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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海斌︱陈恭禄与萧一山笔战述评(二):史料篇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戴海斌
2023-09-12 11:58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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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930年代初,在两位年轻的历史学家陈恭禄与萧一山之间,围绕后者所著《清代通史》下卷,以天津《大公报·文学副刊》为主战场,发生了一场旷日持久、异常激烈的“文字战”。当年(1932),陈恭禄三十三岁,为金陵大学历史系讲师,萧一山三十一岁,为南京中央大学教授。论战过后,后者搜罗各方辩论文章,辑成《〈清代通史〉下卷讲稿辨论集》(北平中华印书局1934年8月版),并特作一长序,从自身立场回顾“辩论”始末,从一开始得见陈文,“闻而色喜”,鉴于“讨论之责任”而“竭诚答之”,到无法忍受对方“强诬狡赖”,进而“痛心国难,疾首士风”,不得不“浪费笔墨,详函申辨”,透露心态的曲折变化。这一场以“学术批评”为导火线而引发的笔墨官司,此来彼往,步步升级,生动呈现了民国学界生态的复杂面相,文字锋芒背后,蕴含当时学人之基础素养及各自汲引的思想学术资源,公共媒体性质的大报副刊为“书评”所提供的发表空间也充满了张力。(详拙文《陈恭禄与萧一山笔战始末》,《南方周末》2023年8月4日)陈恭禄书评从“论历史方法与史料”(举例十余)、“论作者应有之态度 (举例凡三)、“指正书中错误”(举例凡十)、“指摘别字”(举例凡四)等四方面立论。最后一项,萧一山既诿责于“校对疏忽”,辩解说“印讲义作者均不校对,一委诸印刷局手民,故别字连篇也”,此处也不再赘。惟前三项兹事体大,质言之,包含了史法、史料、史观及史事考辨,荦荦大端,多关系“史学根本问题”者,与萧一山诸反论合观比勘,足资启发。窃以为“中国近代史学科”发轫期的学术派分、暗中竞逐,在陈、萧二氏笔战文字中多有透露,藉此可窥1930年代学界主流、非主流各派在纠葛中并进的多元学风。

萧一山(1902-1978)

萧一山:《〈清代通史〉下卷讲稿辨论集》,北平中华印书局1934年

陈恭禄(1900-1966)

裘陈江编校:《陈恭禄史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

1932年,陈恭禄发表《评萧一山〈清代通史〉下卷第一二册》一文,针对“作者所用之材料”,从三个方面提出批评。一则,该用的“外交史料”没有用——

萧君编成此书,于各种史料,多未能利用,或未曾一读,如三朝《筹办夷务始末》,为叙述外交必读之书,而书中关于联军之侵略,交涉之困难,双方之争执,战争之责任,作者全不明悉,其例见后。余如进觐、教案等,亦极肤浅,甚者全不切于事实。

再则,已用的局限于“普通书籍”,不仅范围太狭,而且性质不明——

作者所根据者,多为普通书籍,如稻叶之《清朝全史》,李泰棻之《近百年史》,薛福成之《庸盦笔记》及稗史等,从不问其所言来自何方,杂然抄袭,毫无主张,并证明其不知当时之情状。

三则,在具体利用层面,“抄”多于“析”,有类囫囵吞枣——

尤有进者,史料之利用,非抄袭之谓,乃分析其内容,辨别其真伪,考证其事实,然后引用。否则辗转传抄,仍是未消化未审核之史料,何必多此一举?萧君所抄者,殆为全书十分之一。如《天父下凡诏书》,原为关于太平天国朝中实况之重要史料,将其分析,一二页即可说明,作者乃抄入其大部分,多至八页,犹待读者自行认识。此不过书中百数十例中之一耳。

上述指摘,引发持续激辩,双方为证明自己读书不少,均使尽浑身解数,大开书目,高谈鉴别,多个回合争说不休。此中关键处,不止于直接证实或证否“作者参看之书太少,书中之错谬繁多”,更牵涉姿态背后相异“史料观念”的隐性竞争。

陈恭禄:《评萧一山〈清代通史〉下卷第一二册》,《大公报·文学副刊》1932年10月3日

一、“参看之书太少”?

在批评《清代通史》时,陈恭禄已有明确的史料分类意识,

史书之价值,视作者所用之材料及编纂之方法而定。史料可分为二,(一)曰原料 Primary source of Material, (二)曰次料 Secondary source of Material。近时著书立说者,莫不重视原料。清史之原料,浩如烟海,如大臣之奏疏、皇帝之谕旨、交涉之公文,以及当事人之公私尺牍、日记等。

