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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家暴,让爱回家---新乐法院积极开展反家暴主题宣传活动
2020-11-25 21: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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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11月25日,为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反家暴意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创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11月25日,新乐法院以国际反家暴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联合市妇联、市公安局在新华广场门口开展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等不同形式引导过往群众对反家暴知识进一步的接触与了解,向群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知识,让市民了解什么是家暴行为,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家庭暴力的处置。此外,现场干警还帮助市民讲解当家暴发生时应如何采取何种有效保护措施。如果你正在遭受家暴行为怎么办,别怕,让我们来保护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是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通过各“摊位”工作人员耐心的讲解和引导,普及了反家暴的相关法律知识,大大提高了广大家庭对反家暴法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及处理纠纷的能力。面对家庭暴力,无论作为受害者还是旁观者,都应该拒绝沉默,勇敢说不,积极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在非法的暴力面前,任何的沉默、忍受和旁观,都是纵容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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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远离家暴,让爱回家---新乐法院积极开展反家暴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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