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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中生虚假出售品牌潮鞋诈骗近50万,被判刑四年八个月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通讯员 翁文佩
2020-11-20 16:1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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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高中生以低价出售“耐克等品牌潮鞋”为幌子发布虚假信息,再采取不发货或虚假发货、不回消息等手段诈骗钱款近50万元。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1月20日从浙江省乐清市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这起涉嫌诈骗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本案中的被告人温某案发时系广东一名校高中生。

2019年11月份,乐清北白象人小周通过微信认识了卖潮鞋的高中生温某,得知温某可以通过韩国买手买到正品耐克牌权志龙联名款AF1鞋子,很快和温某达成交易,并从2019年11月12号起先后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温某157400元。

后小周多次联系温某要求尽快发货。2020年1月23日,温某表示鞋子已寄出。但小周拿到快递时发现26双AF1鞋全是假货,再联系温某时,却被“我也是被人欺骗”的说辞敷衍搪塞。

小周愤怒的求证下,温某承认鞋子为假,称愿意协商还款,但却在归还3950元后音信全无,意识到受骗的小周报警。2020年5月22日,犯罪嫌疑人温某被乐清警方抓获。

经警方查明,温某,男,2002年2月出生于广东省五华县,广东某职业高中在校学生。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温某以“低价”“拥有海外买手”等为噱头,通过网络散布其销售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潮鞋的虚假信息,在无法购得卖家指定型号鞋子的情况下,编造货物被海关扣押、款项被其他卖家当做违约金扣走等各种谎言,骗取小周、小卢等5名被害人购鞋资金共计49.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温某犯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够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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