他所不满者,在于萧一山于上述各种“原料”,竟至于“多未能利用,或未曾一读”。约略早于此,在中国近代史领域,有两篇里程碑性质的文献问世。一是1931年蒋廷黻出版《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上卷,该书《自序》宣示“历史学自有其纪律,这纪律的初步就是注重历史的资料”,主张“研究历史者必须从原料下手”。二是罗家伦在同年发表的《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意义和方法》(《国立武汉大学社会科学季刊》1931年第2卷第1期)一文,提倡“在写史书以前,史料丛书的编订,是必经的阶段”,依此推论,“现在动手写中国近代史,还不到时期,要有科学的中国近代史——无论起于任何时代——非先有中国近代史料丛书的编订不可”。陈恭禄批评萧著《清代通史》属于史料工作完全未备的条件下率尔操觚之作,这一见解正在蒋、罗二氏观念的延长线上。在他看来,先期出版的上、中卷,纯用土法炮制,取材已然旧陋,随着“新材料次第发见”,下卷的写作条件变化,作者仍未改辙易途,一味袭用“前法”编著成书,这是不思进取的表现。

谢国桢熟稔太平天国文献,对《清代通史》下卷第二部分的史料利用也有所批评,指出:“太平天国是近代史上的最要紧的事。近来发现讲太平天国的书如《金陵癸甲摭谈》、王韬手稿笔记、《贼情汇纂》等书,和欧洲各国博物院、图书馆所藏太平天国刊行诸书,都可以供参考。作者似乎尚未见及此。”

谢国桢:《新书介绍:清代通史下卷甲集二册(铜山萧一山著)》,《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 第6卷 第2号,1932年3-4月

史料为史家立身之本,当被问及“新材料”话题,萧一山并不甘以外行自居。他说:“近数年来,蒋廷黻先生以专治外交史名家,罗家伦先生言于太平天国史料多所搜集,此外俞大维先生及其弟大纲先生对于洪、杨事亦甚注意研究。”(《为〈清代通史〉下卷讲稿第一二册批评事致〈大公报·文副〉编者书并答陈恭禄君》,1932年11月3日)按民国二三十年代,故宫档案陆续开放,整理刊行,极大推进了中国近代史研究,蒋廷黻遂有“《夷务始末》的出版是中国外交史的学术革命”之言,他本人在北平抄录军机处未刊档案,纂辑“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的工作卓有成效;约同时,刘复、程演生、俞大维等学人前赴后继,海外访史,在英、法、德等国搜辑太平天国散佚文献,均多创获。近代史料的进步,以“外交史料”和“洪杨之役史料”两方面最为显著,故萧一山认为“所谓新材料者,不外此二类”,至于“史料之来源”,则具体举出下列四种:

(1)英法所保存之史料及外人著述。

(2)档案及《夷务始末》。

(3)大臣奏议及专集、日记、尺牍等。

(4)公私搜藏之抄本及手稿。

萧一山表示“第二、三两种,在搜集上不大成问题”,第四种也可以尽量搜罗,补充前作,如南方发现之《贼情汇纂》一书,“《太平制度》一篇,当时仅《野史》可据,故多录之,今新书出现,当必据以更正无疑也”。只有第一种,即西文史料与著述,他承认“搜采至难”,暂无能为役,并以己推人,“以愚推测,外人记述有裨中史者,国人尚搜求无多,此业正在发轫”。

萧一山:《答陈恭禄君评拙著〈清代通史〉——致〈大公报·文学副刊〉编者书》,《大公报·文学副刊》1932年11月3日

中国所谓的“近代”之变,几乎与中外关系转向、外交得失成败有着一体两面的联系。蒋廷黻视外交史为“中国近代史的最要方面”(《〈清季外交史料〉序》),认为内政兴革与外交反应互为因果,其名著《中国近代史》实际上可以看作“外交史大纲”(王聿均《蒋廷黻先生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倡导》)。金毓黻认为,“近百年内,中国内政鲜有可述,对外关系,实居主位”(《中国史学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中国近代史”研究,其最重要的早期成果也几无例外地以中西关系为中心,以外交史为主体。

蒋廷黻的近代史研究及史料整理工作,著其先鞭,陈恭禄追随其后,所著《中国近代史》同样关心中国如何“应付新时代之问题”,强调“外来之影响,乃为造成中国现状基本势力之一”,“中西冲突遂为近代中国史上之大事”(《中国近代史·自序》)。陈恭禄批评萧著,多承蒋廷黻观点,“大抵系专就外交史而言(即卷下之一章英法联军之役),太平天国事,不料附述充数而已”。萧一山的反驳也主要从“外交史”方面着眼。有意思的是,他颇推重蒋廷黻的研究工作,认为“蒋先生先从事于《夷务始末》及档案专集之整理,因辑《近代史资料》一书行世,剪裁有法,具见匠心,此不能以抄录原料等闲视之”,“蒋先生实不愧为外交史家也”,但却不认为陈恭禄有批评的资格:

倘蒋先生以其研究外交史之心得,批评愚书一部分之外交史,则愚膜拜顶礼,当进请教益。今陈君既未寻取原料,又不知通史与专史之义,惟据一二点以批评外交史,又据外交史之一章以批评全书,辄作全称肯定之辞。其误谬无过于此!偶窃他人一二余义,未察原委,辄发狂言,殊不知学问一事, 究非道听途说可得也。

