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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晔评《天赐之日》|高罗佩小说的新变与禅悟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施晔
2023-06-28 10:08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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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之日》,[荷兰]高罗佩著,张凌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23年4月出版,184页,45.00元

众所周知,荷兰汉学家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1910-1967)以其融中国公案与西方侦探于一体的《大唐狄公案》闻名世界,该系列悬疑小说是以唐代政治家狄仁杰(字怀英,630-700)为主角,作者虚构了他破案、断案的故事。但很少有人知道,1964 年,也即高氏去世前三年,他还出版了《天赐之日》(The Given Day)——一部几乎完全摒弃狄公系列小说创作风格的黑帮犯罪小说,尽管依旧有一个以正压邪的结局和令男主人公心旌摇曳的美女配角,但作者对故事人物、场景、题材、结构等均作了较大创新,正如荷兰小说家与评论家扬威廉(Janwillem Van de Wetering,1931-2008)在“后记”中所云,此书是高罗佩试图将其“荷兰性”与他在远东接触到的禅学调和起来的尝试。至于这一尝试是否成功,众说纷纭、见仁见智。本文意在展现《天赐之日》对狄公系列小说的新变,并进一步剖析高氏离开狄公赐予的舒适圈,涉足一个从未尝试过的新领域的原因。

相较于《大唐狄公案》,《天赐之日》并非探案小说,而是较为典型的西方犯罪小说,一般来讲,犯罪小说的创作宗旨在于塑造社会共同的道德体系,用紧张刺激的阅读体验、推理解谜的思维乐趣和惩恶扬善的正义主题引导人们遵守法律、和谐相处。但《天赐之日》突破了这一传统主旨,意在彰显更高精神层面的超拔。为达到这一目的,高公首先挣脱了狄公的束缚,为《天赐之日》带来了诸多具有鲜明西方性和现代性的新变。

首先是主人公之变。《天赐之日》由唐武周时期的著名政治家狄仁杰变身为前殖民地也即荷属东印度政府官员约翰·亨德里克斯,前者是满腹经纶、清正廉洁、才德卓绝的“斗南一人”;后者则是爪哇某城的地区副主管和巡回法官,二战期间失去妻女及一切的日军战俘,战后身无长物的老鳏夫、平庸的阿姆斯特丹蜂巢百货公司记账员。

其次是小说场景之变。《天赐之日》由狄公任职的大唐各地州县首府变成荷兰商业之都阿姆斯特丹和前殖民地爪哇,前者故事场景一般固定在某县城诸如县衙、酒肆、寺庙、私宅等一些特定场景,后者的空间转换则更为自由,不停地在阿姆斯特丹的酒吧、街巷、公寓、船屋、俱乐部与爪哇的战俘集中营、开罗的酋长豪宅等物理空间中穿插挪移,再与主人公的心理空间、东西方迥异的社会空间结合,三者交集碰撞、互为补充,共建了小说颇具立体感的叙事空间。

再次是小说结构之变。《天赐之日》的故事起始于某闰年2月28日傍晚六点左右,结束于29日下午两点多,将故事压缩在二十小时之内,情节设置极为紧凑,而且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叙述自己与犯罪集团的周旋过程。狄公系列的每个中篇小说则都由两至三个互为关联的案件构成,如《迷宫案》容纳了丁虎国被杀、倪琦谋反、白兰失踪三案,由案发到结案历时颇长,人物众多,线索纷杂,但主体叙事是自然时序的先后承接,即便有一部分倒叙、补叙、插叙,也改变不了历时性线性叙事的主导格局。《天赐之日》则常在前后承续的“现实时间”线中嵌入追叙过往的“讲述时间”线,此时与过往的故事既连贯又穿插,增大了叙事容量和阅读层次感,腾挪变幻的叙事时间又与并置转换的叙事空间一起构成了小说颇具现代性的“时空叙事轴”,这种共时性、立体性的叙事技巧使读者获得了全新的审美享受。

