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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宪法的声音!

2020-12-08 11: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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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什么?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马克思

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

宪法是什么样子?

一位刚满18周岁的大学生说:“在我眼中,宪法就是一张红色的选票,它让我们可以选出合适的人来服务我们生活,也可以让我‘毛遂自荐’”。

“宪法是一瓶瓶的降压药,有了医疗保险,买药不再难”,这是一位阿婆眼中宪法的样子。

一张可以让华侨“乘船归来”的小小船票、一把可以让女老板与男子“平起平坐”撑起半边天的“椅子”、一曲让军人自豪的响亮军号、一张可以让白领领略祖国大好河山的公休单......

不同的人眼中,宪法有些不一样的模样。

这一期,小编就来跟你聊聊宪法。今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到12月6日是上海市第32届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12月3日下午,徐汇区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宣办、区法学会联合举办宪法宣传周全区主场活动——“我是宪法朗读者 遵守者”、“一线绎法·我执法我普法”直播讲堂特别期活动。活动邀请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小苏律师主持。1 2 3 4 5 6 7

它们只是单纯的数字吗?

这些数字和宪法有啥关系呢?

小苏律师讲法为你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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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读过宪法吗?

听过宪法的声音吗?

正如董卿所说,朗读者就是朗读的人,朗读时传播文字,而人则是展现生命,将值得尊重的生命和值得关注的文字完美结合就是朗读者。

这次我们朗读的唯一主题就是宪法。

先来听听市民们的朗读!

(点击观看视频)

活动现场,邀请了来自本区人大常委会、监察机关、行政执法单位的四位朗读者,读宪法原文、悟宪法精神,阐释他们对这些条文的理解,讲述他们在工作中与这些宪法条文之间碰撞出的法治故事,如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小编现将现场宪法朗读人的精彩朗读和释法内容精华进行整理,汇成内容如下。

宪法朗读人

朱伟红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点击可全屏播放)

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现场释法

Q

区级人大常委会如何代表人民履行职权?

朱主任:人大常委会的权力都是宪法赋予的。区人大常委会行使权力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来代表人民履行权力的。

Q

徐汇区法治建设工作获得了很多荣誉,在争创这些荣誉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发挥了怎样作用?如何发挥作用的?

朱主任:区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理应主动担负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主导力量,将宪法原则融入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将宪法使命体现在发挥作用的各方面,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比如说,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本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伊始就先后表决通过了本区“十三五”依法治区决议和本区“七五”普法决议。特别是在“七五”普法决议中强调学习宣传宪法,要求在全区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区人大常委会不仅作出决议,也对决议重点内容每年开展监督。比如,今年是“十三五”依法治区和“七五”普法最后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对两个决议执行情况开展了检查评估。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七五”普法和“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动区政府改进工作。

Q

领导干部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作为权力机关,区人大常委会在提升徐汇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朱主任: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区人大常委会在履行人事任免权中,坚持法律知识考试、承诺公示、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这样一些制度。将以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考试作为任命前的必经程序,考试成绩在徐汇人大网公开。区人大常委会对依法任命的 “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代会或常委会等会议现场公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我们在会场悬挂国旗,奏唱国歌,宣誓人统一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对国旗诵读誓词。通过这些非常庄严、富有仪式感的形式,来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民意识、政治意识、履职意识。

Q

人大常委会还有一项重要职权就是监督权,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是什么,又是如何开展的?

朱主任: 履行监督权有很多种方式,执法检查是其中最重要的方式。本届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过执法检查,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检查工作流程。执法检查按计划完成后,区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情况,抓住检查中的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询问,提出务实有效建议。2017年至今开展的执法检查共向区政府提出22个方面62条审议意见,并督促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矛盾问题。同时,围绕百姓关注的民生热点,广泛征求民意,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向市人大提出立法和修法建议,推进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践行“全过程民主”理念。

宪法朗读人

袁欣华 徐汇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点击可全屏播放)

宪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宪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宪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现场释法

Q

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成立,是一个比较新的机构,如何认识监委?监委的工作定位是什么?

袁主任:监委的成立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经过充分酝酿,2016年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山西、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将试点工作向全国推开。2018年, 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成立。监察委员会从成立之初,就担负着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领导的政治使命。监委的工作目标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比如,解决了原来监察对象范围过窄、反腐败的力量分散、有关法律和党内法规衔接等问题。

Q

宪法规定,监委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监委如何独立行使监察权?

袁主任:监委主要有3项职责:监督、调查、处置。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和道德操守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调查,根据法律规定,监委调查措施共15项,其中12项是监委可以自行开展,还有3项交由公安机关执行,使用这15项调查措施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三是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某些单位内部存在管理问题的,监委可以提出监察意见,对某些领导干部存在失职失责、履职不力的,监委可以进行问责。监委行使职权过程中,依法是前提,所有工作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

Q

监委行使监督权力的时候,是否也会受到制约,受到监督?

袁主任:监委的工作是监督履行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自身也要接受严格的监督。监委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内监督是第一位。根据宪法规定,监委由各级人大产生,要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检察机关对监委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定罪量刑由法院来审判决定,这体现了对监委的司法监督。监委的权力来自人民,要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监委一方面依法公开工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另一方面,我区成立了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新闻媒体从业管理人员等组成的特约监察员队伍,对监委工作开展监督。

宪法朗读人

俞晓红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点击可全屏播放)

宪法 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宪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现场释法

Q

对于宪法第十一条、十五条的条文如何理解?