在清末外交史领域,陈恭禄研究有素,堪称专家(1930年代前后,陈氏进入学术井喷期,除出版《中国近代史》外,还撰写、发表大量论文与书评,包括《批评〈中国外交史〉(曾友豪编)》(《时事新报·书报春秋》第46期,1928年);《四国天津条约成立之经过》(《金陵学报》1931年第1卷第2期);《评邢鹏举〈中国近百年史〉》(《大公报·文学副刊》第283期,1933年6月5日);《甲午战后庚子乱前中国变法运动之研究(1895-1898)》(《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1933年第3卷第1期);《评〈远东国际关系史〉》(《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1933年第3卷第2期);《评杜冰波著〈中国最近八十年来的革命与外交〉》(《图书评论》1934年第2卷第7期);《孟世杰编〈中国近百年史〉》(《图书评论》1934年第2卷第12期);《曾国藩与海军》(《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1934年第3卷第4期),因此掌握了较多发言权。萧一山则认为陈恭禄仅“据一二点以批评外交史,又据外交史之一章以批评全书”,是裹挟偏见的。

蒋廷黻编:《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上卷,商务印书馆1931年

陈恭禄:《中国近代史》,商务印书馆1935年初版

陈恭禄的批评,或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之嫌,但毋庸讳言,萧著《清代通史》“外交史”部分的薄弱,确为事实。萧一山撰写上、中卷时,因涉外关系史料匮乏,这部分已经问题较多。1934年,当时还是清华大学历史系本科学生的夏鼐作文评论萧一山著《清代通史》外交史一部分,对象即上卷第五篇《中外之交通与会约》与中卷第四篇《十九世纪之世界大势与中国》,批评范围包括:(1)材料的分配布置,(2)史实因果的探求,(3)取材之未适当,(4)整理史料工夫之欠缺。他解释之所以专评“外交史”部分,理由在于——“余在近数年来所最注意研究的是外交史,而这书中最不可靠的部分刚巧也是外交史”(《萧一山著〈清代通史〉》,《图书评论》1934年第2卷第5期)

其他姑不具论,即“取材”一端,《清代通史》在“外交史料”方面的缺陷显而易见。除“于西人著述取材较少”(详后文)而外,下卷一仍前两卷旧贯,未能利用三朝《筹办夷务始末》,最为人所诟病。当然这里有客观原因。萧一山解释说:

按《始末》印行于民国十八九年,拙著英法联军之役一章,系成于民国十五年, 故前后不相及。且不仅《始末》一书,即军机处档案,愚于民国十六年始得披阅,亦未能充分利用。故须加以修正,未敢冒然出版。

按官修三朝《筹办夷务始末》,原藏宫中,秘不示人,要到1927年10月首次展出,蒋廷黻等人方始得以抄录,1929-1930年由故宫博物院陆续影印出版,学界方得以广泛利用。《清代通史》上、中卷成书较早,下卷讲义“英法联军之役”一章作于1926年,萧一山初谓从1927年开始对《始末》及军机处档案有所“披阅”,然“未能充分利用”,后改称“时短不及仅少取耳”,并在写作他章时“颇多”采用——

弟前文仅言作英法之役一章时,《始末》尚未出世,而讲稿第十章用《始末》者颇多,陈君知之否?弟因陈君原评,仅言英法之役一章事,故不涉及他章,真诚如此。陈君乃以“未出世”作“未一读”解,而强谓十五年未见《始末》,即为十八年以后未读《始末》之证,有是理乎?

已刊印的“英法联军之役”一章,与《始末》出版“前后不相及”,未用之,姑且情有可原,已撰成的讲稿第十章据说用之,然当时未出版,亦无从证实,可存而不论。不过,萧一山言不止此,更进一说:

弟谓陈君主西人之说,似曾受浅闻浮慕者之影响;主《始末》之说,似曾受整理官档者之影响,惟其史既毫无根底,而学又无常识,以致谬误百出,终未能得一当也。(《为〈清代通史〉下卷讲稿第一二册批评事再致〈大公报·文副〉编者吴宓君书——并答陈恭禄君》,1934年4月28日)

这等于说,不用“西人著述”或《始末》一类新史料者,理由充分,无可厚非,主用此类新史料者,反而中心无主,思想不清,不过袭“西人之说”的唾余,用作压人的工具。此中学思纠葛,实有必要加以分说。

(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

二、“原料”“次料”孰轻孰重?

民国学人的“史料观”,包括区分史料为“原料/次料”“直接史料/间接史料”的基本认知,多受西方实证主义史学著作与观念熏染,以德国史家伯伦汉(Ernst Bernheim,1850-1942)《史学方法论》Lehrbuch der historischen Methode,1889)与法国史家朗格诺瓦(C. V. Langlois)、瑟诺博司(Ch. Seignobos)《史学原论》Introduction aux Etudes Historiques,1898)二种影响为巨,尤其后者排斥历史哲学,将史学方法论“技术化”,强调历史学的工作便是搜求史料、考订所搜得的史料、连贯所考订过的史料,极度契合史学专业化潮流,在华风行不衰,传播深广(关于二书在中国的传播和接受情况,参看李孝迁、胡昌智:《史学旅行——兰克遗产与中国近代史学》第三、四章,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

