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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下的善治、共治:江苏如何让法治精神在乡村生根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2020-11-14 11:10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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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江苏常熟市蒋巷村,难以想象这里曾是“小雨白茫茫、大雨成汪洋”,穷土恶水、血吸虫流行而且偏僻闭塞的苦地方。

如今的蒋巷村是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级生态村、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国家4A级旅游景区。你能看到白鹭在稻田里飞翔,家家都有一幢花园别墅,百姓富裕、环境优美、乡风文明。

“蒋巷是我家,发展管理靠大家”,蒋巷村村规民约里道出部分蒋巷村的善治密码。正如今年最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前言中所说,村规民约奖励制度实施十多年来,对“巩固和提高蒋巷村新农村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蒋巷村

与时俱进的村规民约

“农业起家、工业发家、旅游旺家”这是长年来蒋巷村坚持的发展思路。但是发展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整治千亩农田,田间附房星罗棋布,不服从统一规划;农民新村乱搭乱建、毁绿种菜层出不穷等等。

如何找到一个有效措施解决发展问题,蒋巷村想到的是制定村规民约。

虽然早在90年代起村里一直有村规民约,但是比较笼统粗线条。从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蒋巷村多次向全村家庭发放实施村规民约奖励制度的意见征求表,收集建议意见,制定初稿。并多次召开村民组长、村民代表、户代表及全村村民大会来宣传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村规民约的制订充分发扬民主,上上下下多次征求意见、修改内容,经全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最终于2008年2月正式出台以奖代罚的《村规民约18条》。

按照规定,能遵守《村规民约18条》就能得到全额的奖励和享受全额的各种福利。如果有赌博、搞封建迷信、乱搭乱建、毁坏绿化等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将按照有关条款规定不能享受全额集体福利,并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新农村建设管理督查队负责考核检查执行。

每年年底,蒋巷村都会开展履行《蒋巷村村规民约奖励制度》自评活动,测评内容包括是否遵照执行规定、没有履行的原因和整改日期,户主自评打分并签字认可。同时,民主产生并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管理督查队,明确督查队队长和队员的岗位责任制,负责监管兑现村规民约奖励。

这一制度激励作用明显,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村务民主管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村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蒋巷村的村民规约也随着乡村发展不断修订。蒋巷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蒋玉英告诉澎湃新闻,蒋巷村《村规民约》进行了五次修订。随着越来越多的游客到村里参观学习和旅游,蒋巷村的旅游业也成为了村里经济的一大支柱。 “常态化保持店内及店外环境整洁有序,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占道经营,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生态园内设摊。”这一新规定被写进村规,同时原先各项规定也进行内容修改,加入了更多文明元素。2020年1月,蒋巷村最新版《村规民约》共六大块内容39项具体条款。

在村规民约中,蒋巷村村民在给自己定下要求,全村家庭积极配合,模范遵守,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使蒋巷这个整体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达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治理有效目标,全村营造和谐融洽的氛围,实现“绿色蒋巷,优美蒋巷,整洁蒋巷,和谐蒋巷,幸福蒋巷”。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在梳理修订村规民约的过程中,蒋巷村充分依托“一村(社区)一公共法律服务顾问”,以百姓最为关注关心的垃圾分类、房屋租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基层公共问题为重点,确保条款的合法合理性。严格按照收集意见、提出初稿、征集意见、合法性审查、表决通过、公布实施和备案“七步工作法”,确保修订程序合法,提升公约的公信力。

在江苏常州市武进区岑村,澎湃新闻了解到,为了让村民能够以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用制度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岑村村委会根据村情民意,制定了自己的村规民约,其内容涉及土地管理、社会治安、村容村貌、计划生育、婚烟家庭等方面的要求,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又体现了广大村民的意志。这些制度和村规民约在依法治村过程中发挥着既“约官”又“约民”的双向制约作用。

同时岑村结合实际,每年印发《告村民书》,告知民主自治重要事项,让村民自主参与到村庄长效管理建设中去,形成村民之间互相监督、村民小组长对村民下行监督、村委会对村民小组长下行考核机制,逐步完善村民自主管理意识。同时通过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岑村村环保福利金》相挂钩,有村民不符合考核内容并在长效管理中有扣分项的,按照考核标准相应扣除环保福利金。通过环保福利金的发放,村民自主参与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岑村村长效管理效果取得明显进步。

今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落实和完善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和备案制度,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澎湃新闻从江苏省司法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江苏全省建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5个,省级创建率达45.6%。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帮助2万多个村(社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草案审核、备案登记、执行落实制度机制,大力推广 “积分激励”,大力发展“新乡贤”“学法中心户”等社会组织,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以法治引领善治、共治,让法治精神在乡村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蒋晨锐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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