又次,小说素材之变。《天赐之日》的素材大部分源于作者自身的生活经历,如其熟悉的阿姆斯特丹街景和熙熙攘攘的市井生活便成为小说中亨德里克斯喝杜松子酒的老式酒吧、击打台球的俱乐部和常年租住的廉价食宿公寓;他在爪哇度过的童年及马来西亚的大使生涯也为小说对东南亚的描写注入了鲜活而丰沛的源泉。此外,小说对开罗、黎巴嫩等阿拉伯地区的描述应该也是高氏1942至1943 年在非洲从事间谍工作及1956至1959年任中东公使期间的所见所闻。但也有部分情节源自友人经历或媒体新闻,如《天赐之日》译后记中云,亨德里克斯二战期间在爪哇的遭遇部分是根据作者友人英国谍报员查尔斯·鲍克瑟(Charles R. Boxer,1904-2000)的传奇经历改编。而狄公案系列小说虽是经高罗佩改良过的公案小说,但小说素材仍是传统的公案题材,取自宋代桂万荣《棠阴比事》、郑克《折狱龟鉴》等刑案专书及明代著名拟话本小说三言二拍。

最后是小说插图之变。虽然狄公系列小说及《天赐之日》的插图皆出自高罗佩之手,但前者的插图具有鲜明的写实性和导读性,无论是各地县城的地图,还是与故事情节密切相关的插图,皆能有效辅助读者进一步了解案发现场、故事人物与情节,而且这些插图大多是高氏按照明代版画改绘而成,正如其在自传中所云:“最后我试图改进我的插图,对我收藏品中的明朝插图版画进行了详细的研究,通过临摹和复制它们,我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但《天赐之日》中的七幅插图几乎摒弃了写实风格,以简洁的线条构成椭圆、长方、圆形等几何图形,与二十世纪初西方流行的立体派、表现主义、超现实主义等现代主义绘画风格接近,似欲代表其小说的现代化转型,但其中两幅画中,几何图形中央的裸女形象仍承袭了狄公系列小说插图的风韵。

《天赐之日》内文及插图

高氏跳出狄公舒适圈、发起上述这些新变的原因,无疑便是扬威廉所谓的“荷兰性”(不如说是“西方性”),一种二战之后西方文学戏剧中普遍存在的内容设置和时代特性。具体来讲便是个人英雄主义、浪漫两性关系、战争带给西方人的迷惘创痛和列强失却殖民地的不甘心态。

高罗佩在《天赐之日》中把亨德里克斯塑造成一个表面平庸老迈内里刚勇坚毅的孤胆英雄,虽然他并无剿灭贩毒、拐卖妇女黑帮组织的义务,但在街头与劫匪的搏斗使其恍若回到当年的爪哇战场,而被劫女子恰又酷似亡妻莉娜,更促使其不顾个人安危,投入到一场生死博弈中,最终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在火焚黑帮成员后功成身退,默默无闻地回归其平庸的日常生活。这种个人英雄主义不显山露水,不求任何名利得失,更多地体现出自我救赎及自我牺牲精神。

这种“荷兰性”还包括以骑士美女的遇合宣泄浓浓的男性荷尔蒙。亨德里克斯两次英雄救美,一次是“现实时间”的当下,某闰年的2月28日在阿姆斯特丹街头解救遇袭的舞女伊芙琳;一次是“讲述时间”的以往,也即多年前的同一天在万隆郊区一家旅馆酒吧间解救被追杀的莉娜,当晚他就背着妻子艾菲与莉娜上床,两天后艾菲和女儿被印尼极端民族主义者杀害。他对两个妻子的感情大相径庭,与艾菲的感情是一种门当户对、合乎传统的温暖平和之爱,对混血女子莉娜却是又爱又恨,爱她“难以自制的、间歇发作的激情”,恨她“时常爆发的坏脾气”,并怀疑她对自己不忠,而且始终认定她对艾菲、女儿扑扑之死负有一部分责任。当爪哇仆人阿马特当着他的面射杀莉娜时,他并未阻止,甚至暗生一种解脱感。伊芙琳的出现再次唤醒了他对第二任妻子莉娜的危险激情和负罪感,于是义无反顾地追踪起与伊芙琳相关的黑帮犯罪活动。亨德里克斯最终认同伊芙琳的冷静剖析,“你一直追逐我,并不是因为你喜欢我,而是因为对你来说,我是你心里那一团乱麻的一部分”。确实,亨德里克斯当时希望莉娜去死,他是间接杀害莉娜的凶手。因此,拯救伊芙琳一方面是她唤醒了主人公对美艳女子骑士般的保护欲和危险激情,更是一种对自己隐秘暗黑心理的精神救赎。