陈恭禄很早接触过《史学原论》,对朗格诺瓦关于直接史料、间接史料的分类法绝不陌生,他也了解美国学者约翰逊(Johnson)的《历史学家与历史证据》Historian and Historical Evidence区别史料为记载、遗物、传说的三分法,尤其信奉英国学者克伦泊(C. G. Crump)《历史与历史研究》History and Historical Research一书提出的原料(Primary source)、次料(Secondary source)的分类法,也即今人所谓一手史料、二手史料之说,直到1960年代这一史料分类法在他眼中仍为“最好方法,足以解决一切疑难的纠纷”(《论史料真实性》,《南京大学学报》1962年第4期)

李孝迁、胡昌智:《史学旅行——兰克遗产与中国近代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

按原料、次料的两分法,在1930年代已为众多史家采纳并使用。蒋廷黻编纂《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时,便明确指出:

资料分两种:一种是原料(Primary source),一种是次料(Secondary source)。简略说,原料是在事的人关于所在的事所写的文书或纪律;次料是事外的人的撰著。原料不尽可信;次料非尽不可信。比较说,原料可信的程度在次料之上。所以研究历史者必须从原料下手。

他相应提出三个“选择材料的标准”——择其信、择其要、择其新,且认为“比较可信的即上文所谓原料”。

陈恭禄对于“史料”的极端重视贯穿整个治史生涯。1934年发表《近代中国史史料评论》(《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第3卷第3期)一文,首次较为系统全面地梳理了近代史料的种类与性质,列举并分析档案、官书、遗集、信件、日记、年谱、时人记载、禁书以及访问、小说、报纸杂志等史料的价值,其论点大多并不落后于今日史料学研究,文中总结:“以上所论之中西史料,几尽原料Primary sources of Materials,次料Secondary sources of Materials尚未论及。原料专供专家研究,次料盖为普通读者,指史家参考原料,辨别真伪,成立事实之后,综合其所得之结果,叙述成书也。”

1935年他在评价简又文《太平天国杂记》一书时,也就“史料选录”提出三个标准:

一曰信。史料可别为二,一为原料,一为次料。原料则指当事人之纪录,或纪载其所见及亲身经历之事件。次料则据他人所言或其记录而作之文字。自史料价值而论,大体上自以前者为高。二曰要。史料繁多,浩如烟海,尤以近代史为甚,决无一一印行之理,倘或细大不捐,读者除专家外,固不愿一读。三曰新。新指所言之史迹不见于普通史籍,而为新知识也。(《〈太平天国杂记〉(第一辑)》,《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第5卷第1期)

陈恭禄:《近代中国史史料评论》,《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1934年第3卷第3期

陈恭禄:《〈太平天国杂记〉(第一辑)》,《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1935年第5卷第1期

陈恭禄的史料分类、择取的标准近同蒋氏,而对史料价值的判断,似更明快。他在引述原料、次料概念时,意在强调史料的原始性和可靠性,这种分类方法其实可商榷之处颇多,史料的原始性本是相对而言的。他所理解的“清史原料”范围,大致包括奏疏、谕旨、公文、尺牍、日记等类,主张凡著书立说“必须参考”,方不枉为史学“纪律”。治史既首选原料,对于史著的评判也以其取材为重要判定依据,善用原料者为上,其余次之。他对于萧一山的批评即基于此种立场——

所可忠告萧君者,今日编著道光以后之清史,外交方面三朝《筹办夷务始末》最可凭信,其他断片叙述如《中西纪事》等书,普通书如《清史讲义》等类,虽须一读,要皆无足轻重。全集如曾文正公、左文襄公、李文忠公等书,均必须参看者也。今编历史,苟舍原料而用近于传说之次料,多无印行一读之价值。萧君自谓十八年讲稿为文史学院讲义,去年为书贾盗印,《筹办夷务始末》时已印行,萧君亦于书中明言此书,既未一读,何必引用欺人妄言耶?又何不修正前稿?固不能卸去责任。(《为〈清代通史〉下卷答萧一山君》,1933年2月27日)

针对《清代通史》下卷的外交史料利用,他认为大宗阙失(未能利用三朝《筹办夷务始末》)、本末倒置(舍原料而用近于传说之次料),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萧一山则以为此乃过甚其词,用官书、稗史的对立来否定“说部野谈”价值,论调失于绝对:

原料、次料乃相对的而非绝对的,非以官书、稗史而分,实以事实之来源而分,故官书有时亦可为次料,而稗史有时亦可作原料。

萧一山甚至认为对方“并不知原料与次料之为何,故以教之”,其辩论策论,约分两步:一则批驳对方所谓“原料”非为“最可凭信”,再则论证自身所用“次料”实乃“自有价值”。他说:

就陈君之见而论,以《夷务始末》为惟一可据之书,而私家之纪载,毫不足凭。则野史之意安在?何为历来史家多反对官修诸史耶?试问著史者仅据一官牍而可成书否?即退一步言,官书可信以据矣,则似《夷务始末》者,若《平定罗刹方略》《平定粤匪方略》等等,清代所修者至多,而《东华录》亦此类,陈君何不主张并取为唯一之原料,而独厚于《始末》一书?即再退一步言,《始末》多奏疏及往来公文,仍系编纂之书,非原料可比,若原料者,军机处档案之价值远过于《始末》百倍,陈君亦知之乎?(以上两段,见《为〈清代通史〉下卷讲稿第一二册批评事再致〈大公报·文副〉编者吴宓君书并答陈恭禄君》,1934年4月28日)