俞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第十一条强调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徐汇区民营经济占有很高的比例,约占市场主体的70%,而且它们质量也很高。有十几家民营经济总部落户徐汇,这在中心城区中排第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出台相关政策,区市场监管局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宪法第十五条是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体系。促进市场准入的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是市场监管局最首要的责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经济发展、维护经营秩序,做到更有力度地“放”,更加包容地“管”和更有温度地“服”。既要落实政策又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同时针对企业痛点、难点精准施策。通过搭建多种平台做好普法宣传,稳定企业预期。通过“一网通管”等实现更加智慧、高效的监管,通过社会共治延伸监管,营造大家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

Q

在今年疫情期间,区市场监管局推出了“汇商码”,“汇商码”具体是什么?

俞局:“汇商码”是今年区市场监管局化战役之策为治理之智而推出的智慧商铺系统,是率先将“随申码”应用场景从个人向街区小店拓展的成果,可以说是小店版的“随申码”。“汇商码”的汇字既是徐汇区的汇也是汇集各方的汇,实现了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的三方联动。“汇商码”对全区235条马路、近万家街区小店实行“一店一码”,全面归集街区小店注册许可、行业评价、监督检查、消费评价、政策信息、社会舆情等方面的数据,既为每个商铺全方位画像,也为智慧治理赋能。“汇商码”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强大的消费服务功能,还可以进行投诉举报,同时,为经营者提供了零距离与政府的沟通渠道,也是政府部门的工作助手,有助于为各部门监督管理和网格治理搭建协调共享平台。今后,也会不断将其应用拓展到城市的综合治理等方面,让企业拥有属于他们的专属码。

Q

市场监管局肩负着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责,执法领域也涵盖了很多方面。同时,现在国家不断强调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更大的自由发展空间,有什么具体措施能够做到无事不扰?

俞局: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应该是齐头并进的,两方面都要受到重视。做到无事不扰,一方面要贯彻实施市司法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推出的免罚清单,对企业更加包容审慎的监管,对新的业态、模式,让其先在一定范围内自由发展,随时关注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及时实施监管。另外一方面,推出相关的监管制度,如“红黄蓝”三色单,若未下达监管计划,则不允许监管人员随意打扰企业。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实施双重公开监管,重点企业响应每年年初有计划,每个月保证公共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时,相应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置。

宪法朗读人

王淳 徐汇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点击可全屏播放)

宪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宪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现场释法

Q

“自然资源”“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王局:自然资源是指可以直接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天然存在的自然物。如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物资源等。生活环境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过的自然因素,如空气、河流、水塘、花草树木、风景名胜、城镇、乡村等等, 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生态环境是指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 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自然因素和人工因素的环境系统。上述三个概念中共同含有两点要素, 即人和自然。

Q

我国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以宪法之名确立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如何理解我国为何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如此高的位置,从生态环境局的工作职能角度出发,认为这有什么重大意义?

王局:20世纪60年代以来,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 环境污染已经由区域性问题逐渐发展成为全球性问题。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 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但由于一段时间内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环境污染愈加严重。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中,第一次出现对环境保护是1982年宪法。这几年,生态环境在不断改善,这与对生态保护重视程度的加强密不可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绿色发展过程当中,重点还是要保护好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Q

明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在“十四五”期间我们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哪些考量?

王局:“十三五”期间,徐汇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按照2020年预测值统计,“十三五”以来,PM2.5年均浓度从54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1微克/立方米,下降42.6%,PM10年均浓度从70微克/立方米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下降42.9%,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从71.2%上升到90.4%,上升19.2%。河道治理,截至到11月底,已经消除劣5类水体,部分断面达到三类水,甚至二类水。“十四五”将继续围绕以下几大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化 “三大攻坚战”,提升环境“气质”;二是坚持绿色发展,立足生态“千年大计”;三是统筹“三生空间”,向环境要“绿色效益”;四是保障环境完全,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响应体系;五是以人为本,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我们朗读的不只是凝固的宪法文本,更是现实的宪法遵守。

我们呼吁,每个人要以实际行动贯彻实施好宪法, 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积极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活动现场,由徐汇区委依法治区委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伟红宣布了“2020年度徐汇区法治建设十佳案例”。

图 | 现场为“2020年度徐汇区法治建设十佳案例”颁发奖牌

现场,举行了民法典知识的配送仪式,为各位街镇的代表发放民法典知识材料。展播了《尚法筑基,普法为民》——徐汇区“七五”普法形象宣传片。

(点击观看视频)

获奖名单来啦!

活动通过哔哩哔哩(bilibili)、徐汇通平台进行全程全程直播。直播过程中开设了线上答题环节,题目围绕直播中涉及的宪法、监察法的法律知识。排名前20名参与者将获得区法宣办提供的奖品一份。

温馨提示:获奖者可以在“汇眼识法”微信公众号后台或私信“汇眼识法”b站官方账号留下联系方式、发送答题页面截图,小编会尽快与您联系~截止到12月14日,未按要求领取奖品者,视为放弃。奖品会在12月14日后发放。

原标题:《听!宪法的声音!》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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