除了与三个女人的情感纠葛外,作者还把战争的创伤深深植入亨德里克斯的精神世界中,小说起始点明故事发生的时间为闰年2月28日,“今年是闰年,因此二月有二十九天。今晚我不能去俱乐部里用晚餐,我理应独自一人,独自与那正在失控的过去做伴”。多年前的2月28日,亨德里克斯与第一任妻子艾菲在阿姆斯特丹街头路灯下亲吻定情,与第二任妻子莉娜邂逅在万隆郊区一家旅馆的酒吧间。日军占领爪哇后,美好的生活及作为殖民政府官员的统治权威瞬间失去了控制,“与当地居民长期建立起来的关系突然崩溃,周围地区出现公开的破坏与暗中的杀戮。我不得不坐着军用吉普车四处奔波”。二战及印尼独立战争留给亨德里克斯的不仅是那道横贯前额的红色伤疤,更是逝去的亲人和曾在殖民地拥有的优越生活、社会地位。他在内心一直对艾菲、莉娜和扑扑之死深感内疚,更对爪哇被日军轻易占领抱有愧疚感,“日军登陆后一片混乱,我们的军事防卫不够完善,只能仓促应对并试图维护”。亨德里克斯对失去殖民地印度尼西亚更是痛心疾首,“另一场战争开始了,这是一场奇怪而不真实的战争,叫作警察行动。民族主义者到处反叛,荷兰人的统治土崩瓦解。往昔的仇恨重又燃起,旧日宿怨得以了结,采取的方式则是黑暗中的挥刀一刺,或是空屋里射出的一记冷枪”。这段话描写的正是印尼共和军的游击战和各地风起云涌的独立革命运动,“警察行动”发生于1947年,与次年的“乌鸦行动”一样,均是荷兰驻军为恢复殖民地秩序而发起的武力进攻,但这些军事行动无可挽回地以失败而告终,荷兰殖民政府不得不于1949年年末承认印尼独立。不敌日军与痛失殖民地的耻辱多年后仍无法平复,殖民地提供的资源和市场一去不复返;地缘政治地位的下降也不可避免地引发巨大的失落感,甚至侵蚀到个人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亨德里克斯们成了战后失落的一代。

更为关键的是,战争暴行让更多人对人性之恶和暴力本质产生了深刻思考,这些集体的创伤性记忆在社会中形成了一种持久的痛苦和悲伤,许多人对本土宗教产生了怀疑,认为基督教过于刚性和排他,无法解答人性本质的深层次问题,更无法给人以灵性的满足。为了寻求心灵的安宁,亨德里克斯与很多西方人一样转向老庄哲学与禅宗,因为这些东方宗教给予他们精神寄托、心灵慰籍及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因而,无论是英雄主义还是殖民情结,这些“荷兰性”表征事实上都是《天赐之日》禅悟大主旨的铺垫。