萧一山反对视《筹办夷务始末》为“惟一可据之书”,认为“官牍”序列中《方略》《东华录》之类,即可与之并驾齐驱,至于性质更加原始的军机处档案,价值更“远过百倍”。按此处析论“原料”,分类尚较粗疏,而归《东华录》于清代官修,亦有误解。《始末》作为官书的一种,当然不可能概“原料”之全部。孟森论列明清史料,揭示“所谓史料,又分无数等级”,大致包括(1)未经任何整理(“最初未经文人之笔所点窜”)的原始档案、塘报、录供等,为“初级史料”;(2)进入文书流转程序的章奏、禀帖等,为“进一级之史料”;(3)“录送史馆”,已初步整理(“已征用史文句例点改”“按日排纂”)的起居注、日录等,为“又进一步之史料”,“其距勒为正史,则等级尚远”;(4)以上史料,由馆臣作成“长编”“外纪”等史抄;(5)“至修‘实录’,而一朝编年之史成”,然“逮修正史,则实录又成史料”(《史与史料》,1935年)。时至今日,史料规模愈大,“史料学”析之愈精,参照文书形成流转过程,清代史料可以做更加精密的排序。不过,史料排序关系并不直接等同于史料价值的递变关系,毋宁说,某种程度上,它只是反映了史料原始样态的存真程度。萧一山说:“若以《始末》一书而论,总署文件有档案为其原料,大臣奏疏有专集为其原料,外国照会有西文公牍为其原料,此书选汇,便观览耳。”他不以“官书”为“原料”的最顶级,诚有所见,惟原始档案的史料价值不必然高于官书。任何史料都可以区分若干层次,每一层次性质各异,功用亦不同。《筹办夷务始末》之于近代史研究的多重价值,迄至今日仍为识者见重。萧一山当年断言,“陈君以《始末》一书为批评弟稿之法宝,然其所读仅一二片段,而尚不能懂,弟自信所看比陈君为多,且能善用之”。然《清代通史》讲义失用《始末》之阙,终不容讳。萧一山又说:“弟用档案,非原料乎?若以《始末》官书,始为原料,弟用官书亦多矣,陈君知之乎?”然未举证。

学界有一说法,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于1922年成立“清内阁大库档案整理委员会”(后改称“明清史料整理会”),专责整理及研究明清档案,当时作为北大学生的萧一山“身与其役”,“所以他的清史参考资料,不但来源丰富,而且多为原始记述”(《萧一山先生文集》,刘季洪序);“能够看到一般人不易看到的材料,这就为他编写此书(《清代通史》)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来源”(萧立岩《萧一山传略》)。萧一山并非国学门或史学系的学生,而就读于北大政治系,也一度参与内阁档案整理工作,据其自述:“清代内阁档案自拨归国立北平大学整理后,余亦躬与斯役,披阅所及,取证滋多。此虽案牍之言,实难尽信,然较之官书,胜万万矣。”(《清代通史·叙例)虽“躬与斯役”,但“披阅所及,取证滋多”云云,说得比较模糊。实际上,今检《清代通史》初版各卷,并无直接引用军机处、内阁大库或总署档案者。萧一山后撰有《清代档案之整理与研究》《清代史书史料及其批评》等文章,凡述及“档案”部分,基本属于目录性质,亦有若干史学方法论的发挥,然均未涉本人整理、利用档案史料的经验或心得。结合陈恭禄的批评来看,萧一山早年在清代档案、官书方面,没有下过太多功夫,确近事实。(按新版《清代通史》相关档案资料的充实修订,是后来陆续追补,这一情况在他1961年所作“补记”亦可窥见一二——“本书出版已近四十年,国难重重,迄未修订。于此期间,新史料发现甚多,如军机处及内阁大库档案之整理,《夷务始末》及外交史料之印行,太平天国遗书文物之研究,各国秘档私藏之公开展览,凡足以证往谍传说之谬误者,皆一一加以删正,原缺篇章,亦为补充,又增数十万言”。)

陈恭禄:《为〈清代通史〉下卷答萧一山君》,《大公报·文学副刊》1933年2月27日

萧一山:《为〈清代通史〉下卷讲稿第一二册批评事再致〈大公报·文副〉编者吴宓君书——并答陈恭禄君》,连载于《大公报·图书副刊》1934年7月7日、14日、21日、28日

萧一山声称“原料、次料乃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义近于陈寅恪所言“于官书及私著等量齐观,详辨而慎取之”(《顺宗实录与续玄怪录》),但落实在《清代通史》,仍给人厚此薄彼、畸轻畸重之感。按陈恭禄的观察,下卷二册“所根据者多为普通书籍”。他对萧一山胪列所用之书,“辨别其内容,判定其可信之价值”,指出《中西纪事》《防海纪略》《国朝柔远记》“不过时人之观察,当时之传说,其中所叙史迹,多不足信”,《清鉴易知录》《清史纲要》《清史讲义》“浅陋不值吾人一读,固不能作为著书立说之史料”。(夏鼐检讨中卷“鸦片战争”一章,也有类似意见,指出“本章中的材料,大部分采自夏燮的《中西纪事》。《中西纪事》中的记载,大半得自传闻,不甚可靠。所以我在本章内所发现的错误,也就最多”。)对此,萧一山亦有说焉:

