工作:
调解王某某诉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张春雷工作:
1、接收业务庭移交上诉卷宗。
2、赴长治市中院诉服中心学习一站式系统运用。
芦竹青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办理民事立案手续1件及系统录入扫描生成电子卷宗;
3、录入刑事案件系统及扫描生成电子卷宗。
董天龙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办理民事案件相关手续;
3、到屯留县鳞降小区、古韩镇大黄庄村、长兴路、九七二路送达被告应诉手续。
李乔工作:
1、开庭记录交通事故,合同案;
2、打印调解书并送达。
崔航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办理民事立案2件及系统录入;
3、到屯留县鳞降小区、古韩镇大黄庄村、长兴路、九七二路送达被告应诉手续。
郭静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办理执行立案1登记及系统录入扫描电子卷宗;
3、给被告送达传票等文书;
4、给执行局移送执行案;
5、打印传票等送达文书。
申翔工作:
1、接待案件当事人;
2、办理民事立案1件、送达被告应诉通知等;
3、接收庭室邮件登记移交。
张美玲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指引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及网上立案审核;
3、人民调解平台录入案件及调试视频;
4、赴长治市中院诉服中心学习一站式系统运用。
日常工作办理
下乡送达应诉等文书
王桥法庭
原告栗某与中国平安财险襄垣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李丽霞:
1、开庭审理泰瑞达公司诉韩州学校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
2、接待当事人立案、领取案款。
李佳美:
1、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
2、草拟一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
袁隆:
1、全天县医院看守罪犯。
梁倩:
1、庭审记录一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
2、制作一案件裁定书,
3、网上直报生效裁判文书。
闫晓红:
1、系统办理立案一件;
2、完善电子卷宗;
3、接待立案当事人。
宋浩睿:
1、原告泰瑞达公司诉韩州学校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值庭。
赵馨:
1、校对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
2、联系当事人推进案件。
段亚军:
1、办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事宜;
2、整理装订卷宗;
3、准备明日庭审笔录;
4、制作打印裁定书一件并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泰瑞达公司诉韩州学校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
接待当事人咨询一离婚纠纷案件
接待当事人办理立案
接待当事人办理应诉手续
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
夏店法庭
张帆:
1.接待当事人
2.审查立案材料
3.调解恒祥焦化系列案
张婷婷:
1、开庭审理马某等八人诉七一华富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
2、调解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
3、办理白某马某领款手续。
桑程程
1.大平煤矿调取证据。
2.通知园林国栋选择鉴定机构。
3.通知东回园补交鉴定费。
4.通知马天会补充鉴定材料。
5.虒亭农经站、国土所调取证据。
6.校对判决。
郝振罡、王伟:
1、到虒亭镇农经站调取证据
2、到化岩岭送达裁定书
3、办理法庭其他日常事务
武晓洋、王钰:
办理立案6件,办理立案手续6件,办理交费手续6件,
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3件,扫描电子卷宗,通知当事人领取传票。
李海燕:
1.接待张庆春领取判决文书
2.整理卷宗
3.打印调解恒祥焦化系列案调解笔录。
赵雯璇:
1、庭审记录马某等八人诉七一华富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调解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3、接待当事人
郝振罡、王伟:
离婚纠纷一案到被告人家中送达裁定书,经多方寻找被告人无果后拍照留置送达
下良法庭
员额法官张丽娜:
1、开庭审理李峰、黄国兵诉王刘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
法官助理张振超:
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
宣星:
1、办理立案登记一件。
2、打印新收案件手续。
3、向王传兵送达应诉手续。
4、整理卷宗。
焦燕波:
1、负责李锋、黄国兵诉王刘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庭审记录工作。
2、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
3、接待当事人海洋洗煤有限公司办理上诉事宜。
栗冰峰:
抽调到单位参加押解工作。
焦燕波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
政治部
连晋宇:
制作王某某财产损害纠纷判决。
孙晶岩:
1.完成支部11月主题党日+活动;
2.准备督察情况汇报材料并报政法委。
杨晓霞:
1.完成支部11月主题党日+活动;
2.准备督察情况汇报材料并报政法委。
办公室
李伟:
1、接听传达县政法委会议通知,接听当事人来电咨询;
2、登记、流转、复印今日来文;
3、协调维修员排查机关供暖系统故障。
郭艳芝:
1、协助夏店法庭打印判决1件6份、调解3件15份裁定3件15份;
2、协助执行局打印裁定3件12份;
3、协助刑事庭打印判决1件18份、裁定8件88份、结案登记表4份;
4、协助审管办打印裁定2件10份;
5、协助民事庭打印裁定3件12份、10月考核表40份;
6、协助王桥法庭打印裁定1件5份;
7、协助行政庭打印调解1件5份;
8、协助法官协会打印裁定1件5份;
9、协助立案庭打印4件16份;
10、接收文件1份;
11、装订各类文书20余份。
连娇娇:
1、协助执行局打印材料2份;
2、协助民事庭打印判决1件;
3、协助审管办复印材料2份;
4、公文系统接收、打印文件1份;
5、装订文书20余份;
6、接听传达政法委、当事人等询问电话。
贾晓斌:
1、审核当事人复印刑事判决书;
2、审核当事人复印送达回证;
3、协助当事人查询民事案卷;
4、审核襄垣公安局复印刑事判决书;
5、审核潞州区公安局复印刑事判决书。
白甜甜:
1、按规定协助当事人复印刑事判决书;
2、按规定协助当事人复印送达回证;
3、协助当事人查询民事案卷;
4、按规定协助襄垣公安局复印刑事判决书;
5、按规定协助潞州区公安局复印刑事判决书。
范建明:请假
法警队
王飞:
在襄垣县人民医院执行看管罪犯任务。
财务室
李宁:
1、财政局提交UK办理登记表;
2、核对执行局移交一案一账户系统支付业务;
3、机关经费账分录记账。
王越:
1、办理收取当事人诉讼费、执行费交款手续;
2、填报收费统计表;
3、办理当事人退诉讼费相关事项。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庭室风采】2020年11月10日各庭室工作日志》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