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生前被虐致死,死后被配阴婚,几万元的彩礼是她一生的价格

2020-12-14 10: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听全文
字号

原创 嘟妈DuMa 嘟嘟医生

配阴婚,这个总是出现在恐怖小说里的剧情,在现实生活中却仍有上演。最近这样一则报道就走入了大众的视线,让人不禁感叹。

河北某市民在给妻子上坟时发现,坟墓上防止水土流失的红砖被扔得乱七八糟,妻子的尸骨及陪葬的“三金”下落不明。

遂报了警。

经过警方的勘察破案,最后发现,居然是娘家人深夜“盗走”尸骨,并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别人配了阴亲。

对此,娘家的说法则是——

女儿夫家的祖坟已经迁走了,唯独把女儿的坟墓留在了原处。她认为是女婿家把他女儿给扔了,心疼丫头,就想把丫头的尸骨取回来给她再找个好归宿。

此外,自从女儿死了之后,夫家便跟他们断了关系,既然早就断了亲戚关系,更没有把女儿尸骨留在这里的道理。

至于三金,他们表示也不会要,给女儿再说亲事时会作为她的嫁妆给其陪葬。

对于这样的解释,夫家并不认同,他们认为——

按照风俗,儿媳妇的坟是孤坟,又因为死的时候还年轻,根本就不能动,只能等将来儿子死后跟儿子一块再埋进祖坟。

认同了此后两家也确实没走亲戚。但“那是因为儿媳妇死时,他把我们家折腾得太厉害了。”

然而其实,两家的仇怨,早在女儿出事时就已结成。

男方怀疑女方在外面有人,两人发生冲突之后,女方一气之下离家出走,随即在旅馆喝下百草枯。

娘家人认为女儿死得实在太屈了,离家出走一天一夜,婆家人也不通知他们,没有打一个电话回娘家问问。

婆家人则称儿媳妇在自杀前曾写下遗书,说公公婆婆很好,丈夫也不错……

至于后面出殡礼节,丧葬流程,两家又爆发多次矛盾,总之就是一团乱麻。

因为这件事“闹大了”,有了警方的介入,这场配阴婚的闹剧暂时偃旗息鼓了。但是实际上,这种事情,一直屡禁不绝。

究竟取走自己女儿的尸骨算不算盗窃?将女儿的尸骨给人配阴亲犯不犯法?对此律师的看法是这样的——

娘家人取走其女儿的尸骨,构不成盗窃尸骨罪,因为死者女方与男方属于姻亲关系,而与其父母则属于血缘关系。

如果女方自己有孩子,则她父母取走她的尸骨会伤害到孩子的感情,因而可能构成盗窃尸体罪;但如果没有孩子,随着其死亡,姻亲关系就灭失了,她的尸体的管理权等就属于跟她有血缘关系的的父母所有了,跟男方没有任何关系了,则其父母可以任意处置。

至于取走“三金”算不算盗窃的问题,律师认为,该“三金”是当时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和尸体一块埋葬的,这就等于双方都同意“三金”的管理权属于尸体,但这个尸体管理权等又属于女方家属所有,因而取走“三金”也算不上盗窃。

另一位律师则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的行为……”

在本案中,女方的尸体已经在夫家坟地埋葬了十二年,她的娘家人在夫家不知道的情况下,秘密盗取女儿的尸体出卖给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尸体罪。

对于娘家取走“三金”问题,该律师认为,女方棺材内的“三金”价值二万余元,娘家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娘家人取走尸骨符合构成盗窃尸骨罪的要件,公安机关应依法追究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到底啥是阴婚???

也叫冥婚,常见新闻报道一些偏远的地方,时有发生尸体被盗事件,警方破案:多为犯罪分子牟利,盗挖尸体后,再偷偷出售给有配阴婚寻求的人。

阴婚的说法多见于旧社会:为死去的人找配偶。未成婚的男女因故在青壮年死亡后,家里迷信认为,如不替其完婚,鬼魂就要作怪,影响活人生活,家宅不安。因此,想办法找个年龄差不多的异性尸体,合葬一起,成为“夫妻”……

有的地方甚至有这样的“服务”一条街,一条街上十几家中介公司,兼营说阴亲生意,价格更是在十几万到二三十万不等。

高昂的经济利益也刺激了犯罪的发生,有一些人为了牟利,干着挖墓盗尸买卖的违法勾当。更可怕的是有的窃尸贼连夜刨坟,连七八十岁的老太太都不放过。

为了保护自家亲人的尸体在地下躺得安稳,村民在亲人(比如老母亲)下葬后,通常会在坟墓边建棚子轮流看守几个月,甚至还会给坟墓安装上摄像头。

盗尸案甚至影响了棺材生意。水泥棺材成了棺材铺的香饽饽。这类棺材由水泥、石子、水洗砂,甚至钢筋混制,十分有利于防盗。

除了尸体配尸体,极端情况下,活人配尸体,乃至杀活人配尸体,都是存在的。

1、尸体配尸体

2、活人配尸体

如果新郎已死,活人新娘就会和一只没有被阉割过的公鸡,或者男方的灵位拜堂,然后从此开始守活寡。这种叫做“抱主成亲”的形式最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活人虽没有殉葬,但是却要为一个死人守一辈子“贞洁”。

如果女方已死,男性则会和一位茅草扎成的新娘偶人举行婚礼。

3、甚至杀活人配尸体

一阵寒颤。

结婚仅半年就自杀,死后12年,成为一座孤坟后,又成为“阴婚媒婆”眼中合适的“新娘”,被父母以8万元的价格“相亲”成为另一个死人的老婆。

无论是婆家迁了祖坟独留她这座孤坟也好,还是亲生父母以8万元榨取她的剩余价值也罢,

说到底,最可怜的还是这个女子。

还记得22岁女子方洋洋因不孕被婆家虐打致死,随后又被娘家配了阴婚吗?

希望这样的悲剧永不再发生。

唉。END

原标题:《生前被虐致死,死后被掘坟配阴婚,几万元的彩礼是她一生的价格》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