陈君又谓《中西纪事》《防海纪略》《国朝柔远记》等书皆不过时人之观察,当时之传说,其中所叙史迹,多不足信,而最可凭信者,为三朝《筹办夷务始末》,是陈君重官牍而轻私家之言矣。岂亦知史学发展之通例乎?盖官牍最重于古代,而口碑渐兴于近日。弟书导言有云:“夫史实既准乎现象,而历史复昉于纪述,则天地之变迁,事物之源委,政教大纲,里巷琐谈,无论巨细,有纪述而昭示者,皆可为史,故官书、传记、稗史、口碑皆史也。至其虚饰增华,妄意捏造,托辞讽喻,或不足传信来叶者,辨而正之,亦史家之职志耳。”

萧一山为反击“稗史多不足信”“浅陋不值一读”之说,特别抬高近代“口碑”的价值,且加以理论阐发,同文引据名人之说,“蔡孑民先生序《明清史料》言官牍、稗史相得益彰之义甚详,可参看”(原文见蔡元培《〈明清史料档案甲集〉序》,1930年),继而申论:

即再退一百步言,《始末》为最可凭信之上等史料,然其所举之事实,有以异于弟之稗史否?若《中西纪事》等书,为中国外交史之椎轮,皆自有其价值,非陈君可任意上下者。陈君因有憾于《清代通史》,而将《清代通史》所引据之书,一笔“抹杀”,宁不“武断”?

陈恭禄治晚清外交史,举《中西纪事》为例,“虽须一读,要皆无足轻重”,萧一山则反其道而用之,盛推该书,至谓“中国外交史之椎轮”,简直针锋相投。陈恭禄“重官牍而轻私家之言”,被萧一山认为“无史料常识而又‘离奇武断’之确证”,惟后者将官书与私记的史料价值直接“等量齐观”,似乎忽略了应有的“详辨慎取”的步骤。

又,陈恭禄批评萧一山“参看之书太少”,后者反讥“所谓‘普通书籍’及《清朝全史》等,尚不能全读,谓非浅薄而何?”

江上蹇叟(夏燮)著《中西纪事》二十四卷

三、如何取材于“西人著述”?

关于“外交史研究”的特性,蒋廷黻曾作有一著名论断:“外交史的特别在于它的国际性质。一切外交问题,少则牵连两国,多则牵连数十国。研究外交史者必须搜集凡有关系的各方面的材料。根据一国政府的公文来论外交,等于专听一面之词来判讼。”(《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上卷自序》)对于“研究近代中国史”应有的史料视野,陈恭禄同样不乏自觉,认为“必须打通中外隔膜,材料当博取考证,不可限于本国记录”,不过,他也并非一味崇洋,下一转语——“就质量而言,自以本国材料为重要”。

揆诸《清代通史》利用史料情况,在“英法所保存之史料及外人著述”方面的阙失,诚是一大短板。(王世杰1963年9月23日:“近日阅萧一山《清代通史》。此书共五册,不能不认为近今中国史学巨著。著者用力数十年,阅览甚博,此书确可供参考,文字亦可诵[文言]。但著者颇乏史识,为求博与‘迎合中国人喜读小说性的传记’起见,征引往往长滥。且著者显然不能看外文书,故议论记载只能以中国书为范围。此其缺也。”1973年8月8日:“续阅黎东方《细说清朝》。黎氏史笔虽不甚严谨,但其叙述究较萧一山《清代通史》为胜;以黎能参阅若干西方文献,萧则未能参考西籍。”林美莉编辑校《王世杰日记》下册,第1006、1525页。按王世杰所阅读者,应该是1963年定稿版本,而尚有“未能参考西籍”之讥,早期版本在这方面的缺失,更可想见。)

《王世杰日记(手稿本)》

陈恭禄为下卷“校对”出很多西方人名、专名方面的错误,尽管不能一言而决,但循迹追踪,不能不有所怀疑——“关于外人之事迹,萧君多不知悉。余疑作者殆未参看外国史书也”(《评萧一山〈清代通史〉下卷第一二册》,1932年10月3日)

面对质问,萧一山无可否认,却自护其短,强为之辩:

陈君谓愚于西人著述取材较少,此为知言,愚不讳饰。然如Morse之书,为近人专讲外交史之蓝本者,愚固早读之矣。西人述中国事,其可靠性是否在中国人著述以上,犹属疑问。国人不知为系统的研究,惟窃取一二外籍,得其片辞只义以为宝,其弊与抱残守缺者正等。(《为〈清代通史〉下卷讲稿第一二册批评事致〈大公报·文副〉编者书并答陈恭禄君》,1932年11月3日)

