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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案有解丨跨境“杀猪盘”诈骗过千万?判了!
2020-12-15 19: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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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系列案全案被告人共101人,11月30日、12月2日至3日,南沙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分别对被告人石某、陈某等75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75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另有26名被告人为其他重要成员,将分别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择期开庭审理。南沙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被人纠集或主动加入犯罪集团,针对我国大陆公民进行电信诈骗,应从严惩处。综合考虑该75名被告人均为从犯,加入犯罪集团时间短,处于犯罪集团底层,在诈骗过程中未发挥主要作用、获利小甚至未获利、有主动退赃退赔情形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所谓“杀猪盘”,就是通过网络交友诱导被害人投资或赌博类型的诈骗方式。骗子把受害人叫做“猪”,把交友工具叫做“猪圈”,把聊天剧本叫做“猪饲料”,把建立情感关系过程叫做“养猪”。这些骗局背后都有一个犯罪团伙在集体作案,团队分工明确,步步下套。此类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团伙会在与受害人的聊天中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相应的诈骗方案,通过情感经营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实施诈骗,往往具有较强的迷惑性。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应理性对待、认真辨识网络世界的复杂信息,不要轻信在网络中认识的陌生人,尤其不能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警惕对方提出的任何转账需求,避免在不知不觉中误入骗子的“感情”圈套而向诈骗分子转账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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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 | 南沙法院
编辑丨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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