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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她被丈夫一家虐待致死,只因不能生育丨被物化的女性

2020-11-20 11: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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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腾讯医典 

山东22岁的女子方某洋,自2018年7月以来被丈夫和公婆频繁虐待,2019年1月31日被殴打致死。

今年1月22日,山东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

这一判决引发争议,被害人方某洋的亲属在律师的帮助下提起上诉,案件将于今天,也就是2020年11月19日,在山东禹城法院重审。

 

 

嫁到丈夫家后,方某洋可能就从未被当作一个人对待,而是被视为生育工具;后来,在被丈夫家认定精神方面有问题和无法生育后,她失去了生存权。

读完《山东商报》对此事的报道,细节背后是让人心寒的供述:

● “之前流过产,一直未能怀孕”——这是方某洋的丈夫、公公、婆婆怒气的来源。为了娶方某洋,他们花光所有积蓄,借了很多外债。结婚后,了解到方某洋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又不能生育。他们不满,用殴打和虐待来发泄。

● 方某洋是家中独女,父亲去世,母亲患有精神疾病。一张小时候和母亲的合照中,方某洋穿着草绿色上衣和裤子,小手插兜,脸色红润,靠在母亲怀里。

(方某洋和母亲的合影)

22岁的方某洋形象十分模糊,除了法医出示的报告:“青年女性,发育正常,营养差,消瘦,肌肉萎缩。”在丈夫和公婆的供述中,方某洋像是莫名来到家里的局外人——她不能生育,就不再有存在价值,是处处犯错的人。

丈夫的供述是:“因为方某洋不会做饭,还不少吃。”方某洋被殴打致死时只有60多斤,比四年前出嫁时瘦了100斤。她不会做饭,被嫌弃,后来不敢和大家一起吃饭,丈夫供述称:“到饭点干脆不叫方某洋吃饭了。”

在公公婆婆的供述里,方某洋不干活:

“让方某洋去洗衣服,她不愿意去。”

“让方某洋刷锅,她不干。”

“让方某洋宰鱼,她不干。”

不干活,就要挨打。方某洋的头部、肩膀、背部、腿部和臀部都被打过,新伤叠旧伤,全身挫伤面积达体表总面积的43%以上,头皮下弥漫性出血,四肢、背臀部肌肉出血,损伤广泛且重。尸检报告中,方某洋的死因是“在营养不良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

长期虐待下,精神和肉体备受摧残的方某洋最终被打死了。

山东禹城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件一审判决结果是:被告人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张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42562元。

(法院的一审判决书)

这个事件引起了人们的愤怒,如此恶劣的虐待致死,为什么没有严惩?判决结果这么轻?

我们惊诧和痛恨于人的恶行,也必须遵行法律的程序正义。

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认为,一审法院并未公开审理此案,未能允许被害人的母亲杨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庭审,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德州中院同意方某洋家属的上诉,11月19日,也就是今天,案件将在禹城法院重审。我们将持续关注,也等待着重审的结果。

(禹城市人民法院的案情通报)

将视线转回案件本身,悲剧背后的逻辑和观念令人窒息。

马上就2021年了,居然还会有女性在生活中遭遇如此多的折磨:被打、被冻、被饿、被关禁闭、被虐待致死……而背后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不能生育。

方某洋的死亡撕开了一个口子,让人们看到在社会的某些角落,女性依旧被当作生育工具,而在她所处的小环境中,人们习以为常。

报道中提到一个细节:方某洋的丈夫家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并借外债将她娶回去,这本质上是一种婚姻交易。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男性人口为71527万人,女性人口68478万人,男性比女性多304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45(以女性为100)。

“剩男”很难找到伴侣结婚,尤其是当前农村男性“娶妻难”,依靠男方家庭支付更多彩礼以获得婚姻,仍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2017年,河南安阳市汤阴县,陈老汉和老伴为小儿子娶亲用尽积蓄,欠下20多万元债务,新婚之夜小俩口为11万元礼金发生激烈争执,新郎在盛怒之下将新娘砸死。

悲剧的起因是彩礼。这种交易背后,是将女性物化的观念。方某洋的案件,则是将女性极端物化的体现。

将视野放到更广阔的社会生活中,物化女性、将生育视为天职、重男轻女的思想依旧大行其道。

2017年的榆林产妇坠楼事件,当家属和医院陷入“谁拒绝为产妇进行剖腹产”的罗生门时,很少人关注产妇分娩所遭受的巨大痛苦,以及是否尊重了产妇自己选择的权利。

(榆林产妇坠楼事件)

在这场争端中,女性自身被当作了手段而不是目的。近几年,一些社交网络平台上出现了准妈妈“接男宝”的热门话题,她们在生了男孩的视频下面评论许愿——接男宝,生男孩。

有的妈妈骄傲地宣布“封肚”,因为连生几胎女孩之后,终于生出了男孩。

网络社会呈现了一种分裂,一方面通过几代人努力,越来越多的女性正变得独立、自信、自主,在学习和工作中争取更多的尊重和权利;另一方面,一些女性在被物化的困境中找不到出路。

方某洋显然是处境更为危险的那部分女性之一。

生活在农村,被高价彩礼交易,认知反应受限,父亲责任缺位,母亲患精神疾病,不仅得不到亲属的直接帮助,她甚至连求助的渠道都没有。

根据荔枝新闻的报道,方某洋婚后唯一一次回娘家是2017年,结果丈夫和父亲爆发冲突,起因是丈夫张某认为方某洋智力有问题想要回彩礼,方某洋父亲拒绝,他们因此大吵一架。后来方某洋不再被允许回娘家。表哥谢树雷是家里唯一能够提供帮助的人,但每次去找方某洋,都被张家阻拦。方某洋所处的原生家庭状况也注定她根本无法逃离悲剧。

《澎湃新闻》的后续报道补充了一个事实:方某洋父亲去世前多次想见女儿,但遭到婆家拒绝,有几次甚至惊动了派出所。派出所称方某洋和张某是合法夫妻,他们有不见其父亲的自由。方某洋父亲也曾想过让女儿离婚,“但是也没有得到张某及其家人同意”。

几个月前,四川女子拉姆被前夫浇汽油烧伤致死案件中,懦弱的父亲无力保护女儿,自从为她撑腰的母亲去世,拉姆的处境日益艰难,最终惨遭毒手。当婚姻中的暴力伤害出现,社会弱势女性难以获得家庭内的资源和帮助。她们需要来自社会和法律的保护,在方某洋被长期虐待的过程中,我们看到这一层面的保护仍然缺失。

(拉姆)

2015年《人民法院报》指出,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

五年后,方某洋的案件警醒世人,遭受暴力侵害的女性依然存在,针对性地为她们提供保护刻不容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1月起正式实施,明确将遏止家庭暴力伤害提升为法律约束,明确了家暴不是家庭内部纠纷,是违法犯罪。任何触犯这一法律的人都会受到应得的处罚。

其中第八条内容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第十三条内容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从目前报道呈现的内容来看,长达半年的虐待,社会力量对方某洋的保护是缺失的,没有周围人为她提供任何有效帮助,亲人、邻居、村委会、当地职能机构纵容着暴力侵害的发生,最后在共同的沉默中见证了一个22岁弱势女性被虐致死。

目前,当地妇联开始介入方某洋的案件并与法院沟通,希望能够对案件的审理有帮助。

而面对一个又一个无所依靠的弱者所遭遇的不幸,我们需要反思,这些被悲剧撕开的社会角落,如何才能让光亮照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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