按,“Morse之书”,指马士(旧译摩尔斯,Hosea  B. Morse,1855-1934)三卷本名著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今译名《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为陈恭禄所推崇的外交史标准著作,辩论中屡次道及,“摩尔士利用英国史料,所著之书,颇有参看之价值”,“摩尔士《大清帝国国际关系史》详纪事之始末,尚望萧君一读,再发议论”(《为〈清代通史〉下卷再答萧一山君》,1934年8月11日)。萧一山声明自己对马士书并不陌生,“早读之矣”,但对“西人述中国事”一类书的“可靠性”表示怀疑,相应看低“外籍”在研究中的地位,甚至说出一些越界的话:

摩尔士之书,愚十四年前即读之,拙著并不违于事实,何必更借“洋大人”之言,以欺压全中国民众也。

[美]马士著,张汇文等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三联书店1957年11月第1版

有意思的是,萧一山一面主张不必“以外籍为宝”,一面又大量袭用日本学者稻叶君山(1876-1940)所著《清朝全史》。陈恭禄视《清朝全史》为“普通书籍”,不满萧一山“杂然抄袭,毫无主张”,惟未充分举证说明。这一点,在两年后夏鼐书评中得到了充分论证。该文指出“一部专门著作,对于材料的来源,应该逐一注明出处。本书对此,或注或不注,体例并不一致”,提示规范不严而外,又揭露“本篇中的主要材料,似多取之于中译稻叶氏著《清朝全史》”,通过二书对勘,证实萧书多陈袭稻叶书第二十八、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四、五十二至五十七等章,“除因袭《清朝全史》的错误以外,又增添了几个错误”,摘出史实、人地译名等讹误总计数十处之多(《萧一山著〈清代通史〉》,《图书评论》1934年第2卷第5期)

[日]稻叶君山著,但焘译:《清朝全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按1914年4月,即清亡后第三年,日本早稻田大学出版部推出稻叶君山所著《清朝全史》。同年底,但焘中译本由上海中华书局印刷出版。全书分上下两册,八十四章,凡数十万言,自满洲部族起源,迄宣统帝退位,政治、经济、文化、边政、外交诸事俱备,被认为是“第一部全面叙论清朝历史的学术著作”,梁启超将之列为外人撰写清史著作中“尚可读”的“入门书”。据萧一山自述,《清代通史》横空出世的很大部分原因,即在与《清朝全史》竞胜。1932年,他致《大公报》答辩书,便作有说明:“愚于十三年前,因清史译本之刺激,而编著此书,举凡政治、学术、文化、社会、经济、外交、制度,皆无可凭之专史,筚路蓝缕,费力至多。”此处“清史译本”,即指《清朝全史》。稍后,他对撰述清史的最初动机,更详而言之:

民国三四年间,海上有译日人稻叶君山氏之《清朝全史》者,颇风行一时。余方读书中学,以国人不自著书,而假手外人,真吾国学术界之耻也!稍长,乃埋头致力,发奋著《清代通史》……使余努力以成草稿,借开近代史研究之先路,则外人视之,或不至目中国学术为无人,斯余之素愿矣。(《〈清代通史下卷讲稿辩论集〉序》,1934年9月15日)

萧一山:《〈清代通史下卷讲稿辩论集〉序》,1934年9月15日

后世学者基本都接受上述说法,相信早在大学之前,萧一山就有感于风行一时的《清朝全史》“观点纰缪,疏舛颇多”,且深以国史假手外人为耻,遂有《清代通史》之作。不过,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筚路蓝缕”之际,萧氏既以超越稻叶其学为目标,又不得不对稻叶其书多有借助,尤其有关“外交史”部分,不唯谈不到订正舛误、超越原书,反而无以鉴别,以讹传讹,留下不少硬伤。夏鼐注意到,凡原书缺、漏之处,萧书一仍旧贯,并无力补正——

本篇中之西人姓名,多已循例附注原名。但对那些比较晦僻的姓名中,即有需要附注原名者,反不附注。这又是稻叶君山的不周到处,贻误及于萧著!

而原著错误处,萧书也是曹随萧规,误打误撞。夏鼐举证书中“抉择史料”之误,说他“不但自己上了他人的当,并且还要贻误读者”——

《清朝全史》中关于中西交通的几章,皆取材于西人著述,有时候简直等于翻译。其中不乏误译之处,以及所谓“手民之过”。萧先生取此间接之又间接的材料为据,本已失检,而又未与英法原文对勘,修正其错误之点,诚属可憾。

书中“小节错误”如误拼西字及误书年月,非止于简单的“手民之过”,而是因袭《清朝全史》的错误,包括:(1)有人名误书者,(2)有国籍误书者,(3)有到华年代误书者,(4)有命终年月误书者,(5)有书名误书者(《萧一山著〈清代通史〉》,《图书评论》1934年第2卷第5期)。按稻叶之著《清代通史》,也非白手起家,自有其史源凭藉,所谓“取材于西人著述”,即包括马士、高第(Henri Gordier)等西方研究专书。也就是说,萧一山认为“可靠性”存疑的“西人著作”,不惟是《清朝全史》的取材蓝本,而且也是他全面因袭、据以申论而不自知的史料基础。年轻气盛的夏鼐,举出实证,也说了一通稍带讽刺的俏皮话:

萧先生妄抄错误译文,而又自己看不懂他所抄袭的译文,于是加按曲解曰:“日记有此条而上谕无之,盖以为小事不足辨解者也。”想像丰富之极,只可惜是“瞎子断匾”之例。

《清朝全史》采取Morse的书,但误译了这一段。萧先生上了《清朝全史》的当。其所增添的解释,也只是“瞎子断匾”。上面压根儿没有匾;瞎子却在下面津津有味地批评它的笔划的粗细优劣!

