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一男子“朋友圈”里倒卖枪支赚差价 获刑三年

2020-12-14 17:5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气枪的照片和视频,线上交易当“中间商”赚差价。12月9日,琅琊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

2016年底以来,被告人李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手拉鸡”、“气狗”等非制式气枪的照片或视频。买家在添加其微信后,确定想要购买气枪的样式,李某再根据气枪样式询问上家价格。得到报价后,李某在此报价基础上加上一定差价报给买家。买家通过微信转账给李某,李某扣除加价后转账给上家,并将买家提供的收货地址报给上家,由上家直接发货。

2017年4月至7月间,李某通过微信共贩卖三把气枪,获利5900余元。经滁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三把气枪均属于枪支。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切莫把买卖枪支作为获利的手段,根据国家枪支管理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大家一定要牢固树立“枪支碰不得”的理念,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铤而走险。

END

往期回顾 ●●

// 1

琅琊法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2

琅琊法院又一工作获区“先进单位”称号// 3

琅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 4

心有疑虑不付费 诉前调解来解惑

原标题:《一男子“朋友圈”里倒卖枪支赚差价 获刑三年》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