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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78死特大爆炸案一审宣判:企业原法人获刑20年
11月30日,江苏盐城响水县“3·21”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宣判,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爆炸造成78死,7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超19亿元。
责任编辑:忻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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