“瞎子断匾”云云,明显带有初生牛犊的意气,抛开这些情绪化的言辞,夏鼐之作确有充分的学理支撑,虽然当时他只是清华大学的一个本科学生。从整体立论而言,明晰可见其秉承师教,坚持“研究中国近代外交史,非多参考西文书籍不可”。书评最后一段特别致意:

听说萧先生在著作本书的时候,“年纪还不到二十二岁”,自然还没有机会来多读西书。现在萧先生既有机会到英国去读书,而国文方面的材料,又增加了《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等书,宜可旁征博引,重写本书。吾人将拭目以俟之!

夏鼐:《萧一山著〈清代通史〉》,《图书评论》1934年第2卷第5期

《清代通史》对于西方史料的挖掘和运用十分欠缺,是为软肋,不须隐讳。上述有关“西文书籍”见解,大多为陈恭禄所共有,其本人出身教会大学,著作以“多西人材料”见长,而批评萧书,亦集矢于此。夏鼐书评发表之际,萧一山正在海外访学,与陈恭禄笔战尚未结束。目前未见他对夏文的直接回应,但针对“陈君既言《始末》为惟一可凭之上等原料”“又迷信西人之说”,仍持续争辩,并采取了同时将二者“相对化”的辩护策略:

依弟之见,中国之著作官牍,与西人之著作官牍,只可当编述时参考之用。而必须先为系统之研究,不能据其一鳞半爪以为断,如前文所论,固未可谓某书为绝对的可信而他书则否。盖一书有一书之用处,非比而观之,不能定其取舍,此最浅近之史学常识,恐陈君亦未之能懂也。又如近人之盲目的迷信外人,袭取浮毛,吐弃故籍,不知外人著述,殊为滥易,其事亦多得自传闻,而又杂以成见,最著者则传教之士,与远征之夫。

萧一山游历欧洲,交际既多,眼界为之大开,经验自已不同。为证明“外人著述滥易”,可以直接引据西方名人之言,来直接打击辩论对手——“英之汉学家翟理斯(Giles)年八十七矣,屡与弟言其一生深恨外国教士著书言中国事,英人且如此,中国人不可以憬然乎?”

陈恭禄与之辩论“圆明园被焚之责任,实由于英使之主张”,认为萧书参引英文回忆录内容单薄,且译文“决不忠实,不足凭信”,举出“英人纪录关于此事者”尚另有著述四种(详后文)。此刻萧一山在海外所见西书,当然非国内可以同日而语,说话口气也硬了许多。他一面坚持旧作不引西书自有道理,“弟之不敢多引异籍,以其抵迕甚多,在未为系统的研究前,则宁取中籍而误,尚易改正,且立场不讹,如取异籍而误,则将有惑世之罪矣”;一面反过来指责陈恭禄开列西书目录出处可疑,“弟疑陈君从某处参考书目抄来,即不然,亦仅见其书面,而未阅其内容”,甚至有底气直接给对方上一堂西文史料课——“陈君如果欲研究英法之役一事,弟可以为彼开一参考书目,盖美国爱塞可斯研究所关于中国之书目,英法之役一节,有书二三十种,伦敦博物院虽无专题,弟估计亦当有数十种,而英国官书合报告之文,亦有一二十种,但恐陈君不能虚心以求教耳”。

如果说辨析“异籍”史料价值,尚属技术讨论,那么批评“迷信外人、吐弃故籍”,已带有若干言外之意,至于说“借‘洋大人’之言,以欺压全中国民众”,无疑上纲上线了。萧一山致《大公报》文副主编吴宓函中发挥的一种悠远的“感想”,便典型地反映了此类思路:

弟书至此,颇有一种感想,因中国时髦学生及不通之留学生,常以几个外国文字夹杂在国文中,无论有无必要,即借此以炫人,而人亦以其懂外文、知洋务重视之,实则彼并不懂外文,不悉洋务也。此为一般不悉外情者,盲目迷信外人之由来也。又近年以来,纯用国学,不能骗人矣,纯用西学,亦不易骗人矣,则假西人言中国事者以骗之,因懂国学者,不谙西文,懂西学者,不谙国故,介乎两者,术斯巧矣。此为一般不悉国情者,盲目吐弃故籍之由来也。此种风气,如不打破,则中国学术,永难得真实发展之望,不知先生以为然否?陈君固不足责也。

此处将提倡西学者,一律贬斥为“不悉外情”“不悉国情”,而惟有“炫人”“骗人”伎俩,仿佛上文辩论中、西史料差异,引申至史观高下,进而上升到民族心理、夷夏竞争的层面,距离学术讨论的初衷已远。

    责任编辑:黄晓峰
    图片编辑:张颖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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