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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邗江法院高效审结扬州首例法庭外预重整案
破产审判
优化营商环境
扬州绿洲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是邗江法院探索实践“政府支持、法院指导、企业自主、管理人参与”的新型预重整模式的第一案,也是扬州首例法庭外预重整案件。绿洲公司重整成功将为多年烂尾项目的起建和债权清偿提供资金支持,并有望借重整赢得商机,在扬州市区推动建成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的物联网科技产业园,预计引入项目建设资金3至5亿元,完善各项配套后预计招商引资可达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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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困企业的求救之音
扬州绿洲置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21年6月向邗江法院提出预重整申请。
重整价值的司法判断绿洲公司成立于2011年底,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2012年,绿洲公司取得位于扬州市三星路东侧、北外环南侧717地块的“绿洲国际广场”,规划为商业性质用途,占地面积约45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遗憾的是,由于资金短缺,绿洲国际广场项目搁置了近十年。
邗江法院民二庭法官针对企业现状展开深入研讨,一致判定若能引入资金重启项目,不但能够挽救企业,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这也将是法院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一次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
破产法官的创新探索
2021年6月18日,破产合议庭大胆借鉴其它地区法院经验,向申请人发出《通知书》,同意绿洲公司进行预重整,并在谨慎审核成员资格基础上指定绿洲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自此,邗江法院预重整第一案正式启动。
在邗江法院破产审判团队的指导下,临时管理人决定将调整项目规划作为重整成功的突破口,通过府院联动,“绿洲国际广场”项目成功调整为“物联网科技市场项目”。
企业自新的难题破解绿洲公司的预重整始终在邗江法院民二庭指导下高效推进,即使受到疫情影响,预重整程序仍仅用时5个月就同步完成了债权审核、资产清查、项目规划调整等,成功引入重整投资人,促成重整投资人与部分股东达成协议、执行禁止反言的表决规则并高票通过预重整计划草案。另外,预重整期间,法院还指导临时管理人在信息对等前提下充分保障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利益不受侵害,为预重整转重整打下了坚实基础。
司法招商的生动实践
2021年11月15日,绿洲公司预重整圆满完成,邗江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绿洲公司重整案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推进重整。同时,邗江法院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充分尊重债权人、重整投资人意愿,指定临时管理人继续担任绿洲公司管理人。
2022年1月12日,管理人将绿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该方案与预表决方案基本一致。同时,重整计划披露,绿洲公司股东将联合第三方和高校院所,利用绿洲广场地块打造以物联网相关科技产品为重点的交易平台——“中互易嘉物联网科技市场”。
2022年1月9日,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最后一期保证金到账。根据管理人的申请,邗江法院于2021年2月15日依法裁定裁定批准绿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绿洲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正式计入执行阶段。
下一步,邗江法院将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释放破产审判价值,积极探索实践预重整,推行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的衔接,充分运用重整法律手段尽力促成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得到有效救治,帮助企业脱困重生,不断助力辖区营商环境优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01.案例速递|婚宴上踩油污滑倒受伤,市民状告酒店……法官用心调解化干戈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 | 邗江法院高效审结扬州首例法庭外预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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