禅悟主旨早在狄公系列小说中就已出现。《玉珠串》中云游四海的老道葫芦先生在黑松林里为狄公指点迷津,并赠予他一个大葫芦,同时留下一段箴言:“这葫芦之妙,便在‘空’。足下莫以为这‘空’便是无,不足用。《南华真经》载言,车有辐毂,乃有车之用;室有户牗,乃有室之用。其之所以有‘用’,便在‘空’之一义。”此处的“空”正代表了老庄哲学以“无”为万物本原的理念,而“禅宗和尚就是披着袈裟的老庄”,这一宗教强调冥想、追求开悟,禅师的“自证”“顿悟”与庄子的坐忘、心斋、朝彻如出一辙。事实上,高罗佩接触到禅宗的时间更早,约在1935年其首次入职外交岗位——荷兰驻日使馆助理翻译期间,远早于首部狄公小说面世的1949年。他自己曾说过,如果要给他戴上一顶宗教信仰的帽子,那顶帽子便叫“禅”。他写于1936年的散文《小田园的温泉》(The Hot Springs of Odawara)就叙述了自己对得与失的顿悟。作者和女伴一同来到小田园度假,起初一切安好,但假期将要结束时天下起了雨,作者在参观一座古庙时想起了松尾芭蕉有关人生无常的诗句,与情人分手的心碎感此时又充溢于胸,让作者陷入抑郁之中。在烦躁不安的情绪中,他忽然发现了一种宁静的存在:温泉的汩汨声,这种温柔的声音这几天其实从未离开过,即便作者往往忽略遗忘它,但它始终不离不弃。作者由此想起了中国宋代“猿猴水中捉月”的古画,当猿猴在黑暗的水面疯狂追索稍纵即逝的月影时,月亮却正高悬于清澈的夜空。作者刹那间获得顿悟,心境豁然开朗:“企盼获取并占有将无济于事,只有放弃方得长久拥有。这次旅行所有快乐和美丽的体验均来自其短暂和易逝,我明白了那些我渴望的东西虽然无缘永远拥有,却亦不会离我而去。”

《天赐之日》进一步强调了禅悟这一主旨,在小说起始对亨德里克斯的介绍中,作者便述及“我常读内容严肃、抚慰人心的书,哲学类或是宗教类,尤其是佛教,因为佛教告诉我们活着就是受苦受难”。主人公确实受了很多苦,妻女被印尼宗教狂热分子残杀,身首异处;自己被登陆爪哇的日军俘虏,在战俘集中营和宪兵队中关押三年,遭受植田森贞上尉的毒打和行刑逼供。他在殖民地失去了家庭、亲人和一切,当他死里逃生重获自由以后,便在平庸的职业岗位、寒酸的单身生活中买醉沉沦,不知道活着除了经受苦难外还有什么意义。当他遭遇并最终战胜黑帮之后,酷似莉娜的伊芙琳也终于芳心暗许,答应跟他一起前往法国、西班牙度假。但最后他放弃了这个使他心醉神迷的女人,设法让她回到深爱她的大学生男友伯特·温特身边。这一方面出于赎罪心理,因为主人公对第二任妻子莉娜之死怀有挥之不去负罪感;另一方面则试图超越执着的男女情欲,获得内心的空寂与安宁。小说最后,“我”与战后被自己吊死的植田上尉达成和解,“我从他身上看出了自己,确认了自己。一股深切而谦卑的感激之情温暖地充溢着我的全身”。主人公与植田以及自相残杀而死的黑帮分子化为一体,“我”认识到“人类无法彼此负责,我们不能真正彼此给与任何东西,甚至包括爱情;我们也不能从彼此身上取走任何东西,甚至包括生命。每个人都有各自特殊的道路,一直通向永恒而无尽的虚空,其他全是妄念,全是我们被蛊惑的贫乏思想里的虚构之物”。在水壶喷出的蒸汽中,植田难以参悟的禅语“富士山顶的白雪融化了”又回到“我”的心头,“我”顿悟了禅学之“空”以及对人类的大悲悯,白雪喻指人类头脑中的幻相执念,执念放下便是雪融,便是空境和虚静,“我”由此超脱苦难得证禅理,在精神上得到了永恒的解脱与自在,尽管天赐之日后的“我”表面上依旧是阿姆斯特丹芸芸众生中的一个。

2月29日,亨德里克斯在这天赐之日获得了天赐的禅悟。

    责任编辑:彭珊珊
    图片编辑:张颖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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